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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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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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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内环保行业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宏观指导与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争体制。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通过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鼓励发展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相关规划等,对行业整体进行宏观指导与调控。公司所属行业的规划管理部门为国家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承担产业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发展战略及规划的制定、项目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与监督行业有序发展,以及维护行业内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业管理职能。此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标准化组织,还承担了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产品认证、技术评估、鉴定与推广,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等一系列的行业服务职能(本公司为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秘书处单位)。

  2021年11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是“十三五”时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延续,也是“十四五”时期如何打好污染物防治攻坚战进行的部署。《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方面,《意见》提出,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坚决”到“深入”,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更高。进入新发展阶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很大空间,大气污染物治理仍任重道远。

  我国环保行业发展受政策影响较大,大气污染治理行业随着煤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的全面实施,钢铁行业已经替代火电成为最大的工业污染源,《关于推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至2020年底完成60%产能改造,至2025年达到80%以上;同时,水泥、化工、电解铝等非电行业的提效改造市场也将持续释放;另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要求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减污降碳市场启动在即;固废处理行业随着近几年相关国家政策的连续出台,市场将延续增长态势,尤其是新《固废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拓展了固废管理的范围,有助于推动固废产业链细分领域市场空间加速释放;污水治理行业推行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发展依然迅速,市场需求量较大,特别是第三方运维和PPP治理将快速增长,2021年6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千亿资源化市场空间加速释放。

  大气污染治理是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除尘器、烟气脱硫脱硝设备等主要用于燃煤电站、其它非电领域以及生活垃圾焚烧的锅炉尾气治理。公司是国内燃煤电站超洁净排放引领者,全球燃煤电站电除尘装备最大供应商。

  公司采用“营销+设计+制造”型经营模式,以销定产。公司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量体裁衣、单台设计的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同时,也经营大型燃煤电站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厂PPP总承包、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PPP总承包、工业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项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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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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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季度收入占比年度46.41%,主要系公司的项目执行进度按照收入确认原则集中在年末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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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指2022年2月28日。截至2022年3月18日,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2,360户。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紫光环保62.9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就中国证监会审查一次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通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详见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以及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东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1,020,893.6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271,302.33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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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坏账准备中其他减少系因转让杭州菲达物料输送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而转出;

  (2)本期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累计单项计提坏账共计45,184,694.30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存货减值准备其他变动为存货转销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导致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27,292,196.02元,利润减少均已体现在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严格遵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的基础上进行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2年3月30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根据原已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及相关方实际情况拟定,依据充分,安排合理;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的审核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安排合理,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各方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及参照市场价协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表1.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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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公司预计2021年度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额为17.05亿元。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详见于2021年4月8日披露的临2021-02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该项议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子公司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原材料价格高位时期,向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出售钢材累计19,820.08万元。

  (3)公司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设备购销合同》、《结构件采购合同》等五个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总价共计1.85亿元。详见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临2021-06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该项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调度实际情况,参照当前市场价,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如下:

  表2.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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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详见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临2021-06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2、除上一条所述的其他交易计划依据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详见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临2020-02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燕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3629814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幢701-7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1年末资产总额117.58亿元,净资产14.45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82.57亿元,净利润4.24亿元。

  2、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8J3FXQ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木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2.44亿元,净资产0.74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83亿元,净利润0.21亿元。

  3、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68290001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6-2号

  经营范围:制造:工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汽车发动机)(上述经营范围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批发、零售:工程机械及配件,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服务:工程机械维修,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0.60亿元,净资产0.57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59亿元,净利润0.00亿元。

  4、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会华

  注册资本:36,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04218753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朝晖二区26幢5层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燃料油,重油,工业油脂,煤炭(无储存),焦炭,金属材料,冶金原辅材料,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百货,仪器仪表,纺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农副产品(除食品),木材及制品,纸张及制品;服务:新能源、再生能源的研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1年末资产总额84.00亿元,净资产4.76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8.94亿元,净利润1.75亿元。

  5、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董良

  注册资本:4,314.5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57221067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287-2号原杭钢生产区再就业205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紧固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1年末资产总额3.26亿元,净资产0.86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4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6、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胜

  注册资本:1,034,54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4976137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副产品和压延加工产品、焦炭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道路货物运输;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 、咨询。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煤焦油、硫酸、硫磺、粗苯、氨溶液[含氨>10%]带储存经营(凭甬市L安经(2018)0070许可证经营)。(分支机构地址:北仑区柴桥临港一路58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2021年末资产总额198.59亿元,净资产111.15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2.29亿元,净利润15.32亿元。

  7、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JT58R1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东白湖镇电商园区一楼10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1.61亿元,净资产0.35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91亿元,净利润0.30亿元。

  8、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晓军

  注册资本:6,925.7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639473583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医药废物、农药废物、有机溶剂废物、精馏残渣、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其他废物等的收集、贮存、焚烧处置;金属废料及碎屑的综合利用处理(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蒸汽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1.84亿元,净资产1.17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62亿元,净利润0.06亿元。

  9、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锡勇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D7C5F80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牌头镇新升村植树王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大气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2.01亿元,净资产0.64亿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85亿元,净利润0.04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由本公司副总经理丰宝铭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上述除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因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主要为本公司采购钢材,出售环保设备,提供日常运维服务等。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协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根据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及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编制。详见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临2020-02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签订〈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暨关联交易公告》;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的临2021-06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发挥专业化协作、资源互补优势,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增强盈利能力,公司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经与各方协商,推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预计占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左右,占比不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会因此严重依赖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概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0万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费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陈世薇:2021年签署富春环保、中马传动、爱朋医疗与菲达环保报告,2020年签署富春环保、菲达环保和中马传动报告,2019年签署济民制药、泰瑞机器报告。

  闫志勇:2021年签署了菲达环保报告,2020年签署菲达环保与宋都股份报告,2019年签署爱朋医疗和宋都股份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由于天健事务所正在开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天健事务所将确保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也将在天健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独立性情况。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50万元,较上年增长8.70%。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历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本次续聘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促进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提高运营效率,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环境”),并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资产交割、工商与税务登记等)。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本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不变,菲达环境独立法人资格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并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东明

  注册资本:54,740.467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粮油仓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被合并方: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诸暨市望云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许铨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除尘器,脱硫、脱硝设备,气力输送设备及其它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

  菲达环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导产品为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及其它环保备品备件。

  菲达环境经审计2021年末资产总额5,799.97万元,资产净额-519.0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2.83万元、净利润-612.26万元。

  三、《吸收合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浙江菲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1. 甲、乙双方同意实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甲方吸收乙方而继续存在,甲方名称保持不变,乙方解散并注销。

  2. 甲、乙双方合并后,存续公司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40.4672万元,即合并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不变。

  3. 甲、乙双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并及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但合并手续于该日前不能完成时,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办理时限。

  4. 甲、乙双方完成合并及完成所有与本次合并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之日起的所有财产及权利义务,均由甲方无条件承受,原乙方所有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债权由甲方享有。

  5.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对债权、债务人的告知义务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执行。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资产及相关的全部文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各类账目、账簿、设备技术资料等。

  7. 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由甲方聘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8.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凭该协议办理乙方资产的变更登记、过户等接受手续,相关费用、税收由甲方承担。

  9.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至合并日,应以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继续管理其业务。但是,处理资产、承担义务1,000元以上的支出等,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10. 乙方全体管理人员及职工,于合并后当然成为甲方职工。个别调换工作者,不在此列。

  1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 菲达环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本公司股本结构及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拓展市场并系统地服务客户,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优化治理结构。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东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21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并根据行业格局及趋势提出2022年经营计划及风险应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4.76万元,母公司净利润2,056.70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725.42万元。

  鉴于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了公司2021年度市场拓展、项目执行、技术创新、风险化解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汇报了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科技创新、降本增效、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计划。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罗水源、胡运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菲达环境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至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 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2年4月25~27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期内(2021年1~12月)公司新增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362,758.39万元,分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及订单状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78.80亿元,其中已履行金额28.50亿元、待履行金额50.3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至4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sb@feidae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7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东明先生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郭滢先生

  独立董事:杨莹先生

  财务总监:汪艺威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公司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4月7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29日(星期二)至04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sb@feidae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5-87211326

  邮箱:dsb@feidae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30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期公告。

  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从监事会各次会议、重大事项审核意见等方面对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并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1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核意见: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公告临2022-02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审核意见:本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定价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利于各方专业协作、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日   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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