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委托理财金额:7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收益:共计1.95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1、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2022年2月21日购买了7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2年3月30日到期,收回本金700万元,理财收益1.95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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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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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