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业务涵盖了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
1、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板块
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红外芯”生产线,打造出高性能非制冷型、碲镉汞制冷型及国内唯一的Ⅱ类超晶格制冷红外核心器件批产线,公司红外芯片产品品类丰富,覆盖多种面阵规格、多种像元尺寸及多种波段组合,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国防领域,公司自产的高端探测器已广泛批量装备于国内诸多高端型号系统;国内第一条非制冷晶圆级封装探测器生产线产品大规模应用于新兴民用领域,并通过平台化战略快速提升红外技术在各类民品领域的市场化普及。
2、红外热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板块
作为公司传统的优势板块,公司确立了高端化、系统化、集成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了雷达、激光、精密机械、先进电子、通讯、人工智能、陀螺稳定伺服、目标检测跟踪等数十个研究室,围绕着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开展工作,实现了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公司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研制工作,并成为其国内唯一供应商。同时,凭借红外探测器产业化优势及多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大力拓展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智能测温、安防监控、警用执法、交通夜视等各类民用领域的市场应用。
3、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板块
公司坚持“高科技、高门槛、高层次”的发展理念,组建了具备全系统专业建制和完备组织架构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研究院,专注于研制生产先进的精确打击型号系统产品。随着各型号项目逐步落地,板块业务实现了从传统到智能化、从单一到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在研项目涉及的领域覆盖面广、品类多样,在参与国内及外贸多个新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竞标中体现出较强竞争优势,多款中标型号产品将为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4、传统非致命性弹药、信息化弹药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主要从事非致命性弹药、地爆装备、炮兵子母弹、引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内品种最多、产量最大、装备覆盖最广的非致命性弹药研发与生产基地,也是非致命地爆装备的重点定点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配备于部队、武警及公安队伍。随着新火工区的建成投产,公司非致命弹药及信息化弹药的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公司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国内及外贸的批量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助力公司全产业链总体战略布局全面落地。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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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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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1、2021年2月18日,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在武汉召开,公司申报的“高性能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为下一步冲击国家科技进步奖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难题,标志着公司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在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上再次实现了突破,提升了我国红外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2、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2021年3月4日,公司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3、2021年3月4日,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芯科技共同研制的“百万像素中中波双色制冷红外探测器”通过了科技成果评价,评价专家组认为该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国内空白,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本次公司研制的百万像素中中波双色Ⅱ类超晶格制冷红外探测器项目的评审通过,是公司继掌握1280×1024、12μm像元尺寸的碲镉汞中波制冷型红外焦平面阵列探测器芯片研制技术后,在制冷型双色大面阵探测器芯片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证监会2021年2月1日《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84,260,19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日“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新增股份登记上市申请完成后,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591,852,878股增加至1,676,113,0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91,852,878元增加至人民币1,676,113,073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5月10日,公司完成相应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5、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6,11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19,028,268.2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6,558,302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具体事宜。2021年6月3日,公司完成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6、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于2021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964,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7、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合计6,200万元,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分3次回购该基金持有的高芯科技股权。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9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2,000 万元并受让对应的国开发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5.92%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9日前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价款2,000万元并受让对应的国开发展基金所持高芯科技5.92%股权。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高芯科技93.49%股权,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完成。
8、公司全资子公司轩辕智驾与国内某主流大型车企达成了合作,成为其某款全新电动乘用车前装红外项目供应商。随着公司红外探测器晶圆封装技术的成熟,车载辅助驾驶系统成本对比之前有着明显的下降,在自动驾驶领域,轩辕智驾已与国内外多家自动驾驶企业以及专业算法公司展开产品测试工作。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多家品牌汽车企业进行接洽,与更多的厂商形成联盟,扩大公司产品线在汽车上的运用,将公司打造成为提供全方位车载安全解决方案的高科技企业。
9、2022年2月28日,公司举行工业园二期一号楼项目开工仪式。二期一号楼项目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由A栋32层的研发生产大楼和B栋18层的综合楼两栋塔楼组成,预计2024年完工。项目将助力公司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先进制造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行业龙头优势。
10、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2年4月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视远景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住所进行变更,2021年1月15日,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取得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公司住所由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1号院甲1号楼-1层-101A5-002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8号院11号楼1至3层101内2层F202室。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2021年4月23日,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3、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研院与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共同设立了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平台,进行项目合作、重大项目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和尖端人才引进。产兴科技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工研院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51%,武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出资比例49%。2021年2月7日,产兴科技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双方股东均已出资到位。
4、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高德光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德光创注册资本5,000万元,相关工商注册登记已办理完成。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高德光创为项目建设主体,在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投资约13.2亿元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YZH/2022BJAG10220),2021年度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关键控制点、高风险领域达到有效控制,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0,939,693.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3,111,840.53元,减去2021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6,563,631.66元,减去2021年分配现金红利419,028,26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459,633.70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部分未超过2021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考虑了业绩成长及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现金分红,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最低现金分红比例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346,558,302股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46,558,302元增加至人民币3,285,181,622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0,939,693.0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3,111,840.53元,减去2021年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6,563,631.66元,减去2021年分配现金红利419,028,268.2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8,459,633.70元。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转增部分未超过2021年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做出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34,896,919.56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377,062,004.33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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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可转让大额存单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17,873,370.65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0,889,972.09元,理财投资收益6,983,398.5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84,896,919.56元,其中,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90,336,374.96元,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使用214,734,736.52元,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投入152,763,803.75元,补充流动资金共使用1,377,062,004.33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109,983,905.29元。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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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会议和2008年3月1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第一次修订;经2021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新一代自主红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面向新基建领域的红外温度传感器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四个项目。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对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4,840,562.95元和资产减值损失60,779,118.96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65,619,681.91元,已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政策: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实际发生了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到期无法承兑,转入应收账款披露。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账款,否则视为单项金额不重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实际发生了信用损失,认定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3、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公司按照客户性质或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正常履行合同形成的合同资产,如果合同付款逾期未超过 30 日的,公司判断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 日的,公司按照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方法参照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5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的要求,通过财政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以及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家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波琴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彪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签署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质量、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详细了解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限等情况。全体委员认为,信永中和通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2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3、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1,295,405.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获得审议通过,公司在实施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2,346,558,302股增加至3,285,181,622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46,558,302元增加至人民币3,285,181,62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为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事宜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84,260,195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到账金额2,477,499,985.65元,扣除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2,100,000,000.00元后,故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77,499,985.65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00.00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并且公司全产业链发展的战略布局及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而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强资金流动性。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LPR 3.7%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1,850.00万元左右的财务费用,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来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开展。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260,19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公司实际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的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477,499,985.65元。募集资金总额 2,499,999,985.6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21WHAA20356”号报告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84,260,195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实际到账金额2,477,499,985.65元,扣除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2,100,000,000.00元后,故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77,499,985.65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563,540.56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XYZH/2021WHAA20475”号)。
(2)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于2021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亿元,2021年5月17日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导致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出现闲置;同时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闲置。
(二)投资目的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以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定期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也将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现金管理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并按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履行相应地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做出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发行人本次将部分闲置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1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的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锐、胡旭
邮政编码:430205
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相关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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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2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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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高德红外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张燕女士,财务总监黄轶芳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独立董事张慧德女士,保荐代表人安源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2-02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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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已签订合同的型号项目持续交货,使得业绩稳步增长;同时,批量效益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升,摊薄了固定支出,使得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增长。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带来了信用减值的转回,利润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报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