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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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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2-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第9.3.2条“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1月26日、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30),现将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6),预计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63,598.16万元至-43,598.16万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1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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