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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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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3名,通过通讯方式参加董事4名)。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经审议,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为了规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原《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经审议,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董事史家宝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本人及关联董事马红菊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公司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董事会决定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取消原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晓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和《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应对人才流失风险,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曲洪普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书面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提案《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曲洪普先生持有公司4.19%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取消了原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需要审议的《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除以上提案调整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均保持不变,现将变动后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偃师市顾县镇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9日和2022年4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方案中,议案9.00和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所有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应在2022年4月11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人:刘志坚   李高杰

  6、联系电话:0379-65107666

  联系传真:0379-67512888

  邮箱地址:hntddlzqb@163.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0

  2、投票简称:通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2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修订情况: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8、本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9、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修订后: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2年,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解锁期内,结合公司业绩与个人业绩考核的双重结果,确定本期持有人的可解锁比例。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并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本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1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持有人个人自行承担。

  二、释义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三、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修订前: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章第二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均为与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的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并经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以及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并经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修订后: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七章第二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均为与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公司或者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的员工。

  (二)持有人确定的标准

  1、认同并积极维护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和标准,有创新精神和执行力;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管理能力突出,在公司新型KPI绩效考核标准建立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销售业绩突出且能超额完成目标;经董事会认同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职员工。

  2、持有人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

  (2)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

  四、本计划的锁定期

  修订前:

  (一)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修订后:

  (一)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公司层面考核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考核指标,考核期为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具体如下:

  ■

  (三)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本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和本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

  注: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满分为100分

  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份额对应当年度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归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择机出售后所得资金归属于公司,该部分份额对应的货币资产(如有)由公司收回,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则该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标的股票权益重新分配,或由公司择机出售,出售所得资金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一并锁定,该现金股利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上述所涉内容在《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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