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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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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70                                                  公司简称:金迪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订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36%。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人用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对流行性感冒、狂犬病、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5种传染性疾病进行预防的10种人用疫苗产品。其中已上市销售的产品1个,为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公司四价流感疫苗多项关键指标优于中国药典(CP2020)和欧洲药典(EP9.0)的标准,具有免疫效果好、安全性高的优势。

  流感病毒毒株每年都可能出现变异,故每年均需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效期一年。对于中国所处的北半球而言,流感季是指每年流感病毒流行的高发期,主要是从每年9月至次年5月,热带和亚热带可能全年都会发生,对应的当季流感疫苗销售周期为每年8月至次年6月,销售旺季集中在9-12月,次年1-6月为销售淡季。北半球流感疫苗企业每年2月底3月初领到WHO预测的当期流感季可能流行的毒株后组织生产,上半年主要进行产品生产,经过生产、检验、批签发后,产品一般于当年8月开始上市销售。因此,主营流感疫苗企业经营业绩也随之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即业绩主要集中体现在下半年,上半年基本亏损。

  目前国内流感疫苗接种率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由四价流感疫苗替代三价流感疫苗的趋势已经形成,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广阔。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截至2022年3月中旬,2021-2022年流感季,美国共分发流感疫苗约17,500万剂,成人接种率约45.10%。根据中国中检院统计,2020年度我国流感疫苗批签发量为0.58亿剂,换算总体接种率不足4.2%。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国家卫健委、中国疾控中心等单位下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等官方指导文件,明确指出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手段,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的免疫力低、抵抗力弱,是流感的高危人群,建议每年流感流行季前在医生指导下接种流感疫苗。我国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中,重点人群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和医务人员的数量约5.17亿人,流感疫苗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除深度研发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系列产品外,公司还专注于传统疫苗的升级换代和创新疫 苗的研发,积极拓宽产品管线,形成符合产业趋势且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梯队。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管线(含在研)已实现了对流行性感冒、狂犬病疫苗、水痘、带状疱疹和肺炎疾病等5种重要传染性疾病预防的覆盖。公司在研产品正有序推进,其中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完成了I期临床试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高剂量)、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MRC-5 细胞)等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建立了四个核心平台技术,分别为鸡胚基质疫苗制备生产技 术、细胞基质病毒培养与疫苗制备技术、多糖纯化与蛋白偶联技术和规模化制剂生产技术,覆盖人用疫苗研发和产业化的全流程。公司在疫苗开发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路线包括灭活疫苗、减毒 疫苗、组分疫苗和重组疫苗等4类主流技术路径,具备持续开发、产业化多种病毒型疫苗及细菌型疫苗的能力。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成了覆盖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2,000余家区县疾控中心的营销网络,为公司未来的品牌化发展和在研产品的市场开拓奠定坚实基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由于流感病毒毒株每年都可能出现变异,故每年均需接种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效期一年。北半球流感疫苗销售旺季集中在9-12月,次年1-6月为销售淡季,主营流感疫苗企业经营业绩也随之出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即业绩主要集中体现在下半年,上半年基本亏损。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相关的季节性业务活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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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用鸡胚、培养基、辅料包材、抗原检测试剂等。公司严格根据GMP规定制定了《供应商选择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管理和监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对于流感疫苗生产所用的当季流感病毒毒株,WHO主要通过4个必要的管制实验室向全世界的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免费分发,中国流感疫苗生产企业及相关权威检测机构一般均会选择向 NIBSC(英国国家生物制品检定所)免费领取流感病毒毒株,并同时采购相应的检测抗原、抗体标准品等。

  2、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产品的商业化策略、市场环境等情况制定每年的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质量部门完成对相关疫苗产品的生产与质检。每批疫苗在销售前需经中检院等批签发机构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核、检验、放行。在获得批签发后,对应批次的疫苗产品才能够上市流通。

  3、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上市销售及在研的产品均为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人民群众自费自愿接种,疫苗的价格由疫苗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国内疫苗的销售与流通实行“一票制”,除科研用疫苗外,公司销售基本采用直接向疾控中心销售的直销模式。公司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并获得区县级疾控中心订单后,聘用具备冷链运输资质的专业疫苗物流配送商对产品全程冷链运输。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为自主研发,即由公司内部的技术团队参与疫苗产品研发的全阶段,从临床前研究、质量标准确定、药效药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提交新药注册和工艺开发等。此外,对于某些与研发活动有关的测试活动以及部分临床试验研究等,公司也会与独立的第三方合作机构进行临床试验等多方面的合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 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疫苗行业。

  (2)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疫苗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民众对防疫重视程度的日益提高,各国政府及国际机构对新疫苗的研发也给予大力支持和推动,全球疫苗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在我国,疫苗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新兴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国家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多项支持性的行业政策,促进疫苗行业健康发展。

  ①全球疫苗市场情况

  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研究,对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所支持73个的国家,在2021-2030年,每1美元的疫苗相关投入预计约会节约21美元的疾病经济负担、获得54美元的统计生命价值。得益于全球人均寿命的提高、老龄化比例的提升、民众疾病预防意识的增强、公共医疗卫生支出的增加及公共医疗卫生的发展,全球疫苗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EvaluatePharma统计,2018年全球疫苗市场规模305亿美元,占全球药品市场份额的3.5%,在众多治疗领域中位列第五。未来,在创新疫苗上市及中国、印度和南美等新兴市场的销售扩张的推动下,全球疫苗市场将进一步扩大。预计2024年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将达到448亿美元,复合增长率6.6%,增速仅次于抗肿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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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中国疫苗市场情况

  由于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医药卫生费用支出快速增长,中国疫苗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尽管中国疫苗市场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但2018年中国人均疫苗支出仅为3.7美元,而美国人均疫苗支出为47.7美元,欧洲五国和日本分别为14.4美元和20.0美元,中国人均疫苗费用支出远低于发达国家,中国疫苗市场有较大的发展潜力。2019年6月,我国正式发布《疫苗管理法》,首次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国家将疫苗纳入战略物资储备,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储备。随着居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医疗需求增加,疫苗等可选消费领域存在大量未被满足的需求,消费升级将拉动疫苗需求增长。

  根据Frost & Sullivan数据,2018年我国疫苗市场收入为331.7亿元,占全球疫苗市场的15.7%,预计于2023年将增至1,017.7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5.1%。非免疫规划疫苗市场规模在2018年约300.9亿元,预计到2023年增到973.6亿元,复合增长率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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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公司主要产品流感疫苗和狂犬疫苗市场情况

  A、流感疫苗

  流感疫苗每年均需接种,目前欧美地区接种率超过40%,而中国流感疫苗接种率不足4.2%,中国流感疫苗接种率与欧美地区相比有着10倍左右的差距,未来国内市场空间较大。流感疫苗重点接种人群(18 岁以下儿童、60 岁以上老人、慢病患者、医护人员等)在欧美的接种率较高,美国18岁以下儿童接种率达到62.6%,65岁以上老人接种率达到 68.1%。中国疾控中心每年发布的指南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都反复强调重点人群的流感疫苗接种,中国18岁以下儿童、60岁以上老人、医护人员这三类重点人群基数是5.17亿人,构成了流感疫苗相对稳定的重点接种人群。人口基数大、目前接种率低的背景下,随着政策推动、老百姓疫苗接种意识提升,中国流感疫苗未来市场增长潜力较大。

  B、狂犬病疫苗

  接种疫苗是狂犬病毒暴露人群预防狂犬病发病的关键,因此狂犬病疫苗具有较为刚性的接种需求。随着国内居民饲养宠物习惯的逐渐兴起,宠物数量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未来国内宠物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狂犬病毒暴露后免疫知识的普及,预计将使得国内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接种需求保持增长。根据 Frost & Sullivan 数据,2018年,中国是人用狂犬疫苗销售额最高的市场,2018年占全球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规模的30.5%。2015年至2018年,我国人用狂犬病疫苗市场的销售收入从16.8亿元上升至28.4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于2023年达到42.5亿元,2018 年至2023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8.4%。目前,我国的狂犬病疫苗主要为Vero细胞疫苗、地鼠肾细胞疫苗和人二倍体细胞疫苗,2018-2020年,国内Vero细胞疫苗批签发数量占比维持在88-90%之间。

  ④疫苗市场竞争格局

  全球疫苗市场经过多年整合,行业集中度颇高。国际四大疫苗企业葛兰素史克、默沙东、赛诺菲和辉瑞合计约占全球80%的市场,新冠疫苗研发加速了mRNA技术的发展,Moderna、 BioNTech等企业成为行业重要一员,而强生、阿斯利康等企业也正扩大疫苗板块布局。2020年全球销售额前十大重磅疫苗合计约238.9亿美元,其中抗肺炎球菌疫苗、HPV疫苗、流感疫苗、百白破系列联合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等产品销售额遥遥领先。

  我国疫苗目前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目前本土疫苗企业约30多家,从2014-2021年疫苗批签发看,一半以上国产疫苗企业仅生产1-2个品种,大部分企业产品较为单一,销售规模较小。全球重磅疫苗的上市推动我国疫苗向新型疫苗的升级,部分疫苗制备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也呈现出与国际疫苗市场相同的重磅疫苗品种驱动的特点,随着国家对于创新疫苗研发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加之疫苗企业对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创新疫苗的比重将不断增大,未来具有较强创新研发实力和能安全稳定生产的优质疫苗公司将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国内行业集中度趋于提升。我国大部分常用疫苗依然为传统品种。由于二类疫苗需自费自愿接种,目前接种率尚处于低位,不论是数量还是市场规模占比均有望持续提升,受益于新冠疫情催化疫苗认知提升和政策推动下的行业创新与格局优化,随着疫苗预防疾病的相关知识普及,我国疫苗覆盖率将显著提升,市场逐步发力,缩小非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的接种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较大差距,未来增长可期。

  (3)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由健康人群接种,对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因此需严格控制产品的纯度、安全和效价,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首先,疫苗研发周期长,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且疫苗产品在研发后的产业化难度较高,拥有稳定的生产技术平台及质控体系,实现安全、稳定、连续生产对新进入者是挑战。

  其次,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的疫苗组分及最终产品。《疫苗管理法》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疫苗不允许外包生产,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稳定的工艺技术及质控体系,同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三,疫苗行业对专业人才素质要求较高,无论新产品研发和注册、质量标准制定、生产现场和供应链管理,还是市场推广、销售管理等,均需要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是国内最早实现四价流感疫苗批签发及上市销售的两家企业之一。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四价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之一,2019年和2020年批签发数量分别为134.96万剂和424.03万剂,在国内全部四价流感疫苗生产企业中排名第二和第三。2021年根据中检院公布的生物制品批签发数据,公司四价流感疫苗全年获得批签发共计98批,其中2021年下半年开始的新流感季获批88批,四价流感疫苗批签发批次排名居行业第二。

  (2)公司四价流感疫苗产品质量标准明显优于国家药典标准和欧洲药典标准。

  公司在四价流感疫苗的生产工艺流程中创新采用三步纯化工艺,该技术较传统两步纯化方法增加了一步纯化工艺,能更有效地去除病毒培养基质中的卵清蛋白杂质,并有效提高疫苗有效成分血凝素的纯度,公司的四价流感疫苗具有更好的安全性和更优的有效性。

  公司的四价流感疫苗相关指标均优于中国药典及欧洲药典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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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蛋白质含量/血凝素含量指标越低代表流感疫苗的有效成分纯度越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和迅速传播,全球加大了对新发传染病疫苗的研发力度,并将推进疫苗新技术的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全球处于不同研究阶段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有灭活疫苗、减毒活疫苗、重组蛋白疫苗、重组病毒载体疫苗、DNA 疫苗和mRNA疫苗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疫苗接种意识的提升,将带来行业新一轮的发展机遇。

  公司将继续聚焦人用疫苗研发,结合已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关注行业新产品、新工艺技术的发展,发挥公司稳定产业化和质量管理的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稳健发展,成长为一家在人用疫苗领域中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中国生物科技公司。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27.25万元,同比下降3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46.02万元,同比下降46.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82.85万元,同比下降59.3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5,448.9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125.5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6,137.0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02.62%。资产负债率为16.7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主要内容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给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收入准则实施问答》中关于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财政部于2021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具体规定,公司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是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销售合同而从事的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属于合同履约成本,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2021年度的销售费用减少2,260.37万元,营业成本增加2,260.37万元,不对当期损益的金额造成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年12 月31 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0,444,552.36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36%。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订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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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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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18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止2021年7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327,001,196.6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2021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泰州分行账号为523901198910906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8元。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公司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45,962,902.01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1]0010380号《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置换。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止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金49,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325.8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0,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参见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1年度,金迪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金迪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金迪克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迪克在2021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注2:2021年7月,公司置换前期投入资金145,962,902.01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1]0010380号《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止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注3: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305,000,000.00元。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所从业人员逾6,000人,其中合伙人264名,注册会计师1,48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929人。

  大华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25.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亿元。

  2020年度,大华所为3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4.17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燕

  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蒋文伟

  蒋文伟,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程银春

  程银春,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 9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2 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合计8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对审计工作质量表示满意,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的相关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是公允地审计服务并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公告

  ■

  2022年4月7日,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制度对《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部分规范运作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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