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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宜三董事长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6,118,0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732%;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15,913,1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计204,900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4,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69%。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16,118,056股,其中同意216,079,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0%;反对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81.0639%;反对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孔舒韫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2〕第4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2年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全面落实和回复工作。由于重组问询函所涉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重组问询函》延期至2022年4月8日前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和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部分中, 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重大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交易对方收购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3.87%股份,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招金集团及/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因筹划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宝鼎科技,股票代码:002552)自2021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2、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股票于2021年10月12日开市起复牌。

  3、2021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4、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5、2022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7、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多项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 》(烟国资[2022]28 号),原则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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