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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0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与价格:

  2019年首次授予 回购数量:113,750股,回购价格:15.32元/股;

  2020年预留部分授予 回购数量:41,860股,回购价格:26.46元/股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

  3、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的全部股份与部分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经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1、回购的依据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而离职或者合同未到期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同时,根据“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关于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前一年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未达相应条件的,激励对象当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其当期限制性股票不予解锁。故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的价格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5,610股。其中,2019年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13,750股,回购价格为15.32元/股;2020年预留部分授予部分,回购41,860股,回购价格为26.4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02万元。(不包括按相关约定应支付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数由718,765,340股变更为    718,609,730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0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徐新女士、柴敏刚先生、叶崴涛先生、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王红霞女士、易兰广先生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部分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61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2.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健康咨询服务、家用电器、3C数码、黄金珠宝、钟表”。

  针对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0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监事刘轶先生因疫情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4.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部分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5,61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0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5,6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减少155,610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5月15日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金洲大道68号

  3、邮编:410000

  4、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5、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6、传真:0731-89953989

  7、邮箱:ir@yfdyf.com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邮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10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健康咨询服务、家用电器、3c数码、黄金珠宝、钟表”。

  针对上述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2-01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8日

  至2022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电话:0731-89953989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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