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9,215,8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建设运营、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酒店投资经营、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
(二)经营模式
高速公路建设运营为自主收费;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由公司旗下物业公司开展相应管理和服务;酒店投资经营为公司自创酒店品牌,自主经营;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由公司旗下子分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三)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拥有绕南高速100%收费经营权,是公司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之一。长沙绕城高速(G0401)是国家、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会长沙城市道路主骨架路网。绕城高速内连城区南北纵横的交通主干道、外接通达全国的十条高速公路,承担着长沙主城区联系、辐射全国、全省的重要交通功能,在分流过境车辆、缓解市区交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板块是公司经营收入来源之一。公司旗下现拥有广欣发展、君逸物业两家物业公司,依托自主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和自持的商业地产,积极拓展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务。自持的5A甲级写字楼湖南投资大厦保持90%以上的出租率,是芙蓉区乃至全市年税收过亿元的楼宇经济标杆。
公司创立了“君逸”酒店品牌,旗下君逸康年大酒店和君逸山水大酒店为地处核心地段的四星级酒店,经过多年深耕,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体系,积淀了一定基础的客户消费群,有稳定的现金流,是公司经营收入来源之一。
公司城市综合体项目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业务主要集中在商业地产运作、住宅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领域,是公司经营收入来源之一。旗下现拥有浏阳河建设、广荣地产、广润地产、广麓地产、现代置业、中意房产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先后成功运作了五合垸土地、梦泽园、江岸景苑、汇富中心等项目,目前重点项目有已经竣工交付的湖南投资大厦、浏阳财富新城,以及正在开发建设的广荣福第、广润福园等。广荣福第、广润福园项目的销售收入,将较大程度上提升公司该板块收入水平。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公司所辖绕南高速是贯通河东与河西的主要通道、进出长沙城区的重要交通枢纽。随着车流量的增长,路段车流量逐渐接近饱和,影响了路段通行效率。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依托自主开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在管项目不断增加,需择机拓展外部项目。旗下君逸康年大酒店、君逸山水大酒店积淀了较好的品牌效应,运营多年设施陈旧需更新,管理需升级。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执行“快速建设、快速销售、快速资金回笼”的三快原则,确保及时回笼资金,需增加土地储备支撑板块持续发展。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高速公路建设运营:
深化百日劳动竞赛,实施“有重点、有针对、有目标、有方法”的四有挖潜增效措施,实现100天完成通行费实得收入6478.81万元,同比增长16%;最高单日进出口总车流量12.5万台,同比增长23.71%。随着车流量的不断增长,大托、洞井收费站年度实收收入累计先后突破亿元大关,为绕南高速开通运营以来首次实现单站通行费实收收入过亿元。(注:实收收入为未清分前收入)
2、资产管理和物业服务:
湖南投资大厦出租率稳定在90%以上,2021年新增租赁1300㎡,重点客户省担保集团、罗氏制药等续租面积5000㎡,成功续签交行湖南省分行大物业合同,大厦特色楼宇效益凸显,广欣发展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自持的江岸景苑商铺出租率93%,2021年新增租赁近1000㎡。
3、酒店投资经营:
君逸康年大酒店2021年实现会议团队消费、地州市消费收入同比双增长,OTA收入创新高,连续两年获携程年度“最佳战略合作”奖。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施工与空置物业招商、蓄客宣传统筹推进。
4.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
浏阳财富新城自6月份推售的1号栋小户型住宅截至2021年底已售111套,2-6号栋住宅累计去化率97%,浏阳市数字经济产业园落户拉开写字楼招商序幕。广荣福第4栋住宅、2栋商业、1栋物管用房主体提前3个月全面封顶且验收合格,蝉联四个季度长沙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双优,整体去化率50%。广润福园项目报告期内桩基土石方完成100%,地下室工程完成90%,1-13号栋全面开工,首期于2022年2月13日开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浏阳财富新城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基础建设已基本完成,进入全面销售期。2021年,该项目销售大户型住宅14套,累计销售率达96.99%;小户型住宅销售111套,销售车位34个;大户型完成交房82户,累计交房率达76.78%;拆迁户交房67户,累计交房率88.17%;项目按照与浏阳市政府调度会确认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核算,应收回购房款及棚改资金8867万,实际已收回8680万。
2、广荣福第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的1-4号栋住宅、5号栋物管楼、7号栋办公楼及8号栋酒店主体封顶;1-4号栋住宅、5号栋物管楼及7号栋办公楼砖砌体已完工;1-4号栋住宅、5号栋物管楼及7栋办公楼内墙外墙抹灰已完工。项目1-4号栋住宅已于2021年7月份相续开盘销售。
3、广润福园
截至报告期末,桩基土石方完成100%,地下室工程完成90%,1号栋至13号栋已全面开工,配套商业及社区用房进入主体施工阶段。项目首期12号栋、13号栋于2022年2月13日开盘。
4、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土建部分所有项目已基本完成,公区层精装工程完成80%左右,新建范围内水、电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完成了电梯、智能客控设备、客房电视机、床垫、布草、杂件等及厨房设备的采购招标及合同的签订,完成了客房小家电、PA设备等采购合同的签订。
5、公司就郑斌和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辐照中心)所欠公司1,690万元到期债务向法院提起诉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2020)湘01民终8174号《民事判决书》,就上述诉讼事项作出二审判决,公司胜诉。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4月23日,公司与辐照中心、郑斌达成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辐照中心归还的部分欠款1200万元,其中:2021年4月1日收到400万元,2021年4月23日收到600万元,2021年12月收到200万元。
6、关于公司持有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重整结果的事项进展
根据《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执行,经该公司申请,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下达《民事裁定书》(2020)湘0406破2号之三,裁定延长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持续关注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进展,以维护公司权益。
7.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进展
经公司2021年度第10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21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已于2021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9月30日办理完成。
董事长:刘林平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林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3]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9.《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25、2022-026、2022-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2-028、2022-029、2022-030]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公司关于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12.《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2022-013]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5.《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经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选张彬先生、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详情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详情参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88,290.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795,815.86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79,581.59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8,619,561.44元。
公司拟以2021年年末的总股本499,215,811股为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9,984,316.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708,635,245.2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及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5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6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2万元。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历史沿革:天健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0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9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9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9家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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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健近三年(2019年-2021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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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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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在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6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67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专项审计费用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环路集团)提名刘林平先生、裴建科先生、李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小松先生、胡连宇先生、陈可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唐红女士、周付生先生、周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唐红女士、周付生先生和周兰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唐红女士和周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
1、拟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林平,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长沙市委办公厅副主任,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长沙高新区隆平高科技园党工委书记(正县),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正县)、区委党校校长;现任长沙环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小松,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长沙县大鱼塘乡乡长,共青团长沙市委常委、农村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青联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省经济信息研究中心团委书记,长沙环路集团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深圳湘江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南投资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裴建科,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长沙县公路局副局长,长沙市公路局机械工程处副处长,长沙市国道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程科科长、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湖南投资集团副总经理;现任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湖南投资集团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建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公司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连宇,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湖南工商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兼职硕导。曾任长沙市雨花区委办公室干部,副主任科员,长沙市雨花区直属机关工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主任科员,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长沙市领导科学学会副秘书长,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处长;现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连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可克,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湖南投资绕南公司收费站站长、副经理,长沙环路集团宁乡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湖南投资集团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公司监事会监事、机关党支部书记;现任湖南投资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可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铭,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长沙环路集团宁乡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长沙市新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绕南公司经理,长沙环路集团纪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长沙高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现任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湖南投资集团董事、经理,湖南广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公司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红,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第二合伙人、湖南分所所长;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教授,湖南投资集团独立董事,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付生,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长沙市公安局劳教处副处长,长沙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局长,长沙市公安局案件审核委员会成员;现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合伙人,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衡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投资集团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付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兰,女,1972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学博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商学院访问学者。曾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建湖南大学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湖南大学北校区支部主委,湖南投资集团独立董事,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设监事3 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环路集团)提名张彬先生、陈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彬,男,1971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市纪委调研法规室副主任,市纪委办公厅副主任,市会展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湖南投资集团党员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监事会主席。
张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控股公司长沙环路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林,男,1978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灰汤温泉国际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工程部副主任,长沙环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湖南广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专员;现任长沙环路集团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湖南投资集团监事。
陈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股;为控股公司长沙环路集团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主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投资开发的“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的1-11栋商品房即将预售,为推进相关销售工作,公司拟为购房客户向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取得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之日止。公司本次向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公司本次为购房客户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其担保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具体表决情况可参见同日《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担保授权上限,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进行具体披露。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1-11栋商品房的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按揭贷款客户。若上述被担保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保行为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取得抵押房产的他项权证之日止
3.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4.保证金安排:公司需按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所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不超过10%,因具体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而异)提供保证金,逐笔存入公司在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开立的账户。
5.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广润分公司经理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与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签署各项法律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符合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贷款条件的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风险基本可控。本次提供担保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属于销售“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办理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机构按揭过程中的开发商保证行为,是为配合公司开发的“广润福园”房地产项目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且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有助于加快公司所开发项目的产品销售和资金回笼,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次按揭贷款担保事项的审查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关于为购买“广润福园”房地产商品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约为3060.31万元人民币,系全资子公司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浏阳河建设)和湖南广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荣地产)为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商品房客户向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担,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7%。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7.36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09%,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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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有效盘活现有土地资产,推动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或公司)房地产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湖南投资拟在公司拥有的位于长沙临空集聚区机场大道以北地块上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金额为39562.78万元(含补交地价款52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投资开发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
2.项目地块位置: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县机场高速路与黄金大道交汇处西北角,东临黄金大道,西接岐山路,南临机场高速,北侧毗邻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
3.机场高速地块基本情况:
机场高速地块2007年1月19日取得土地权证,权证号为长国用(2007)第0016号,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53年5月20日。
4.项目规划:品质改善型住宅
5.项目占地:根据《广麓和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投资开发总用地面积30,090.83㎡(合45.1362亩);总建筑面积72116.6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203.14㎡;项目计容建筑面积49,724.47㎡,综合容积率1.65;建筑占地面积7521.62㎡,综合建筑密度25%;绿地面积10531.79㎡,综合绿地率35%。(前述数据最终将以政府职能部门审批为准。)
6.施工周期:24个月
7.投资总额:39562.78万元(含补交地价款5200万元)
开发成本估算如下:
(1)土地成本6799.51万元,包含土地调规补交地价款5200万元。(此前,该项目综合建筑容积率0.24,计容建筑面积7221.84㎡;规划调整后容积率1.8,计容建筑面积54163.8㎡,新增计容建筑面积46941.96㎡。经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评估测算,本次规划修改后,广麓和府项目应补交地价款约5200万元。)
(2)前期工程费1119.75万元,包括报建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通电、通水、通路、土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3584.44万元,包括主体外给排水、供电供水、燃气、环卫、室外绿化、园林景观、市政道路工程等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20946.78万元,包括基坑、土方工程建设、主体工程、主体内建筑、装修、电气、消防、弱电、电梯等费用。
(5)公共配套设施及开发间接费2228.83万元,包括物业用房、人防、工程管理、营销设施建设等费用。
(6)不可预计费 1,768.64万元
(7)财务费用720.00万元
(8)管理费用1,093.44万元
(9)销售费用1301.39万元
注:上述数据均为预计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9.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投入。
10.项目可行性:
根据长沙世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广麓和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符合长沙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将有力地促进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调整和城市面貌的改造,有效改善区域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工程技术方案合理,建设条件基本具备;投资开发该项目可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产,提升资产价值,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产,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及防范
对于房地产开发而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相关法律法规都可能进行适时调整。公司将加强对行业动态的前瞻性研究,密切跟踪新政,做好项目的精准定位。
(2)市场风险及防范
随着临空经济示范区、湖南自贸区、黄花保税区的发展,产业发展速度将日益加快,区域吸附力更加巨大,日后必然成为各大开发商激烈的角逐战场。目前区域竞争市场刚需为主,改善稀缺,周边形成差异化竞争。但不排除区域内未来出现同类竞品竞争加剧的可能性。
在此情况下,本建设项目要在经营理念、管理技术、产品概念等方面虚心学习力求赶超,同时,要充分发挥本地企业“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针对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状况,本项目将密切注视市场动向,树立超前意识,扩大市场空间,随时抓住市场切入点,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规避市场风险。
(3)建设风险及防范
项目受地质、水文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可能给施工组织造成实际困难,影响建设周期;另一方面由于产品设计原因可能影响后期市场认可度。本项目已进行了多次实际勘查,建设过程中将不会出现难以逾越的障碍,并将在建设过程中持续保持高度关注;同时项目将聘请各方面的设计专家,对项目产品进行详细全面的策划,在设计上做到与国际先进的设计理念、先进的施工组织方式、先进的建材设备、先进工艺的全方位接轨。
(4)财务风险及防范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在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切实做好投融资平台建设工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保障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5)不可抗力因素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主要来自于自然界的重大变化所引发的危机,自然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人力不可抗拒的巨大自然灾害,项目的进展和收益将受到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将建设防备设施,并聘请各方面专家,积极做好评估预测,加强预防。
3.影响:房地产开发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投资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土地资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投资项目所取得的经营收益回流后可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
1.公司董事会授权广麓分公司经理签署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预算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广麓和府房地产项目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麓和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2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事项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湖南投资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提示:1.提案7.00、提案8.00、提案9.00、提案10.00和提案11.00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12.00、13.00、14.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13.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2022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5.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6.公司将对上述所有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资料登记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3)。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见附件3)。
(3)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4月25日下午4:30前送达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湖南投资大厦2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31-89799888
传真:0731-85922066
5.联系邮箱:hntz0548@126.com
6.联系人:何小兰、杨琰
7.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食宿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各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符合湖南省、长沙市两级政府的防疫要求,并确保个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是绿码;
3.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抵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度第3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湖南投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48”,投票简称为“湘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投票说明:
1.请在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请在累积投票提案“√”号中填写票数(票数不超过投票股东拥有的选举
票数)。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最晚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4:3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股东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3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计提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合理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或转回相关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47.69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06.53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万元
■
2.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采用存货近期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浏阳财富新城房地产项目存货存在跌价情况:对已经达到出售条件的1、2、4、5、6号栋及车位和未达到出售条件的开发成本进行跌价测试,上述资产账面价值为54,450.09万元,按照2021年已销售的同户型平均销售单价预计为产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得出资产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为53,663.31万元。根据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相比较,年初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57万元,本期已销售产品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2.25万元,本年度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7.46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按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或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37.68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206.53 万元,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8.8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6.38%。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3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1〕1号和财会〔2021〕35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1年度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1年度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