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份数量为6,8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7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4月6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为100,000,000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 股本为 100,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8,18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25%,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1,8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175%。

  公司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 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情况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鼎泰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郑其明、郑扬、王天寿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公司/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郑其明、衡虎文(已离职)、郑扬、陈红、毛森贤、李秀红、叶成效承诺:(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衡虎文(已离职)、陈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公司监事的毛森贤、李秀红、叶成效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股份锁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鼎泰投资承诺: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6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81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175%。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注: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中郑其明、王天寿、郑扬系实际控制人郑期中的关联方,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合伙人中郑其明、郑扬、衡虎文(已离职)、陈红、毛森贤、李秀红、叶成效系发行人现任或曾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乌市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后仍需遵守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