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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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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5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 26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进行了明确。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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