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06                                                  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因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但目前还未发行完毕。若公司现在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决定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可以分为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两大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均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1、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从产品的实际使用效果和功能来看,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可分为润滑油、汽车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几大类。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有关部委陆续针对高附加值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机动车排放标准、尾气处理及加注设备等方面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1)润滑油市场

  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润滑油消费大国和生产大国。根据智研咨询的预测,2027年我国润滑油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425.68亿元,2020年至2027年我国润滑油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96%。

  (2)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市场

  随着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升以及排放监测力度的趋严,我国车用尿素行业近年来保持快速增长。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的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车用尿素消费量为256.0万吨,同比增长29.49%,2017年至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40%。

  未来,国内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将促进环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提升,监管力度的加大和监管手段的改善,将促进应用于柴油车尾气排放治理领域的车用尿素市场更快的发展。

  (3)发动机冷却液市场

  发动机冷却液是保证汽车发动机在正常温度范围内运转所必不可少的散热介质,直接影响其使用寿命。亚太地区是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中心,也是全球重要的车用发动机冷却液生产和消费市场。在高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以及不断提升的节能环保要求带来的更换需求的推动下,我国发动机冷却液市场规模也呈现较快速增长的趋势。

  (4)车用养护品市场

  车用养护产品是指根据机动车不同部位和不同材料所需的保养条件,对燃油系统、变速箱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空调系统、底盘系统等运行系统进行免拆维修、清洗和保养的各类保护剂及清洗剂。目前,在汽车售后服务市场中,轿车是汽车免拆养护品的主要消费对象。未来,车用养护产品市场将会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

  2、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从产品的实际用途来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日益重视,有关部委陆续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技术、5G基站等方面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关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下游市场的蓬勃发展,以及磷酸铁锂相关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的驱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量整体处于快速上升的态势。根据高工锂电的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12.4万吨,同比增长40.9%。2021年,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47万吨,同比增长277%,预计未来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仍会保持较好增速。

  1、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已建立了涵盖集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等于一体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后市场、工程机械等领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领域。

  2、主要经营模式

  (1)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①研发模式

  公司以汽车市场需求为基础,以节能环保政策为导向,进行产品创新开发,以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产品研发可分为产品可行性研究阶段、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阶段、产品的工艺设计阶段、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确认阶段、产品上市及持续改进阶段五个阶段。

  ②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基础油、乙二醇、尿素、润滑油添加剂等,其中基础油、乙二醇、尿素等主要原料为备货采购品种,采用按生产计划采购和备货采购相结合的模式,润滑油添加剂则主要按照生产计划采购。

  ③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产品的生产模式、OEM产品的生产模式和部分产品委托加工生产模式。对于自主品牌产品,公司依据销售预测计划、客户订单和库存量情况来安排生产计划。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并结合历史销售数据,根据设备生产能力、工艺要求和原辅物料采购周期,对各品类产品设置最低安全库存,并根据客户实际订单情况,及时安排各品类产品安全库存量的补充,保证实时满足订单的需求,提高订单交付的反应速度,使库存始终处于合理可控的范围。同时,公司按照OEM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组织原辅物料的采购、生产等工作,对OEM原辅物料和成品严格按照订单进行,尽可能保持零库存。其次,公司主要产品中,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等产品存在委托其他公司代为生产的情况。

  ④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的销售渠道主要为集团客户渠道、经销商渠道和电子商务渠道。集团客户渠道和电子商务渠道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另外润滑油、发动机冷却液等业务存在OEM或 ODM的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是采取第三方物流进行产品的全国配送,公司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年度运输承运合同。货物发出后,公司将运输信息告知客户,承运车辆的司机在到达送货点后取得收货方签字确认,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据经签字确认的销售出库回单与公司进行运费核算。

  (2)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①研发模式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为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新产品的研发、新技术的应用以及生产工艺的升级改进,不断优化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性能、质量,并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

  ②采购模式

  公司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碳酸锂、磷酸铁等上游原材料。公司综合考虑供应商的经营资质、生产能力、产品品质、采购价格、交货能力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在实际采购活动中,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库存状况以及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安排相关原材料的采购,从而有效管控采购成本。

  ③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制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根据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和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公司产品库存和客户订单的情况对生产安排进行调整。当下游市场需求旺盛、自主生产产能趋于饱和时,公司会采用委外加工的方式扩充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客户的交货要求。

  ④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了营销部门,采取直销模式,根据客户的采购合同及具体订单需求,向客户提供相应产品及售后服务。

  3、市场地位

  (1)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的民营企业之一。自设立以来,公司通过技术创新、渠道建设、品牌推广,产品销量稳步扩大,行业地位不断提高。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培育,公司树立了“龙蟠”、“可兰素”、“迪克”等自主品牌,打造了多层次的品牌结构,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研发创新能力和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公司是国内民营润滑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是国内汽车尾气处理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

  (2)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常州锂源及其下属企业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与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的制造工序以及严格的质量管控水平,积极开拓市场,深耕行业优质客户。凭借在锂电材料领域多年来的市场积累,以及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现已与全球主流锂电池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瑞浦能源、亿纬锂能等国内主流的电池生产制造商。此外,公司积极开发国外电池客户,不断推进日本、韩国、美国等海外客户的拓展进度,进入了样品小试、中试及小批量订单等阶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好,主营业务从车用环保精细化学品业务的润滑油、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发动机冷却液、车用养护品,通过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扩展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领域。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5,350.5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83.94万元,主要来源与磷酸铁锂业务的增长。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营业收入189,493.10万元,净利润22,511.8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641.22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7人为现场参加,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4,283,096.26元。因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但目前还未发行完毕。若公司现在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从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决定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继续投入公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沈志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东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9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9日

  至2022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至议案9、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至议案9、议案12、议案14、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至议案9、议案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沈志勇、张羿、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9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15关联股东沈志勇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耿燕青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邮箱:lpkj@lopal.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根据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担保方式,主要为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 截止目前,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 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7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公司和控股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实际和已有银行授信情况,公司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7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永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直租、售后回租、保理、委托贷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合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70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详细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主体: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为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孙公司: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上述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合计发生额不超过88亿元。其中,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60亿元,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5亿元,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1亿元,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3亿元,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3亿元,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4亿,贝特瑞(天津)纳米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2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8,209.1352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润滑油、石油添加剂、制动液、防冻液调和、销售;汽车配件、润滑剂生产、销售;汽车养护用品、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17,437.98万元,净资产为179,747.51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89,127.54万元,净利润10,481.1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单体报表口径,下同)

  (2)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汽车用品、环保产品、车用尿素、润滑剂、添加剂、汽车零配件、尿素加注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汽车保养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润滑油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7,683.33万元,净资产为21,004.08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79,966.21万元,净利润6,262.38万元。

  (3)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环保纳米新材料、汽车尾气净化还原剂、加注设备、塑料包装材料、汽车养护用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车用化学品、汽车用品、空气净化产品、汽保设备、清洁用品及设备、汽车儿童安全座椅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尚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1,734.26万元,净资产为19,832.78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21.35万元,净利润425.99万元。

  (4)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塑料包装材料、复合材料、车辆新材料、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精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8,416.61万元,净资产为5,466.12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6,799.98万元,净利润636.08万元。

  (5)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辽河一街36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蟠润滑新材料(天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73,113.82万元,净资产为28,353.7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384.40万元,净利润2,244.95万元。

  (6)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双丰路5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蟠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7,290.30万元,净资产为6,789.9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7.80万元。

  (7)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37幢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81.32万元,净资产为324.89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8.62万元,净利润34.52万元。

  (8)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欧庙镇余家湖工业区天舜大道20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绿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11.44万元,净资产为288.17万元,自成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1.83万元。

  (9)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沂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秦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通用加料、分配装置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洗涤机械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4,281.41万元,净资产为2,503.0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804.24万元,净利润270.44万元。

  (10)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7,837.70万元,净资产为1,981.55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561.39万元,净利润-18.45万元。

  (11)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临泽路与长城街交叉口北,东西420米,南北300米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可兰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7,795.77万元,净资产为2,928.99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4.78万元,净利润-71.01万元。

  (12)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8,111.3281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亿晶路9号

  法定代表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39,262.18万元,净资产为68,677.18万元,自成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55.03万元,净利润-2,794.43万元。

  (13)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法定代表人:席小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72,014.04万元,净资产为52,037.64万元,自收购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50,540.68万元,净利润28,265.00万元。

  (14)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兴宝道9号

  法定代表人:黄友元

  经营范围:纳米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05,854.76万元,净资产为34,126.66万元,自收购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101,344.00万元,净利润8,661.78万元。

  (15)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四川蓬溪经济开发区金桥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39,202.81万元,净资产为9,891.00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61万元。

  (16)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长城街1999号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250.75万元,净资产为249.93万元,自成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0万元。

  (17)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注册地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区天舜大道20号(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0万元,净资产为10万元,自成立日至2021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三)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江苏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天津)纳米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四川锂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锂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其余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简称“《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认定,公司向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大于持股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京金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5DB5R9C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柘宁东路368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志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沈志勇、张羿

  南京金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2、常州优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25EAYB5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俊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石俊峰、席小兵

  常州优贝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参与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3、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注册资本:48,538.6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岳敏、葛卫东、贺雪琴、张啸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451,507,336.30元、净资产为7,919,614,406.69元,营业收入为10,491,350,091.12元,净利润为1,440,226,766.96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4、南京超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26JGGEXT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汇智产业园科创大厦A座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薛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超利为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设立的持股平台,暂无财务数据。

  5、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RF6PU98

  注册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8层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上汽恒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的资产总额为148,735.93万元,净资产为148,735.93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64.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2022年度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含本次担保)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方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互相担保总额为29.06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0%;其中公司对控股公司(不包含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56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38%。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授信与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为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互相提供担保有助于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为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互相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正常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为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事项存在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会回避情况

  2022年4月7日,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俊峰、朱香兰、秦建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55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单位:万元

  ■

  备注: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备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书红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钢材、五金、润滑油、汽车配件、尿素、船舶配件、电动工具、绳、网、带、服装、洗涤用品、化妆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史庄村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492,503.05元,净资产7,908,297.21元,营业收入13,572,918.76元,净利润266,162.4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泰州市畅能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珍红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润滑油、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工具、服装、鞋帽、纺织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街道江平线西侧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43,880.55元,净资产1,136,709.15元,营业收入3,729,796.22元,净利润8,605.4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恒安商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金琴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润滑油、汽车配件、汽车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辰路3号东城世家25幢107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32,123.87元,净资产500,049.83元,营业收入3,363,653.45元,净利润617.8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香兰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瑞福特化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娟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92号6幢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982,042.93元,净资产2,601,060.14元,营业收入8,837,157.58元,净利润243,763.3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威乐佳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爱军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通榆北路299号24幢106室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18,204.11元,净资产374,898.51元,营业收入1,344,002.85元,净利润-63,537.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秦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聚途商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云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燃料电池、燃料电池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研发、生产、销售、运行;燃料电池测试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加氢站的设计、建设、成套设备开发、安装(不含加氢站运营);氢能源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燃料电池叉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6楼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0,664,916.24元,净资产46,544,511.05元,营业收入50,481,856.76元,净利润-21,343,427.1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石俊峰为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明天科技为公司的关联法人。7、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29091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2、3、4、5、6栋、7栋A、7栋B、8栋

  注册资本:48,538.61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岳敏、葛卫东、张啸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0,889,496,582.70元,净资产为6,334,210,673.64元,营业收入为6,392,384,326.38元,净利润为471,505,815.1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母公司单体报表口径)

  关联关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龙蟠科技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10%股权,故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8、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NAU5H7M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519号

  注册资本:8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友元

  经营范围:碳纳米材料,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电池材料前驱体,锂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管理软件、大数据平台的开发、智能装备设计与制造;货物运输;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46,013,543.56 元,净资产994,562,686.99元,营业收入为3,159,542,624.82元,净利润为371,996,378.31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关联关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龙蟠科技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10%股权,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故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9、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YD0KM85

  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复兴南路519号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红强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专用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82,224,489.63元,净资产387,090,958.75元,营业收入1,980,053,856.25元,净利润183,448,307.29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关联关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龙蟠科技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10%股权,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故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10、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94488752

  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1栋

  注册资本:13,6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友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纳米制备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材料、钛酸锂及碳纳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64,356,006.40元,净资产383,878,482.20元,营业收入373,179,727.46 元,净利润200,000,319.04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关联关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龙蟠科技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10%股权,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故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前期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其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泰州市畅能瑞商贸有限公司、泰州市恒安商贸有限公司、南京瑞福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威乐佳润滑油有限公司、南通聚途商贸有限公司是公司经销商渠道客户,公司每年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书,授权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销售公司相关产品。公司对全体经销商执行统一的价格体系和促销政策,公司对关联经销商与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价格一致。

  公司持有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安徽明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4%的股权。因业务需要,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冷却液相关产品,公司向其采购原料和设备,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由公司与其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持有龙蟠科技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10%股权,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常州锂源及其子公司租用贝特瑞方的部分厂房等基础设施,并由其提供水电费结算等服务,此外还与其存在少量样品销售活动,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经双方一致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作出的决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价格以公开、公平、公允为原则,符合法律和市场规律,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发生是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对价按公允市场价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蟠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八、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5,0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45,214,7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03月2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2022年3月24日,公司已经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原“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车用尿素项目不具备继续实行的条件。为了更加合理的配置资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确认终止“新建年产2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项目”,将募集资金改变用途,车用尿素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包括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及其银行利息和理财收益)将用于收购江苏瑞利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协议

  ■

  2、四方监管协议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IPO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各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IPO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各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