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周华先生、伍中信先生、席卿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附件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道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道君先生、姚川大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

  ■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   15点 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

  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特别提示事项

  (1)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公司呼吁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原则上谢绝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

  (2)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检查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2、现场登记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 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 系 人:樊建军、陈可亮

  6、联系电话:0731-84031555  传 真:0731-84031555

  7、电子邮件:fanjj2@sany.com.cn

  8、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经开区三一产业园新研发楼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1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7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二、关于办理工商登记的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备案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