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启动全资子公司泰达洁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的整体状况,公司拟通过国家法定的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或非公开协议方式引进内外部投资者,对泰达洁净进行混改,利用各股东优势、资源,做精做强主业。
董事会认为,本次泰达洁净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引进与泰达洁净在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主营业务等方面比较匹配和协同的产业战略投资者和资金实力强、财务状况好、资本运作经验丰富、能够帮助企业进行产融联合发展的财务投资者,有利于促进泰达洁净产品升级、设备改造和技术研发,做优做强做大主营业务,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泰达洁净5%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推动泰达洁净进行股份制改造,拟将公司持有的泰达洁净5%股权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至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绿色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绿色环保”)。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泰达洁净持95%的股权,泰达绿色环保持有泰达洁净5%的股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协议转让是泰达洁净实施股份制改造及混合所有制改造的前提条件,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