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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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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2年3月31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方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且受回购股份窗口期的限制,3月份可回购期限较短,因此3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2-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方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且受回购股份窗口期的限制,3月份可回购期限较短,因此3月份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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