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经营)。资产管理,资产投资及资产管理相关的重组、兼并、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及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商资产的资产总额为6,599,457.43万元,负债总额为1,465,731.01万元,净资产为5,133,726.42万元,营业收入为301,728.32万元,净利润为104,998.06万元。
(2)关联关系
浙商资产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浙商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浙商资产发生的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商资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D06X7F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955号9楼
法定代表人:朱巧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国有资产等国家专项规定的资产)、投资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及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浙易资产的资产总额为237,723.22万元,负债总额为115,441.83万元,净资产为122,281.39万元,营业收入为10,993.09万元,净利润为5,393.90万元。
(2)关联关系
浙易资产系浙商资产控股子公司,浙商资产持有浙易资产5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浙易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浙易资产发生的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易资产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08978197N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业路6号
法定代表人:蒋立
注册资本:322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环境设备、节能型商用空调、节能型中央空调、热泵设备系列产品、低温余热发电设备产品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10月15日起担任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南京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575125082K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开源道21号
法定代表人:蒋立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调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8月23日起担任天津天加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天津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天津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5、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1542843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市新塘镇创优路123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法定代表人:蒋立
注册资本:6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离心机、分离机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环保设备批发;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能源管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7年11月3日起担任广州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广州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广州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6、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21870606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鹤林路89号
法定代表人:蒋立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组装应用于空调行业的空调末端产品(空气处理机及风机盘管);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暖通空调、冷冻设备、相关零配件;为本公司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机电系统的设计、咨询服务;动力系统托管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限制类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京天加持有70.42%股权
(2)关联关系
2016年11月23日,公司聘任樊高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自2016年7月25日起担任成都天加的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成都天加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成都天加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天加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协议签署、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浙易资产、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的交易为公司向其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公司与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之间的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空调风机等相关产品。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与浙易资产、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了相应交易合同,各方均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浙易资产、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之间的交易按市场化原则进行,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并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浙易资产、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浙易资产、浙商资产及其子公司、南京天加、天津天加、广州天加、成都天加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需要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浙商资产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性销售产品交易、提供特殊机会投资管理服务,该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非关联独立董事何元福、刘春彦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独立董事樊高定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南京天加及其下属企业、浙商资产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非关联独立董事何元福、刘春彦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独立董事樊高定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1、平安证券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2、财通证券发表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是交易各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是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钟炽兵,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贾永成,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1年支付天职国际年度审计报酬为11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上述费用已包含审计期间的人工费、差旅费等。2022年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已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4、我们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2022年度的报酬。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18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充分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何元福、刘春彦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财务信息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第104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预算:全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1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76.89万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会议同意公司以总股本566,239,133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324,782.66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全部转至下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青岛海洋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以及《业绩补偿协议书》4.2.4约定,2021年度青岛海洋未完成业绩承诺,但对赌方补偿的股权比例已达到补偿协议约定的10%上限。同意对赌方无需对青岛海洋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做出补偿。
《关于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三进科技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同意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关于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的公告》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吴晓明、宫娟、黄灿、张俊、翟峰、樊高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非关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以上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有关具体手续,并签署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净值不超过1.72亿元(未经审计)的自有土地、房产、厂房、在建工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期限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为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盘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票据资源,同时沉淀回笼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拟开展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按照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1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周一)下午14:00,《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2年度授信规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邮政编码:318056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翟峰、罗阳茜
2、联系电话:0576-82655833
3、联系传真:0576-82651228
4、邮箱地址:db@yilida.com
5、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6、邮政编码:318056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6。
2、投票简称:亿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有表决权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1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企业实际。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陆秋君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