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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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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鼎龙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2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1,770,6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9%。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545,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减持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青岛恒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澜投资”)、珠海浩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汇投资”)、湖州泽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通投资”)、湖州融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诚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770,601股,持股比例为8.89%,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计算比例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主体及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主体为恒澜投资及浩汇投资,其中恒澜投资的股份来源为在同一控制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湖州中植泽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远投资”)的股份(受让前该等股份为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浩汇投资的股份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和比例: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50,545,77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49%。其中,恒澜投资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61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浩汇投资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4,932,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

  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5年实施了向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等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承诺,自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15年11月11日至2018年11月11日)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诚投资、泽通投资、泽远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恒澜投资、浩汇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形实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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