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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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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仑区霞浦万泉河路3号9幢1号307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092.58万元,净资产3,472.7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97.54万元,净利润815.81万元。(未经审计)

  18、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0U6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阳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356号

  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6,791.50万元,净资产6,232.5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7.72万元,净利润560.47万元。(未经审计)

  19、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470054759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文湘

  成立日期:1995年08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21号

  注册资本:1026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山、轻工、丝绸印染等建设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轻工产品、电子产品、医疗器具的设计,冶金矿山设备、工业炉、市政与环保设备、轻纺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29,814.70万元,净资产5,923.8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042.14万元,净利润2,339.45万元。(未经审计)

  20、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6546304X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林海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17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半山路386号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利用及电力的技术开发,发电(限供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40.76万元,净资产-3,030.7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7.98万元,净利润98.97万元。(未经审计)

  21、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068X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旭高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17幢107室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监理、咨询及项目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159.88万元,净资产1,090.9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09.64万元,净利润105.49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方除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外,其他均为杭钢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或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1、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股东方的资源优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2、为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用比价方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3、为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运行效率,充分利用关联方相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由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术服务、物流运输、后勤保障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在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后勤保障等方面服务。各项劳务、服务等相关要求由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度,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杭钢股份”)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对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德清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0万元、50,000万元、50,000万元、100,000万元、15,000万元、1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2022年度本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孙公司,明细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方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4,653.06万元,其中:公司为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9,760万元;为德清杭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保14,893.06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商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再生资源”)、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云公司”)、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公司”)等5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9.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在财务资助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借款费用的收取:公司将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鉴于公司短期现金较为充裕,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业务均在下属子公司开展,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公司拟向电商公司、再生资源、浙江云公司、杭钢云公司、数据公司等5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9.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在财务资助额度内各子公司可循环使用。公司将参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双方协商确定利率,向相关子公司收取利息。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杭州杭钢金属材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9%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其71%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钢北苑83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售:金属材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商公司总资产70,718.36万元,净资产22,596.4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1,267.01万元,净利润5,676.71万元。

  2、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12,5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路178号

  经营范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金属拆解加工(凭许可证经营),煤炭(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金属材料、冶金炉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汽车售后服务,拖车、搬运、装卸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再生资源公司总资产107,784.38万元,净资产23,120.8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7,377.58万元,净利润-2,054.28万元。

  3、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半山路32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云公司总资产107,509.75万元,净资产79,111.4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3.90万元。

  4、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75,89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镇沈家桥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钢云公司总资产87,126.94万元,净资产81,394.2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17.32万元,净利润-2,236.84万元。

  5、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永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沈家桥132号4幢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计算机、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经营电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公司总资产24,994.23万元,净资产16,880.1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87.25万元,净利润284.60万元。

  三、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电商公司、再生资源、浙江云公司、杭钢云公司、数据公司等5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均系公司控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比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少11万元,公司2021年内控审计费用与2020年内控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69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7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的会议前,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独立董事予以了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工作情况的审查,公司在决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报酬时,是按照行业标准和惯例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协商后确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2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612.0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48号《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1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94,8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根据宁波钢铁生产经营需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2018年4月13日,宁波钢铁已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1)。

  2018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宁波钢铁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临时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2019年5月20日,宁波钢铁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发行实际情况,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

  2019年8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1)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额9.5亿元变更投向,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对该公司增资并以该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2)宁钢“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9,240.00万元已永久补充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注2: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1,152.90万元已永久补充宁波钢铁流动资金。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244,5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881.94万元,其中,各募投项目投入合计197,489.04万元(含利息净额328.56万元),“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240.00万元(含利息净额886.95万元),“宁波钢铁环保改造项目”结项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1,152.90万元(含利息净额2,128.04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下简称“利息净额”)14,994.0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1,612.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净额11,650.47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31,612.0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用31,612.0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该事项的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用31,612.08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钢第八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富春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1-88132917

  4、联系传真:0571-88132919

  5、邮政编码:310022

  6、联系人:吴继华葛娜杰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等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

  按照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

  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

  关于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财政部会计准则问答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至0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ggf@hzstee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9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4月19日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吴东明先生、总经理牟晨晖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继华先生、财务总监陆才平先生、独立董事王红雯女士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4月1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12日(星期二)至04月1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ggf@hzstee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571-88132917

  邮箱:hggf@hzstee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经核查发现,公司原披露的报告中个别信息存在错误,现对《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更正前:

  单位: 股

  ■

  ■

  更正后:

  单位: 股

  ■

  ■

  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之“4股东情况”之“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更正前:

  单位: 股

  ■

  ■

  更正后:

  单位: 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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