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70,423.87万元,影响公司2021年净利润减少人民币124,946.73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93,838.25万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28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及被担保人名称:
1.授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兖矿能源”)及其控股公司向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2.授权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为被担保人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46亿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授权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降低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兖矿能源及其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其中,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应符合国资监管规定。
2.为满足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正常运营所需,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需要对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澳元的担保。根据澳大利亚经营性企业日常业务的通行惯例,在发生经营业务时,通常需要相关方对附属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经营性担保包括兖煤澳洲对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其附属公司,以及兖煤澳洲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兖煤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兖煤国际”)在澳洲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行为,该等担保主要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二)本次授权担保的具体事项
1.批准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50亿美元的融资担保。
2.批准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澳洲附属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澳元的日常经营担保。
3.批准授权公司任一名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4.本次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三)本次授权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并提交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有关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附件一《拟被担保兖矿能源子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二《拟被担保兖煤澳洲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附件三《拟被担保兖煤国际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三、担保协议内容及担保对象情况
于本公告日,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融资业务安排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期限内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授权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向兖矿能源澳洲附属公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符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及当地经营惯例。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5.46亿元,占公司2021年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81.86亿元的43.33%。
被担保人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兖煤澳洲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兖煤澳洲提供12.75亿美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8.69亿美元。
2.兖煤国际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提供1亿美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亿美元。
3.兖煤国际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兖煤国际资源”)
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兖煤国际资源发行10亿美元境外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04亿美元。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兖煤国际资源发行5亿美元境外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5亿美元。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兖煤国际资源提供3亿美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3亿美元。
4.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瑞丰”)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垠瑞丰提供12.3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2.3亿元人民币。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垠瑞丰提供19.7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9.7亿元人民币。
5.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
经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提供3.08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16亿元人民币。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中垠融资租赁提供13.78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3.78亿元人民币。
6.青岛保税区中兖贸易有限公司(“青岛中兖”)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兖提供16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6亿元人民币。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青岛中兖提供5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5亿元人民币。
7.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国贸”)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垠国贸提供2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2亿元人民币。
8.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矿业”)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内蒙古矿业增资项目,并取得内蒙古矿业51%股权。在交割前,内蒙古矿业为内蒙古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4亿元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等担保尚未完成解除。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内蒙古矿业为其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宏大实业”)提供14.13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4.13亿元人民币。
经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内蒙古矿业为其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锋威光电有限公司提供6.99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6.99亿元人民币。
经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内蒙古矿业为其参股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提供1.80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宏大实业提供0.98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分别为1.80亿元人民币和0.98亿元人民币。
9.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未来能源”)
经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来能源为其控股子公司陕西未来清洁化学品有限公司提供0.17亿元人民币担保;为其参股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36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分别为0.17亿元人民币和3.36亿元人民币。
10.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鲁南化工”)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鲁南化工提供10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
11.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榆林能化”)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榆林能化提供11.76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1.76亿元人民币。
12.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荣信化工”)
经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荣信化工提供12.48亿元人民币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余额为12.48亿元人民币。
13.澳洲附属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兖煤澳洲及其子公司因经营必需共有履约押金和保函8.75亿澳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
注:拟被担保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主体。
附件二
拟被担保兖煤澳洲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
附件三
拟被担保兖煤国际附属公司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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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2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矿能源董事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A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3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24亿元。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本公司”“公司”)等9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晓宇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会计师事务所投入审计工作中员工的级别、相应的收费比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协商确定了2022年度审计费用。
2022年度A股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9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A股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查阅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格材料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A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除建议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A股会计师事务所外,公司董事会亦建议聘用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为公司2022年度H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同意:
1.续聘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公司2022年度A股及H股会计师事务所,任期自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2.2022年度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90万元(含税),其中信永中和为人民币790万元(含税),信永中和(香港)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3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按中国会计准则初步测算,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亿元,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将增加43.49亿元或193.20%;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65.61亿元,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将增加43.43亿元或195.8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按中国会计准则初步测算,本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6亿元,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将增加43.49亿元或193.20%;
2.按中国会计准则初步测算,本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61亿元,与上年同期数据相比,将增加43.43亿元或195.81%。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1亿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8亿元。
(三)每股收益:0.4628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主要是由于:
今年以来,受国内需求旺盛、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上涨影响,本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维持高位;本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管理,对冲成本费用上涨影响,公司业绩大幅提升。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2022-03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等制度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相应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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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内容最终以山东省济宁市市级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内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相应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