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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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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比亚迪新产品定点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定点通知暂未涉及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金额,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整车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开发不成功、供货质量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另外,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本定点通知涉及的电子油泵产品预计于2022年6月量产,上述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产品收入,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定点通知概况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弗迪动力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弗迪动力”)的新产品定点通知,公司将作为弗迪动力的零部件供应商,为比亚迪纯电动车配套电子油泵产品,该项目计划量产时间为2022年6月。公司将严格按照弗迪动力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产品的开发、试验验证、生产准备与交付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

  弗迪动力是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为比亚迪供应发动机、变速器等车用零部件。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作为全国汽车泵类行业龙头企业,稳步推进全球重点客户、重要产品的开发。本次公司成为比亚迪纯电动汽车用电子油泵产品的供应商,标志着公司电子油泵类产品得到国内知名汽车客户的认可,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和布局新能源汽车电子泵类产品的市场。

  2、本定点通知涉及的电子油泵产品预计于2022年6月量产,上述产品量产后,公司将根据该客户实际订单情况进行确认产品收入,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定点通知暂未涉及客户最终的实际采购数量、金额,公司实际销售金额将与汽车实际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而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均可能对整车厂的生产计划和采购需求构成影响,公司最终供货量视客户具体订单情况确定,因此,公司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

  2、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因开发不成功、供货质量不达标等各种原因导致项目变更、中止或终止等情况;另外,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后续将积极做好产品的开发、生产、供应等工作,同时加强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重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仲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2-029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振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核实后,认为: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与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湘油泵   公告编号:2022-030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4月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9.68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33元/股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周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本公司内网刊登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08)。

  3、2022年3月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4、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⑶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⑸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⑴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⑵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⑶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⑷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⑹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

  (三)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4月7日

  2、授予数量:139.68万股

  3、授予人数:72人

  4、授予价格:12.3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已在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内)。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⑴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总量分配情况

  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激励对象中没有持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审议核实后,认为:

  1、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与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4月7日为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授予价格为12.33元/股。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卖出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9.68万股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1,071.35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发表了如下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日的确定、授予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相关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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