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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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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后汇入金额,尚未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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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目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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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04)。

  2021年10月1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公告:2021-49)。

  2、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1-53)。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股票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22-2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根据指引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以上修订内容将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程学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程学仁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附:程学仁先生简历

  程学仁,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安徽中医学院(现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大学本科,广州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主任中药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主任、副厂长、厂长、质量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中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职业经理人)。现任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职业经理人)。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1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李泽军先生、陈中游先生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议案放弃表决。放弃表决原因,请见本公告正文。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2年3月28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弃权2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李泽军先生和陈中游先生审议认为:根据中国医药集团与涪陵区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涪陵区国资委、国投集团和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对2022年的经营收入的测算应满足相关约定。

  公司说明:公司董事会尊重董事意见,在以后工作中全力落实董事要求。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17.4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3.1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100.98万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099.63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经研究,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送股和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杨珊华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回避6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杨珊华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回避6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申请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公司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拟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杨珊华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回避6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9)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3、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20)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1)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2)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4、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6、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2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7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7、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28、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25)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弃权0票,回避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3、6-11、15-18、23、27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附: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学仁,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安徽中医学院(现安徽中医药大学)中医专业大学本科,广州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基础(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主任中药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研发主任、副厂长、厂长、质量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销售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广东省中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职业经理人)。现任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职业经理人)。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1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68,000万元担保额度。

  2、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191,180万元担保额度。

  3、有无反担保: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4、有无逾期担保:无。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其中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李阳春先生、杨珊华先生、俞敏先生、杨秉华先生、王刊先生、赵东吉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担保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阳春

  注册资本:229,660.16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63,721.72万元,净资产为106,061.52万元,营业收入为16,510.27万元,净利润为-14,598.22万元

  与公司关系: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62%股份

  2、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荣国;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糖浆剂、软胶囊剂、合剂(含口服液)、胶囊剂、滴丸剂、中药饮片(含直接服用饮片、净制、切制)、颗粒剂、原料药(罗格列酮钠、地氯雷他定);生产:保健食品(太极牌番茄红素软胶囊、太极牌金福胶囊);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液体)、10万级净化]生产;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期限从事经营];发用类化妆品生产;药材种植;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从业);生产: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二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等。

  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05,177.41万元,净资产为50,067.82万元,营业收入为 181,746.06万元,净利润为-2,916.47万元。

  3、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鲜亚

  注册资本:49,014.6298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原料药、加工、中西药制剂,销售化工原料、包装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5,751.99万元,净资产为67,419.39万元,营业收入为 322,523.95万元,净利润为-21,311.36万元。

  4、成都西部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宏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成药、中药材、抗生素、中药饮片、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诊断药品、健身器材、保健食品、饮料、日化用品、日用百货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10,111.27万元,净资产为35,227.03万元,营业收入为  304,387.19万元,净利润为-11,853.77万元。

  5、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小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5,964.79 万元,净资产为4,938.96万元,营业收入为 30,789.75万元,净利润 258.88 万元。

  6、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钟浩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该公司主要从事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药材、滋补药品、康复保健品等中西成药产品的销售业务,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

  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3,138.29万元,净资产为63,859.85万元,营业收入为 727,834.09 万元,净利润为-6,616.76万元。

  7、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志阳

  注册资本:8,5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医疗器械;药品经营;保健食品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零售:医疗器械Ⅰ类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1,517.26万元,净资产为-1,487.93万元,营业收入为 44,146.76 万元,净利润-3,767.08万元。

  8、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渊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剂(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第二类精神药品、中药毒性药品、药用辅料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854.45万元,净资产为12,926.81万元,营业收入为 78,034.57 万元,净利润为-1,931.01万元。

  9、重庆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洁

  注册资本:298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中成药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票据式经营:乙醇、2.5-二氯苯酚(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办公用品、健身器材、日用化学品、百货(不含农膜)、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加工、销售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人力装卸**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1,016.82万元,净资产为6,422.90万元,营业收入为  21,838.66万元,净利润为224.46万元。

  10、海南太极海洋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祥培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中成药(含海洋药物)研究和生产销售、药材种植。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579.24万元,净资产为2,799.08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266.07万元。

  11、太极集团重庆市永川区中药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等。

  该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245.79万元,净资产为302.75万元,营业收入为 14,564.90万元,净利润-861.67万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1、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阳春

  注册资本:55689.0744万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中成药、西药、保健品加工、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等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17,002.34万元,净资产为260,168.54万元,营业收入为1,214,943.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17.43万元。

  四、担保主要内容

  (一)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因经营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拟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有限)银行借款提供68,000万元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2、为保证公司利益,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协议中甲方指本公司;乙方指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为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68,000万元提供了担保,甲方拟为乙方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银行借款68,000万元提供担保。为保障甲方追偿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1)反担保范围

  a、甲方依据为乙方上述银行借款签订的担保合同,代乙方清偿约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等)后形成的对乙方的全部债权。

  b、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2)反担保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在上述反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贷款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后30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根据实际借款需要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

  五、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68,375.85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85,291.3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9.66%,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担保为83,084.55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2.93%。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68,000万元的担保,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均是公司核心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风险。

  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为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持续担保,存在的风险较小。我们已提醒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管理,切实按照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和化解现存的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1)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2)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名称: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拟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中尚未使用的3,000万元为保荐承销费用,在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已扣除,实际已使用完毕。

  二、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膜分离项目)”和“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科创中心项目)”的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19年12月24日和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加了膜分离项目和科创中心项目的实施单位涪陵制药厂和实施地点。因疫情及招投标时间较长影响,上述项目施工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拟对上述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背景

  阿胶是传统中药材,主要原料取自驴皮,随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阿胶产业也不断提升,随着农耕机械化及交通运输发展,毛驴作为农业生产工具已被逐步替代,而驴源减少,驴皮资源也日趋紧张,导致供需失衡,驴皮市场价格不断攀升,阿胶成本相应大幅上涨。为确保下属子公司太极集团甘肃天水羲皇阿胶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胶原料(驴皮)来源和品质,公司于2014年成立了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太极天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驴公司),科学规范化和集约化的养殖毛驴。201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拟用定增资金在天驴公司建立毛驴规范化养殖基地,作为天胶原料配套建设项目。根据该项目立项时经济效益测算,在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后,投资利润率约13.04%。

  (三)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原因

  近几年国外驴皮不断涌入,国内驴皮价格受到冲击不断下降;同时由于毛驴自身繁育、养殖周期长;毛驴养殖行业技术研究起步晚,养殖难度大;规模化养殖人工、饲草、管理费用等投入较高。驴肉作为小众肉食品,销售变现较困难, 致使产出倒挂,以上原因导致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未达预期。天驴公司从2016年开始养殖毛驴,养殖周期为3年,按照该公司养殖规模,养殖一头毛驴在驴皮和驴肉出售后,亏损约6,000元/头。2018年至2021年,天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10.71万元,-4,303.11万元,-3,276.26万元,-16,809.26万元。

  目前“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均为种驴引进,如继续实施种驴引进,将会使该公司亏损加大,增加公司经营负担,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聚焦医药主业、降低经营成本和减少亏损,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清理“两非”“两资”企业的工作方针,同意天驴公司不再新增种驴引进,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拟对天驴公司资产开展优化处置或合理运营。

  (四)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办理注销手续。

  (五)募投项目拟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终止“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聚焦医药主业,规避募集资金投资的风险,终止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其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实施解答,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公司将其在销售费用列示变更为在营业成本列示,2021年度涉及金额3,130.18万元。

  上述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于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2-25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6日

  至2022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8、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8,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2,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希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太极药用动植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与投资者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太极集团证券与投资部。

  邮编:401123

  联系人:林巧 何婧雯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传真:023-89887399

  邮箱:tjzq@taiji.com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太极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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