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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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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1-2: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 2:自公司披露《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调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5:“自主虚拟编组运行系统建设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0,000.00万元剔除发行费用1,489.07万元后的余额。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控科技”或“公司”)拟与关联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集团”)、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极星汇智”),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设立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拓展新业务模式,提升公司在轨道交通系统领域的产品技术含量及竞争力,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整车设计和智能自主运行列车全系统集成工艺开发及应用推广。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装备集团、极星汇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7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7.50%;装备集团出资人民币4,25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2.50%;极星汇智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0%。

  装备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装备集团、河北京车轨道交通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智能障碍物检测的产品及相关服务)金额为1.1亿元。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其中26,837.07万元销售合同为中标产生。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说明

  装备集团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装备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

  (2)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洪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477,54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7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1118室

  经营范围:交通装备工程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交通装备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轨道交通装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产品设计;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装备集团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装备集团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装备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恬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1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3号楼-3至9层101内4层402-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服务;企业管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相关规定,公司与极星汇智不存在关联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该交易类型属于对外投资。合资公司尚未设立,以下基本信息均为拟定信息,有关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关和政府有权审批部门核准为准。

  1) 拟设立公司名称:米塔盒子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北京丰台区。

  5) 经营范围:设计、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装备;轨道交通车辆、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技术开发;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交通装备工程项目投资;技术服务、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销售;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6) 股权结构: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其他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宜。合资公司按各方认缴的出资总额确定最终的注册资本金额,故各方的出资比例为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北京极星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

  (二)出资情况

  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致力于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设计以及整车设计和智能自主运行列车全系统集成工艺开发及应用推广。合资公司为全国范围内智能自主运行列车AutoTrain系统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在轨道交通领域应用的唯一主体。

  各方首期认缴出资额5,000.00万元,其中甲方缴纳2,375.00万元,乙方缴纳2,125.00万元,丙方缴纳500.00万元,甲方、乙方应于公司注册成立后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缴清。丙方需按照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足额缴清首期认缴款。其余5,000.00万元各方认缴出资额按照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要求缴付。

  合资公司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合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其中,甲方推荐3名人选,乙方推荐2名人选。董事长从甲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各方协商推荐,并由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和更换。

  合资公司经营层初期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其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按照股东推荐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选或提名,并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聘任或解聘。

  (四)知识产权约定

  甲乙双方确认,自合资公司成立起,甲乙双方应为合资公司运行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双方应授权合资公司使用合资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若未能按合资公司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向合资公司缴付其认缴出资额,除应当尽快向合资公司足额缴纳其认缴出资额外,还应向守约方按未实缴到位资金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经催告后,在催告期满后仍未履行的,合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2)如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致使其他方因此而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该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3)在合资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过错致使其他方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论合资公司设立成功与否,该方应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害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为推动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布局,以进一步夯实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发挥股东各方在轨道交通控制系统、车辆以及运营等多领域的复合优势,强强联合,共同推动智能列车核心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降本增效,催生新业态、新市场。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对项目进行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科技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1、本次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推动公司智能列车核心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持续竞争力,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丹娟女士的简历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顺利运行,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赵丹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控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6,767,068.3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054,8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915,756.94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当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议案中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公司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2021年同类业务营业收入。上年指的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关联人包括关联交易对方的分公司。

  3.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对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北京交通大学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法定代表人:王稼琼

  注册资本:131,123.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

  经营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学科高等专科、本科学历教育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2.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磊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一区89号楼科教楼10层1003、1005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瑜

  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3号楼10层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交通系统软件及交通网络技术;系统集成;转让自有技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7,246万元,净资产20,187万元,营业收入46,993万元,净利润3,206万元。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会杰

  注册资本:40,5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2号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及设备设计、开发、制造、安装、修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报刊发行;零售图书、报刊;通信、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餐饮、住宿、娱乐服务;销售食品、药品、烟草。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贾敬东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3号楼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运营”)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6.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D1687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产品设计;安装、维修、销售轨道交通设备;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151.54万元,净资产935.09万元,营业收入3,233.10万元,净利润364.82万元。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景英

  注册资本:129,884.4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79年08月21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苇子坑23号

  经营范围: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配件;设计、维修、销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设备、轨道检查车、灯箱、吸收装置、钢结构产品;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鉴于信息保密原因,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董事王予新先生(2021年12月离任)当时同时担任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众甫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京投众甫科技有限公司是京投轨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运营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轨道运营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轨道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是轨道运营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21%,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0.79%的公司,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均为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京投公司的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北京交通大学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向北京交通大学提供智能监控仿真平台建设项目相关商品及服务,同时接受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开发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乌鲁木齐、成都、贵阳等项目的备品。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京投亿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弱电系统、展厅设备相关的设备及安装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含分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包分公司)提供竞赛赛前培训服务、北京地铁备件及地铁技术服务,同时接受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通信信号分公司提供的继电器监测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5.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竞赛赛前培训服务、北京新机场线技术服务以及燕房线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6.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实训平台项目设备及建设服务,同时接受北京运捷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技术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7.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销售北京地铁15号线综合感知项目的设备安装、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交控科技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常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响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备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1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具体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畅女士是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因工作安排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爱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邓爱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爱群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员,硕士。1995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于大连市水利测绘公司任科员;1998年8月至2002年8月于大连市劳动服务公司任科员;2004年7月至2016年6月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主管、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企业发展部副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邓爱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

  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4月26日、4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毕危危、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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