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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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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钢铁行业

  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为钢铁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钢铁行业积极应对国内外需求形势变化,努力克服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环保成本大幅上升等不利因素,全年钢材供需基本平衡,行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行业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2)数字经济产业

  2021年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从国家层面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据要素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2021年我国数字技术融合应用加速落地,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进入快速成长期,数字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数字生态日益完善,数字低碳理念不断深化。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引领、规范、融合等特征,并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进一步迈进。

  公司属于控股型企业,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业务由下属宁波钢铁、杭钢云计算、浙江云计算等子公司开展,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数字经济业务为辅。公司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因为子公司宁波钢铁存货较年初增加 23.14亿元,购买商品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一季度和二季度分别转让所持富春紫光公司35%、62.9525%股权,确认了投资收益。本次年报审计进行调整,公司相应分别调减2021年一季度、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006,753.64元和68,345,161.74元。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紫光环保公司股权,未来公司将不再从事污水处理业务。近年来,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浙江云计算项目,收购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将专注于发展钢铁产业及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深化钢铁产业协同效应,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4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王伶俐女士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颖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授权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孔祥胜、牟晨晖、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在公司领取报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22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杭钢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利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如在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拟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的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周尧福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吴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吴刚先生简历:

  吴刚,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副部长、团委书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副主任;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主任,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0,658,327.88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012,898,582.47元,加上2021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98,434,199.66元,减去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675,437,816.60元,减去2021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101,289,85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34,605,107.28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844,297,270.75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结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现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2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及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7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杭钢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紫光环保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分别向杭钢集团、菲达环保出售公司所持紫光环保 62.9525%、35%的股权相关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交易已实施完成,紫光环保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一并转让

  [注2]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3]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O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决算金额为28,516.41万元,累计已支付29,507.82万元(含管理费991.42万元)

  [注4]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注5]该募投项目于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受行业竞争加剧、新冠疫情等影响,机柜上柜率仍处于上升期,该等因素导致本期产生亏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东明、孔祥胜、牟晨晖、吴黎明、于卫东均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胡祥甫、王颖、王红雯发表了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由于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关联交易规范开展;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根据市场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认为: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下属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已签署有《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市场形势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发生了变化,为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对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和结算办法等进行明确。签订的协议包括《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关于提供劳务的协议》。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注】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于2021年5月14日更名为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二、关联交易对象介绍1、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490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利明

  成立日期:1963年08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106,201.77万元,净资产4,095,770.8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503,712.86万元,净利润318,172.09万元。(未经审计)

  2、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号:68682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昌荣

  成立日期:1999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5楼B室

  注册资本:600万元港币

  主要股东: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进出口、再出口贸易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457,023.18万元,净资产7,296.1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7,077.59万元,净利润2,685.72万元。(未经审计)

  3、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01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浩

  成立日期:1982年05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秋涛北路278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冶炼用萤石、金属矿产品、铁合金、石灰石、煤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农作物副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997,506.33万元,净资产168,843.3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479,166.99万元,净利润23,054.50万元。(未经审计)

  4、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04218753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0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区26幢5层

  注册资本:36,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839,955.80万元,净资产47,588.6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90,220.86万元,净利润17,518.95万元。(未经审计)

  5、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144119094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科萍

  成立日期:1993年09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1202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设备租赁;社会经济咨询;经营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五金、电器、橡胶制品、电子产品、纺织品及原料、汽车配件、纸张及原料的批发;煤炭批发经营(无储存);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86,624.69万元,净资产13,190.2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6,794.38万元,净利润1,457.33万元。(未经审计)

  6、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3223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雄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05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园38号-1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10%的股权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经营)。 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纸、纸浆、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饲料、装饰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废旧金属的回收;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物贸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19,493.68万元,净资产13,892.4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822.31万元,净利润4,459.70万元。(未经审计)

  7、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201214115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成立日期:201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6 Temasek Boulevard,#27-04 Suntec Tower Four,Singapore,038986

  注册资本:34251150新币

  主要股东: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30%的股权;富春有限公司持有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70%的股权

  经营范围:根据新加坡相关规定,除特殊许可业务外的都可以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113,455.60万元,净资产19,834.1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45,054.87万元,净利润622.65万元。(未经审计)

  8、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66209275X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翁昌荣

  成立日期:2007年07月19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兴中路28号

  注册资本:30.000000万美元

  主要股东:富春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自有厂房出租,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209,989.88万元,净资产13,528.3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4,734.19万元,净利润925.30万元。(未经审计)

  9、宁波古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6LUM7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俊

  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2号A812室(甬保商务秘书公司托管A395号)

  注册资本:40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古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木材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古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188,161.03万元,净资产10,612.9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3,759.44万元,净利润8,538.78万元。(未经审计)

  10、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幢701-709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99.50%的股权,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0.5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总资产1,175,785.72万元,净资产144,544.2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5,760.28万元,净利润42,400.14万元。(未经审计)

  11、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143052668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成立日期:1985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铸件、锻压件及钣焊件加工(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总资产3,826.98万元,净资产3,628.33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04.83万元,净利润91.51万元。(未经审计)

  12、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244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志良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半山镇

  注册资本:22,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95.56%的股权,浙江冶钢储运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4.44%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陆地管道运输;水资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总资产63,861.10万元,净资产61,664.8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163.25万元,净利润-467.73万元。(未经审计)

  13、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RLQH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锋

  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南西路20号二层115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8%的股权,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2%的股权

  经营范围:利用高温工业炉窑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废弃物、污泥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水、大气、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环境保护与冶理咨询;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领域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902.30万元,净资产681.0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7.34万元,净利润-317.23万元。(未经审计)

  14、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695097573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产业区A区贤庠镇芦岙碶头区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富春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杭钢富春管业有限公司总资产45,891.16万元,净资产2,547.2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707.21万元,净利润58.73万元。(未经审计)

  15、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8J3FX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俊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60%的股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4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木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构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总资产24,428.93万元,净资产7,362.0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8,268.48万元,净利润2,118.65万元。(未经审计)

  16、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0084441G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成立日期:2000年04月30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城关镇望云路88号

  注册资本:54,740.4672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67%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88,47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权益209,459.6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8,410.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4.76万元。(经审计)

  17、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B1L1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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