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政府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公司所属的房地产行业经历了从深度调控到政策调整的转变。中央层面,始终坚持“房住不炒”主基调,释放维稳信号,从供需两端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提升住有所居领域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三道红线”政策控制行业有息负债增速;集中土拍政策的施行推动房企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政策落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地方层面 “因城施策”,加大对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展望2022年,随着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因城施策效果不断显现,房地产行业有望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西安、重庆、苏州、郑州、沈阳、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公司践行“一核两翼”业务战略,以住宅业务为核心,持续优化商业地产的核心竞争力,打造标杆商业品牌,成为独具竞争力的商业地产综合运营商;并积极向城市更新、设计、营销、装配式建筑、长租公寓等业务领域延伸地产业务产业链,推动主业转型升级。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以住宅为主业,商业运营与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的“一核两翼”格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41亿元,同比增长0.46%;净利润46.77亿元,同比增长2.56%;归母净利润31.95亿元,同比增长10.0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1,218.9亿元,销售面积468.8万平方米;公司新开工面积522.7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28.40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543.97万平方米,在建面积1,541.98万平方米。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制定的《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和措施及后续事项处理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九、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十、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2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相关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为促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独立、有效地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加大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

  4、保费总额:不超过55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所有董事回避本项表决,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64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刘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吉丰,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张庆瑞,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50万(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局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59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6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规定,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69,191,342.7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278,822,200.00元;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25,082,398.4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5,286,744.32元。募集资金项目已于本年度全部建设完毕。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共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82,234,908.92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3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等程序。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开展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年度公司已将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节余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开发建设已提前完工,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公司对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三)项目余额的使用进行部分变更,变更后的投资项目为威海华发?九龙湾中心(地块六)项目,该次募集资金变更涉及金额总计470,956,832.49元。

  变更后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为华发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108.7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华发集团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系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7.45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下同),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公司按不超过融资金额的0.3%/年向华发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将根据各类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华发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融资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办理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等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反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3、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4、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6、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发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48,778,304.22万元,负债总额为35,350,981.01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为8,407,631.84万元,流动负债为21,398,183.02万元,净资产为13,427,323.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19,024.44万元,净利润554,964.9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发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6,107,814.72万元,负债总额为41,637,737.9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为9,873,072.41万元,流动负债为24,480,775.51万元,净资产为14,470,076.8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317,585.62万元,净利润396,532.51万元。

  (二)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87.45亿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7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83.10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7,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117,188,116股变更为2,117,161,116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及《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通告》对公司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等内容的要求,公司董事局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第一章总则”中修订:

  原文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壹亿壹仟柒佰壹拾捌万捌仟壹佰壹拾陆元。

  ……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壹亿壹仟柒佰壹拾陆万壹仟壹佰壹拾陆元。

  ……

  二、在“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中修订:

  原文为:

  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修改为:

  第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销售代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三、在“第三章股份”中增加:

  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的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

  四、在“第三章股份”中修订:

  原文为: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17,188,116股。

  ……

  修改为: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17,161,116股。

  ……

  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上述修订后,原《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延或变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述修订,重新制定《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周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4,749,145.4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548,793,496.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73,462,648.67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314,861,957.68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07,394,187.82元。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161,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3,894,113.36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下同)预算金额为867,580,115元,实际发生金额为691,238,866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1年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3.08亿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1年预计金额。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对上述议案均回避了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与华发集团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76,960,6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结合公司2022年度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等形式与维业股份新产生合同总额约为50亿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类业务。对于通过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业务其额度预计基于100%中标率假设,由于招标人在每项具体工程招标时需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因此维业股份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上述业务可能涉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相比较其他业务,其单笔合同金额较大;且由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当期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

  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前述50亿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据招标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与维业股份上述业务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具体执行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存款、贷款、申请授信额度等。具体如下:

  1、进行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50亿元,存款利率为0.35%~3.5%;

  2、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人民币260亿元,贷款利率为4.5%~6%。

  上述存款、贷款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存款、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存款、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与其他关联方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开展以下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1、向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担保”)申请保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下同);

  2、向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0亿元;

  3、向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资管”)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上述保函费率、融资利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相关额度可循环使用。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保函、融资的具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维业股份、华金担保、华金保理、华金资管是华发集团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

  (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2、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3、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5、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发集团(经审计)总资产为48,778,304.22万元,负债总额为35,350,981.01万元,净资产为13,427,323.2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919,024.44万元,净利润554,964.9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发集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6,107,814.72万元,净资产为14,470,076.8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317,585.62万元,净利润396,532.51万元。

  (二)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3、成立日期:2013年9月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5、住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为5,800,272.16万元,净资产为600,855.9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6,327.34万元,净利润为89,341.72万元。

  (三)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87527J

  2、法定代表人:张宏勇

  3、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810.80万元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

  6、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维业股份(经审计)总资产为2,996,709,224.0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034,905.94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0,525,984.7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064,384.77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维业股份(未经审计)总资产为6,617,725,859.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8,488,286.60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56,237,069.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67,165.49元。

  (四)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59181578J

  2、法定代表人:邵珠海

  3、成立日期:2010年8月4日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7层01单元2725

  6、经营范围:融资担保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担保(经审计)总资产为37,261.36万元,净资产34,697.4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3,476.65万元,净利润1,700.02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金担保(未经审计)总资产38,795万元 ,净资产36,38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3,130万元,净利润1,685万元。

  (五)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QEYY1K

  2、法定代表人:杨振宇

  3、成立日期:2018年05月24日

  4、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27层02单元2701

  6、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保理(经审计)总资产为105,381.51万元 ,净资产43,501.7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6,585.72万元,净利润2,412.69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金保理(未经审计)总资产532,044.16万元 ,净资产107,068.3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12,446.87万元,净利润3,566.58万元。

  (六)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81595C

  2、法定代表人:叶宁

  3、成立日期:2012年1月19日

  4、注册资本:270,000万人民币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41层01室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金资管(经审计)总资产为837,992.80万元,净资产241,912.0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67,888.04万元,净利润17,538.27万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华金资管(未经审计)总资产1,011,402.52万元 ,净资产253,388.5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860.56万元,净利润11,476.48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及资金需求,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