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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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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及发行债券情况,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269,646.42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834,634.0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3,183,463.41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94,190,468.61元,扣除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97,416,811.73元后,2021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05,424,827.5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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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回顾2021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然持续反复,各国经济在不均衡中缓慢复苏。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疫情不时散发等困难,我国宏观政策高举“稳”字大旗,全年实现GDP同比增长8.1%,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名列前茅。但分季度看,受同比基数逐渐上升影响,2021年经济增速呈现逐季放缓,四个季度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8.3%、7.9%、4.9%、4%,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以打造百年基业为目标,稳字当头,立足长远,控风险、促转型,以实业为依托调整经营产业布局。2021年,公司在房地产业务方面以去库存为主,同时加大对电磁线业务的投入并在2021年实现产销量再创新高,在新能源业务领域重点发展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并实现扭亏为盈,力求可持续稳健发展。

  (一)房地产业务以加快去库存、回现金流为主

  2021年对于国内房地产行业可谓是艰难的一年,受疫情反复、地产调控政策持续深化以及融资环境收紧等因素影响,2021年特别是下半年地产行业整体景气度低迷,部分前期扩张较快、杠杆率高的民营地产企业出现债务违约,行业发展陷入整体危机。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严峻的行业环境变化,根据各地市场情况调整现有项目推售节点及销售周期,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开发阶段项目,采取不同措施应对变化,灵活把控关键节点,主动调整营销策略,全力加快销售去化及现金回笼,牢牢把握资金“生命线”,合理安排收支节点,保证公司运营的资金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项目、铂珺花园、冠城大通华熙阁、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冠城大通华玺、冠城大通蓝湖庭等项目,其中西北旺新村A3项目商业部分与澜鑫置业在年内完成预售网签,销售面积8.13万平方米。此外,公司落实各开发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加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确保项目进度正常推进,按期顺利实现产品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结算收入34.3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80%。鉴于当前房地产行业整体市场情况及未来趋势,公司2021年度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二)全力以赴技改扩能,电磁线业务再创佳绩

  我国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在国家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号召下,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坚定大力发展电磁线业务的战略,全力以赴打赢“技改扩能、降本增收、提质增效”三场硬仗,电磁线主营业务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56.38亿元。得益于此,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57亿元,同比增长6.36%。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从扁线突破和技改扩能两大方向发力,在技术、产能和管理三个方面实现一定提升。

  1、抢抓机遇,扁线业务产销获得突破

  保持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和适当超前的技术储备是公司电磁线业务一直贯彻坚守的重要原则。报告期内,公司筹备设立电磁线研究院,力求更好地整合研发资源,根据市场及用户需求进行电磁线的技术升级研究,并开展新电磁线品种的基础研发。2021年,在传统电磁线领域需求不振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抓住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机遇,继续深耕扁线市场,不断精进工艺技术,持续加大关键产品研发力度,着力开展漆包扁线的市场拓展。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电机产销增加,公司全年扁线销量达4,464.86吨,同比增长86.84%。

  2、技改扩能,为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1年,公司立足福州、淮安两个生产基地,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进行设备改造升级与扩充。公司以产品结构调整为主线,将优化落后产能和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积极推动新一轮设备技改扩能,全年共新安装调试设备22台,技改投入约7,600万元,大幅释放产能。截至2021年末公司电磁线整体年产能突破8.5万吨,为市场拓展和新客户开发提供有利条件。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强化老客户合作,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开发新客户,争订单、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公司电磁线全年实现销量约8.44万吨,同比增长15.78%,再创历史新高。

  3、推进精益生产,努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

  2021年,公司通过ERP系统实现销售、排产、生产、库存、发货等情况全面数据联通,生产作业排产精确到机台头数,依托系统自动测算生产计划交货期,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准时交付率。在做好防疫、生产“双保障”的同时,公司以经营效益为中心,以降低成本为重点,切实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完善生产经营中的每个环节,努力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2021年,公司下属企业大通新材荣获“中国线缆产业最具竞争力企业100强”、“2021年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三)添加剂业务焕发新生机,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目前新能源板块主要经营电解液添加剂及锂电池两块业务。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经过近几年技术改进和工艺优化,产品品质逐渐稳定,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电解液厂家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受益于下游锂电池行业的繁荣,电解液添加剂业务迎来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紧抓发展机遇,全力做好产能扩大和市场拓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发下游客户,进一步改变单一产品占比和客户集中度较高状况,聚焦市场需求,重点增加了如硫酸乙烯酯(DTD)、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TMSP)及二氟磷酸锂(DFP)等部分添加剂产品的销售,产品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化,全年实现销售量总计约223吨,较2020年增加约124%,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17.18万元,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另一方面,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改进优化DTD、DFP生产工艺,有序推进市场需求较多的新产品碳酸亚乙烯酯(VC)、氟代碳酸乙烯酯(FEC)产线新建和DTD产能逐步扩大工作,为下一步整体产能扩大奠定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企业邵武创鑫参与申报的两个项目入选2021年福建省级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由于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锂电池中小企业生存空间逐步被压缩,公司锂电池业务经营困难。根据目前的行业状况,公司不再加大对锂电池业务的投资,对于存量投资将考虑以合作或清算等方式逐步进行处置。

  2.2行业情况

  (一)房地产业务

  202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景气度前热后冷的过山车式波动。上半年,得益于居民购房需求的恢复释放及市场供应整体加大,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销售维持较高热度,下半年受部分房企信用风险释放、消费者购房需求低迷等影响,新房市场销售出现断崖式下跌,8月开始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进入两位数负增长,并维持至年底,房价下行压力明显增加。全年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分别为179,433万平方米、181,9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4.8%,增速较上年分别下降0.7和3.9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同比增长4.4%。资金端,“三道红线”、贷款集中度管理等调控政策对房地产行业融资影响日渐显现,企业融资难度大幅增加,预售资金监管措施的落实又给企业资金周转带来压力。基于此,民营房企拿地意愿减弱,第二、三轮集中土拍显著遇冷,底价成交常态化,土拍规则“前紧后松”。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1,59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5%;土地成交价款17,756亿元,同比仅增长2.8%,受此影响房屋新开工面积198,8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1.4%。由于融资端、经营端的现金流先后受阻,下半年开始部分房企出现流动性危机,房企债务违约风险事件频发,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挫。分区域来看,一线城市凭借对人口强大的吸引力,市场保持较高的活跃度,全年成交面积同比保持增长,但四季度出现边际回落;二线城市除去一季度受低基数扰动因素影响外,整体市场增长动力不足,区域间结构性分化也在加剧;三线城市市场自6月份开始率先调整,并持续处于调整期。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分布于北京、南京、常熟、福州等地区。根据国家统计局、CRIC数据、市场调研数据及第三方机构统计,公司主要项目所在城市行情如下:

  1、北京市2021年实现GDP 40,269.6亿元,同比增长8.5%。2021年,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较为平稳,二手住宅价格呈小幅波动态势。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0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5.1%;房屋施工面积14,05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新开工面积1,89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9%;房屋竣工面积1,98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3%;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为6,524.2亿元,同比增长12.1%。截至2021年末,北京市待售商品房面积2,396.3万平方米。

  2、南京市2021年实现GDP16,355.32亿元,同比增长7.5%。同期,南京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2,719.80亿元,同比增长3.4%;商品房销售金额与面积分别为4,063.84 亿元与1,510.9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24.3%与14.1%。具体来看,年初受益于积分落户条件的放松与低基数效应,新房市场连续4个月走高,呈现供不应求态势;但进入5月后,政策调控迎来持续加码,叠加7-8月疫情,从8月开始,市场降温明显,表现为连续3个月呈现供大于求,在售库存持续积压。

  3、常熟市为2021年全国百强县排名前五的城市,2021年实现GDP2,700亿元,同比增长14.14%。根据中指院数据显示,2021年全市商品房成交面积约177.85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5.48%;成交金额309.65亿元,同比上涨26.89%。分时间段来看,上半年“金三银四”等传统旺季依然存在,前六个月新房成交数占年度数据近6成。但进入下半年,市场成交量持续下跌,“金九银十”等旺季均成色不足,市场成交和价格压力凸显。

  4、福州市2021年实现GDP11,324.48亿元,同比增长8.4%。2021年,福州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着力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9.4%,项目投资增长5.4%。2021年福州市五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34.78万平方米,二手房交易面积300.99万平方米。

  (二)电磁线业务

  受益于宏观经济的稳步增长和下游市场回暖,客户需求量增加,报告期内电磁线行业产销量保持稳健增长,但产业竞争趋于激烈,行业洗牌加速,行业集中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原材料铜杆价格呈现波动上涨,从成本端推高了电磁线出厂价格,市场呈现量价齐升、供需两旺格局。

  (三)新能源业务

  在“双碳”目标以及市场认可度逐步提升的推动下,坚定发展新能源车已成全球共识。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54.5万辆、352.1万辆,分别同比增长159.5%、157.5%,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依然旺盛,与之配套的动力电池市场也呈现高景气的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154.5GWh,同比增长142.8%。但市场份额高度集中化的趋势仍在持续且大幅增强,数据来看前10家企业动力电池装车量占比已超90%。头部企业利用市场、资金和技术优势进一步加速占据市场份额,小规模电池企业的生存经营更加困难。电解液添加剂作为锂电池上游细分领域,目前暂无绝对优势的大企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受益于下游锂电池的高景气度,电解液添加剂企业仍有较多的发展机会。

  2.3 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电磁线生产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

  (一)房地产业务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公司房地产开发涵盖商品住宅、写字楼、商业等,产品主要以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发、在售项目包括位于北京的冠城大通百旺府及西北旺新村项目,位于南京的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和冠城大通华宸院,位于常熟的铂珺花园及冠城大通华熙阁,位于福州的冠城大通华玺、冠城大通悦山郡等项目。

  冠城大通百旺府为公司目前在北京开发的主要商品房项目,位于中关村发展区的核心位置,地理位置优越;西北旺新村项目报告期内主要完成了A3项目商业部分出售给北京澜鑫置业有限公司的销售签约以及部分安置房销售;冠城大通蓝湖庭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茉湖中路,自然环境优越,周边交通便利,靠近S8地铁龙池站,无缝连接沪陕高速、宁连高速;冠城大通和棠瑞府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紧邻S8地铁,交通便捷,且项目周边教育、商业配套完善;冠城大通华宸院位于南京市高淳区,项目近邻高淳政府办公集群、文化老街、高淳图书馆、高淳博物馆,毗邻固城湖、宝塔公园、濑渚洲公园等,环境优雅;苏州常熟的铂珺花园项目地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新城核心位置,毗邻苏嘉杭高速、沿江高速、苏通长江大桥及通港路高架,交通优越,是区域内为数不多的高品质精装楼盘;冠城大通华熙阁项目地处常熟城北板块,是常熟新兴的焦点发展区域,紧邻国家5A级旅游景区虞山,项目周边交通便利,以新中式建筑风格将传统布局与现代细节相融合,定位改善型楼盘;冠城大通华玺项目位于福州市连江县,项目规划高层住宅、商业办公、商墅、沿街商业,产品形态丰富;冠城大通悦山郡项目尚未开盘销售。

  (二)电磁线业务

  电磁线是具有绝缘层的导电金属电线,作为重要的电子专用材料被广泛运用于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近年来随着产品创新发展逐步运用到风电、核电、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领域。电磁线行业是我国实现社会信息化、智能化、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产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电磁线行业是基础性的产业,在产业链中处于中间环节,其上游为铜杆产品,下游为电动工具、汽车电机、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工业制造业,上下游行业的变动对电磁线行业有重要影响,因此国内电磁线生产企业大部分采用的是“基准铜价+加工费”的定价方式,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电磁线业务是公司重要的传统产业,历史悠久、技术实力雄厚,生产规模、科技研发水平及品牌影响力均居行业前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掌握电磁线生产工艺的核心技术,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品种最全、技术水平最高的特种电磁线生产企业之一。公司形成了产品涵盖耐热等级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13mm-6.00mm以及扁线截面积40mm2 以下的规格多样的电磁线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拥有福州、淮安两个电磁线生产基地,分别由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运营。近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创新,提升产品品质,生产的电磁线产品质量国内领先,部分产品达国际先进水平。

  (三)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行业。为应对日益突出的燃油供求矛盾和环境污染问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动力锂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心脏,是新能源汽车三大核心技术之一。锂电池一般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材料组成。电解液一般由高纯度的有机溶剂、电解质锂盐、相关添加剂等原料组成,其中添加剂配方是电解液性能提升的关键。电解液添加剂是锂电池目前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之一。电解液添加剂种类繁多,功能涵盖成膜、导电、阻燃、过充保护、改善低温性能等方面。随着锂电池对安全性、循环寿命和能量密度要求的提升,对电解液添加剂的性能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进行锂电池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与制造;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解液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硫酸乙烯酯(DTD)、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TMSP)、碳酸乙烯亚乙酯(VEC)、二氟磷酸锂(DFP)、乙二醇(双丙腈)醚(DENE)、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NPCF)等,上游企业为乙二醇、丁烯、碳酸酯类等化工企业,下游客户为电解液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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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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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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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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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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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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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7亿元,同比增长6.3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26亿元,同比增长6.18%;受当年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当年房地产结算面积、结算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综合影响,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亿元,同比减少412.56%。

  (一)房地产业务

  受西北旺新村A3商业整售在本年度签约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9.6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55.43%;实现合同销售额60.83亿元,同比增加77.55%;实现结算面积23.4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0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36亿元,同比下降30.80%;受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影响,房地产业务净利润为-6亿元,同比下降196.77%。其中:

  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蓝郡、冠城大通蓝湖庭、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冠城大通华宸院、铂珺花园项目开发,报告期内结算面积为15.27万平方米,主营业务收入为20.06亿元,净利润为-6.18亿元。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要进行冠城大通百旺府、西北旺新村等项目开发,报告期内共实现结算面积2.13万平方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3亿元,实现净利润2.6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已收售房款尚未结算的金额为20.97亿元。

  2021年,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开复工面积总计112.30万平方米,无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33.1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1、公司目前在建或在售的主要项目及剩余土地储备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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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按公司持有各项目权益比例口径计算,2021年公司权益口径合同销售面积22.75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46.64亿元。②上述冠城大通和棠瑞府占地面积变更系政府部门通过“以大带小”协议方式出让相邻不规整地块(2,556.75平方米)给公司,用于本项目一并开发建设。③上述部分项目总可售面积发生调整系项目规划调整或预测转实测等原因。

  2、除上述主要开发项目外,公司还参股了璀璨悦宸、璀璨悦璟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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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参与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北京太阳宫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地铁一体化方案的审查意见,且完成供地规划条件的多规合一平台报送。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地块收储的大部分准备工作,正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持续补充土地收储所需相关资料。

  4、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出租总收入1.0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3%,未达到公司营业收入的10%。公司房地产出租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其2021年出租写字楼的建筑面积约2.03万平方米,加权平均出租率73.47%,本报告期租金收入约0.54亿元。

  (二)电磁线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磁线业务实现产量8.60万吨,同比增长19.44%;实现销售量8.44万吨,同比增长15.7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38亿元,同比增长55.10%;实现净利润1.45亿元,同比增长21.85%。

  其中,福州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4.52万吨,同比增长23.50%;实现销售量4.41万吨,同比增长18.8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44亿元,同比增长58.79%。

  江苏电磁线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完成电磁线产量4.08万吨,同比增长15.25%;实现销售量4.03万吨,同比增长12.5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4亿元,同比增长51.26%。

  (三)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电解液添加剂业务实现产量219.17吨,同比增长114.39%;实现销售量223.07吨,同比增长123.98%;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17.18万元,同比增长143.90%;实现净利润158.9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3.89万元,同比增长65.48%,因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影响,本年度亏损约2.38亿元。

  (四)对外投资业务

  公司持有包括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几家金融机构股权,其中,持有富滇银行5.20181亿股股份,占其总股份数的8.32%,位列第四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分红1,040.36万元。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如下:福建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对外投资项目6个;福建冠城华汇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项目1个;福建冠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前对外投资项目7个;航科智汇股权投资基金(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冠城力神投资(平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1个。

  (五)总体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年末资产238.92亿元,较上年末245.12亿元减少2.53%;年末负债156.83亿元,较上年末152.02亿元增加3.1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65.64%,较上年末62.02%增加3.62个百分点。

  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69.54亿元,较上年末80.36亿元减少10.82亿元、下降13.46%,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亿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7亿元,较上年同期88.92亿元增长6.36%。其中,电磁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51亿元,较上年同期37.08亿元增长55.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电磁线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且原材料铜价上涨而使电磁线销售单价较上年同期上涨,从而造成销售收入增长;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51亿元,较上年同期50.96亿元减少30.32%,收入减少主要受本期结算项目的结算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所致。

  主要受当年计提大额减值准备以及当年房地产结算面积、结算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综合影响,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021年度,上市公司股东享有的净利润为-9.76亿元,较上年同期3.12亿元减少12.89亿元,减少412.56%。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5.98亿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86亿元,主要受本期房地产和电磁线销售增长,回款大于本期采购及税款支出综合影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亿元,主要受转让鑫卓悦(平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收回福建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部分出资份额以及收到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7亿元,主要受公司本期偿还中票和金融机构贷款本息以及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影响所致。

  (六)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7亿元,未完成年初预计的125亿元,主要由于太阳宫D区土地一级开发未能按计划实现收储,从而未列入2021年度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开工面积,全年开复工面积为112.30万平方米,少于年初制定的计划,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拆迁工作迟滞,导致西北旺地块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工;竣工面积33.15万平方米,少于年初制定的50万平方米计划,主要为受疫情影响蓝湖庭项目、西北旺地块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延后所致。

  报告期内,电磁线业务全年销量8.44万吨,完成年初制定的7.8万吨销量计划。

  报告期内,2021年成本费用率为95.02%,未完成年初制定的低于88%计划,主要受电磁线业务销量增加且原材料铜价上涨导致电磁线业务营业成本增加,房地产业务结算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以及年度电磁线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计划提高综合影响所致。

  (七)其他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战略定位,统筹安排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报告期内决定终止推进分拆所属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进程,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21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1]14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申请的审查。

  2、2021年,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收紧,公司以资金管理为主线,灵活安排各项销售和融资统筹工作,确保公司资金链的安全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2021年7月14日,公司完成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冠城01,代码:163729)本年度付息。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2018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8冠城大通MTN001,代码:101801506)兑付兑息并摘牌。

  3、组织管理方面,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发展,推动组织架构调整、绩效管理优化、审计稽核管控、推进学习型组织建立及团队建设等方面工作,着力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全体员工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

  公益活动方面,一方面,为抗击疫情,公司及各下属公司时刻心系家国响应号召,积极捐款捐物,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贡献力量;另一方面,公司继续倡导并践行“微爱冠溉”的公益理念,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帮扶村,以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8、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9、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进行逐项自查,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且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规定的情形,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2)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6,269,646.42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1,834,634.05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3,183,463.41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94,190,468.61元,扣除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97,416,811.73元后,2021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05,424,827.52元。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充分了解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后,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天津市财政局津财会[2013]26号文件批复同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设立于2013年10月31日,持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60796417077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10层。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设在天津市,截至2021年末,在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福建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等地设有分所。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发的证书编号为08181001号《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原持有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现已按照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可以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李金才;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3、业务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0,013.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773.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2,270.62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家,收费总额2,324.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2021年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处分的情形。最近三年收到7次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属于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姓名邱秋星,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陈远琪,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本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赵琤,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了包含本公司在内的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具有多年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3、审计收费: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建议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切实有效的行使董事权力,完成对该议案的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国际、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

  根据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需提取以下存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5,162,567.14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5,162,567.14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9,079,343.70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9,079,343.70元。

  控股子公司常熟冠城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357,904.60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0,357,904.60元。

  下属控股公司常熟冠城宏翔房地产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9,367,485.76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9,367,485.76元。

  下属控股公司南京冠城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80,957,508.39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80,957,508.39元。

  下属控股公司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12,501,641.25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212,501,641.25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元泰创意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5,042,000.00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5,042,000.00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宏汇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17,523,112.45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17,523,112.45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存货资产中有部分存货发生减值,当年度公司累计提取存货跌价准备53,298,189.86元。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相应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53,298,189.86元。

  综合以上因素,公司当年度合计需提取存货跌价准备743,289,753.15元,减少净利润743,289,753.15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需提取以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5,588,042.17元。

  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506,382.35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3,094,424.52元,减少净利润113,094,424.52元。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需提取以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157,415.83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157,415.83元,减少净利润4,157,415.83元。

  4、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及相关规定,经测试,公司2021年度需提取以下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控股子公司福建美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当年度提取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6,157,427.55元。

  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度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46,157,427.55元,减少净利润46,157,427.55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所列,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979,268.99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后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提取。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曦先生(相关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曦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同意聘任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

  陈曦先生简历

  陈曦,男,出生于1963年12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9年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5月至2007年8月历任冠城大通电磁线业务总经理助理、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8月至2020年3月兼任公司下属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于2020年3月起任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20年4月兼任公司下属公司福建冠城瑞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年11月至2020年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任下属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2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拟支付给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2、13、14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告》,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近期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3、5、6、7、8、10、22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确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5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邵武创鑫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南京冠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控股子公司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5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银行融资额度如下:

  ■

  以上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担保额度可以在不同借款银行之间调剂使用。

  2、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创鑫”)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银行融资额度如下:

  ■

  以上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担保额度可以在不同借款银行之间调剂使用。

  3、同意公司为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南京冠瑞100%的股权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五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江苏大通基本情况

  ①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曦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漆包线生产、制造,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其相关技术及综合性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江苏大通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江苏大通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③江苏大通为大通新材下属控股子公司,截至公告日江苏大通股东情况如下:

  ■

  2022年3月30日,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大通新材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江苏清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就前述大通新材为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5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和相关经济损失等)23.203%的份额提供担保。

  2、邵武创鑫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福建邵武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肖林寿

  注册资本:1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氟代碳酸乙烯酯、六氟环三磷腈、乙氧基五氟环三磷腈、硫酸乙烯酯、亚硫酸乙烯酯、碳酸乙烯亚乙酯、三(三甲基硅烷)硼酸酯、三(三甲基硅烷)磷酸酯、甲烷二磺酸亚甲酯、双乙二酸硼酸锂、三异丙烯氧基乙烯基硅烷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邵武创鑫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邵武创鑫2021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③股东情况

  邵武创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1.36%股权。截至公告日福建创鑫股东情况如下:

  ■

  3、南京冠瑞基本情况

  ①公司名称:南京冠瑞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恒盛路5号4幢

  法定代表人:丁玉清

  注册资本: 5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房销售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信息咨询服务;产业园区综合项目开发、运营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冠瑞正在开发公司位于南京市高淳区的冠城大通华宸院项目。

  ②南京冠瑞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南京冠瑞2021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③股东情况

  南京冠瑞为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冠城汇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南京冠瑞提供担保开始时间、实际担保方式和担保金额,将以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范围内签署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江苏大通、邵武创鑫、南京冠瑞的融资需求、资信和经营状况,前述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董事会同意大通新材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5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邵武创鑫向有关银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南京冠瑞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同时南京万盛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南京冠瑞100%的股权为该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6,338.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均是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如本次董事会审议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全额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将为256,949.7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95%。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和通知要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以上政策变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四章《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具体会计政策部分做出相应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决定下列经营事项:

  一、对外投资事项

  1、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全权决定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有关土地获取、新能源项目相关投资。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项目实施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2、投资理财:授权公司总裁决定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在授权额度和实施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对在授权期限内已投资的标的处置由经营层根据投资标的及市场变化的具体情况决定,不受授权期限的约束。

  (1)投资理财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宏观政策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投资决策管理;

  ②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根据市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分散投资、控制投资规模,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③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模式;

  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情况,以此加强对投资理财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投资理财活动;

  ⑤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的实施以及损益情况。

  (3)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投资理财,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借款授信事项

  在新增贷款后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时,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全年实际借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金拆入事项。

  三、关联交易事项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12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绝对值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时。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授权公司总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计划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我们未发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的现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包括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大通

  债券代码:163729                                               债券简称:20冠城01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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