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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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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2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额度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09)。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1.2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国债逆回购的投资收益率在成交时即已确定,成交后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的内控管理,严格规范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

  3.公司审监法务部负责对国债逆回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于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特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有利于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情况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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