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1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实际工作需要,张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由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冯卫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张华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仍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9号、2022-21号)。
二、《关于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以监事会名义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部分监事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卫平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集团军高炮旅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学员队副队长、政治教导员、口腔医院军务科长,榆林市烟草专卖局督查考评办主任(挂职锻炼),陕西省烟草专卖局法规处主任科员,安康市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卫平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19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实际工作需要,张华先生将不再担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需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部分监事进行改选。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由股东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经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冯卫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张华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仍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张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卫平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集团军高炮旅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学员队副队长、政治教导员、口腔医院军务科长,榆林市烟草专卖局督查考评办主任(挂职锻炼),陕西省烟草专卖局法规处主任科员,安康市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冯卫平先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2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并向公司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事宜。
经审核,公司董事局认为:监事会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审议权限,因此,公司董事局同意公司监事会的提议,并决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事宜。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18号、2022-19号、2022-21号)。
备查文件:
董事局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2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公司董事局于2022年4月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出具的《关于向董事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经审核,公司董事局同意监事会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并向其进行了反馈,经研究,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董事局审核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0号)。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
■
2、其他说明
(1)表中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表中提案已经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改选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9号)。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2日、4月25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8:00)。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5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联系电话: 029-81778556传真:029-81778533
电子邮箱:jinye000812@163.com
(五)联系人:王炯、金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董事局关于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审核意见
特此通知。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2”,投票简称为“金叶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2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号、2021-36号)。
为满足教育教学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该笔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年27日
4.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97,329.74万元,负债总额62,11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5,185.36万元,营业收入21,300.62万元,利润总额4,164.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64.7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134,249.91万元,负债总额94,626.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9,623.35万元,营业收入21,495.85万元,利润总额4,437.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37.99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明德学院前述3,000万元授信额度申请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3.债务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主债权最高限额:3,200万元
6.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16,835.28万元(含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向公司担保42,0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2.18%;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为87,001.2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2-23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5日分别召开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在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上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七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号、2021-36号)。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与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尔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明德学院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为明德学院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6180785H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北路2001 号1幢4部位三层333室
5.法定代表人:张磊
6.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00万
7.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5日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尔租赁与本公司及明德学院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明德学院部分教育教学资产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资产权属人为明德学院
4.所在地:明德学院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出租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融资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购买价款):人民币5,000万元
5.租赁期间:共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明德学院与海尔租赁签订的具体售后回租合同(主合同)的规定执行。
三、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7869985297
3.成立日期:2006年06年27日
4.住 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开办资金:人民币311,929,800元
7.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8.业务范围: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
9.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97,329.74万元,负债总额62,114.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5,185.36万元,营业收入21,300.62万元,利润总额4,164.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164.7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1年9月30日,明德学院总资产为134,249.91万元,负债总额94,626.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9,623.35万元,营业收入21,495.85万元,利润总额4,437.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437.99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权利人: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主债权本金:5,000万元
6.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止,且该期间将根据主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展期或重述规定而得以展期。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121,835.28万元(含金叶印务和昆明瑞丰向公司担保42,00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5.27%;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总额为92,001.2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6.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售后回租合同》
2.《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