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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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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红外成像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近年来公司实现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如果公司技术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失败,将导致盈利降低甚至造成亏损,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坚持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目前已经形成以马宏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起着关键作用。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部分重要原材料及委托加工服务采购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对于产品加工工艺的精密度、产品性能的稳定性方面等有较为严苛的要求,同时由于晶圆加工、吸气剂等上游行业集中程度较高,因此在晶圆、晶圆加工服务及吸气剂等重要原材料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选择单一或少量供应商进行合作,采购集中度较高。如果主要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产品质量下降或产能紧张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红外热像仪整机、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统等,公司提供的产品具有型号多、技术范围广、技术复杂程度高、技术管理难度大等特点,产品研发、制造等技术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如果公司在产品研制过程中出现质量未达标准的情况,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造成不利的影响,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产业起步较晚,部分民用市场尚未成熟

  我国红外热像产业起步较晚,部分市场应用相对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尚有巨大的市场培育和成长空间。目前,我国红外热像仪应用最成熟的民用市场主要是电力检测、安防监控,其它如工业测温、人体测温、消费电子等领域发展迅速,汽车辅助驾驶领域前景广阔,但总体应用不够成熟。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红外热像仪成本和价格的进一步降低,红外成像技术将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得到应用。但我国民用市场能否有效培育和成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特种装备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相关政策变化的风险

  自2007年以来,中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及国务院先后下发多个文件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放宽市场准入、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作出规定。作为民营企业,公司抓住了特种装备市场迅速发展的机遇,特种装备类红外产品研制业务逐步扩张,若国家对特种装备业务向民营资本开放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特种装备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和北美等地区,若未来我国与公司主要的产品出口国贸易关系恶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2021年,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为74,404.1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42.12%。由于公司出口产品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的子公司艾睿光电、无锡奥夫特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1年;子公司苏州睿新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2年;子公司合肥英睿、无锡英菲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至2023年。此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45 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 号)规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经工信部认定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并于2021年5月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本公司2017年度为首次获利年度(股改时包含未分配利润的净资产折股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当地税务局认定为税务亏损,故2017年为首次获利年度),故2017年度至2021年度可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为免税期的第五年。

  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和实施可能带来企业纳税税率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额外的税收负担。

  4、政府补贴降低的风险

  2021年,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为5,326.32万元。作为国家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先后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多个研发项目。项目将在完成验收后分期转入营业外收入和其他收益,从而增厚公司未来各期利润。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产业导向将对相关产业投资产生重大影响,随着相关产业领域的发展成熟,公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贴可能会逐步减少,从而会对公司的利润规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加强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带来了营业收入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1.0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使毛利率下降;公司持续加大新业务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加强开拓市场,使期间费用大幅增长;此外,公司取得的理财收益和股权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3、总资产同比增长38.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报告期内,营收规模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较期初有所增加;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持续扩大生产能力,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较期初有所增加;公司完成了对无锡华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的收购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同比减少21.06%,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已经在人才、技术和研发、产品、平台等方面积聚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体现为:

  1、人才优势

  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技术领域包括半导体集成电路、MEMS传感器、图像处理算法等,全面覆盖了公司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05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3.78%,研发团队稳定性强,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设立之初即加入公司,长期从事光电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程及量产制造,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

  2、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研发驱动型企业,在非制冷红外成像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持续创新能力和项目市场化能力。公司已掌握集成电路设计、MEMS传感器设计及制造、封装测试、机芯图像算法开发、系统集成等非制冷红外成像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出世界第一款像元间距8μm、面阵规模1920×1080的大面阵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提出行业第一个红外真彩转换算法并建立了第一个红外开源平台,夯实了公司在非制冷红外领域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技术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492个,已获批968个。公司于2017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核高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验收;于2020年获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电子元器件领域工程研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发任务,课题类型为非制冷红外科研领域高灵敏度技术方向。公司自2009年起进入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领域,已经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并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丰富经验,对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的应用环境也更加了解,具备一定的技术先发优势。

  3、全系列产品量产优势

  公司具有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和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研制与批量生产经验,目前已经成功研发并批量生产256×192面阵、384×288面阵、640×512面阵、1024×768面阵及1280×1024面阵,像元尺寸为35μm、25μm、20μm、17μm、14μm、12μm、10μm和8μm的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和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成功研发并实现批量生产一系列红外探测器和机芯模组产品,面向工业领域、视觉感知与探测领域、汽车领域、户外领域等多系列多款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新一代智能手机红外热像仪、物业宝热像仪等消费类产品,系列用于手持观瞄、车载光电系统等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

  4、平台优势

  公司在“核高基”项目支持下,建有读出电路设计、焦平面阵列设计、封装与可靠性设计平台,具备组件全流程设计能力,已实现35μm至8μm像元间距、1920×1080至256×192面阵规模系列化产品的全流程设计。焦平面阵列制造技术平台线宽从0.18μm提升至0.13μm。生产平台扩充组件年产能,金属封装和陶瓷封装红外探测器年产能达到80万只,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年产能达到260万只。公司拥有完整的全性能测试平台,能覆盖1920×1080至256×192阵列规模非制冷红外焦平面组件全性能测试。此外,随着各个领域对红外成像产品的可靠性要求日益严格,可靠性保障平台成为红外成像产品技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建有完整的可靠性设计、筛选和检验保障平台,并通过了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保证了公司各系列红外产品能够进行全面的可靠性筛选。依托于公司的技术平台,公司产品能够保证迭代速度和技术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投入

  2021年,公司继续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的研发战略决策作用和研发市场跨部门联动机制,以市场方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1,777.09万元,研发投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2.95%。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0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3.78%。

  2、研发平台建设

  公司继续从红外探测器芯片、热成像机芯模组和红外热像仪整机系统三个环节加强了研发平台建设,建立了第一个红外开源平台,为保持技术和产品领先优势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搭建了基于非制冷红外热图的AI检测算法开发平台,实现目标行为检测、特征识别、温度筛查等算法开发;优化红外测温应用算法设计与仿真、底层软件设计实现与测试验证开发平台,实现1500℃红外测温技术开发;扩建多传感器融合+AI边缘计算平台,为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持续提供AI智能检测与分析技术支持;集成多学科的联合仿真平台初步搭建完成,为复杂和极端条件下的光电系统特性的研究提供有力支撑。建立了人眼安全铒玻璃激光器和基于铒玻璃激光器的激光测距研发生产平台,已实现铒玻璃激光器和激光测距模块系列化产品的研发和批量生产,铒玻璃激光器能量覆盖100-700μJ,激光测距模块测距能力满足3-15km。微波方面主要从微波和毫米波产品设计、组装、测试等环节,开展研发平台建设,完善了设计平台、微组装线和产品测试线。

  3、研发成果

  公司继续坚持客户需求先导,技术创新领先,推行垂直整合经营模式,立足红外领域做优,横向拓展进入其他领域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制出世界首款8μm 1920×1080全高清成像机芯模组,目前已完成工程验证,该产品能够满足高端产品大视场、远距离探测与识别、轻量化的需求;研发出10μm系列的第二款探测器,面阵规模640×512,能满足高端微型化需求;研发出12μm 1280×1024大面阵超高灵敏度探测器和12μm 384×288 高性能WLP探测器,后者已完成研发测试及客户试用,该产品具有高灵敏度、微型化、低成本、超低功耗等优势,实现了12μm系列产品的扩展提升;开发出17μm 640×512偏振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可同时测量空间目标的强度信息和偏振信息,有效提高目标和背景的对比度,突出目标的细节特征,增强目标识别效果,适用于复杂背景、低对比度及红外伪装等应用领域。

  面向工业红外热像感知市场领域,完成经济型到高端型全系列在线式红外热成像测温产品线和便携手持式红外热成像测温仪产品线的全覆盖;面向视觉监控领域,完成了多光谱半球、筒机、云台等多个系列视觉产品的研发和量产;推出了面向工业园区应用的室内外巡检机器人,可完成设备异常检测、管道老化检测、气体泄漏检测、自动表计读数等功能,减轻运维作业人员工作压力。面向汽车领域,完成系列产品开发和升级,可满足各类车载市场对红外高分辨率产品的需求、自动驾驶对远距离和中距离感知需求。户外产品线一直保持业界领先的图像优势和产品创新,通过不断挖掘市场和用户需求,推出了全新系列产品;还推出NV 系列数码夜视产品,该产品以良好的用户体验、产品质量和性价比,打造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立了高端产品体系,完成多款样机开发,持续向高端户外市场发力。系列用于手持观瞄、光电系统等红外热像仪整机产品持续完善并逐步进入市场。针对消费品市场,发布天眼系列和超小体积P2系列智能手机插件热像仪产品,进一步扩大消费级市场占有率。制冷红外机芯产品化进展顺利,并率先完成了全系列100%国产化改造,得到了用户的广泛认可,主流产品成熟稳定,可面向客户需求灵活定制,大面阵、高帧频、小尺寸等产品类型涵盖丰富的应用场景。

  在核心光电组件方面,完成人眼安全铒玻璃激光器系列产品和人眼安全激光测距机系列产品研制并量产;面向无人车、无人机的多光谱光电综合系统产品已持续交付;完成非制冷红外全景雷达系列化产品、制冷红外全景雷达产品的设计并量产。微波产品方面,Ku波段T/R组件、Ku波段一维相控阵天线、Ku波段地面监视雷达小批量生产和交付;Ku波段二维有源相控阵天线/雷达、W波段射频前端/雷达等项目完成论证和方案设计,进入工程实施阶段。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睿创微纳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马宏直接持有公司68,400,000股,通过烟台深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59,221股、233,766股;

  公司董事李维诚直接持股46,870,130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直接持股3,075,000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972,793股,截至年末共质押1,828,675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直接持股469,906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148,376股。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斌直接持股3,011,312股,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60,430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687,091股;

  公司董事笪新亚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邵怀宗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黄俊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洪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原监事会主席陈文祥直接持股179,008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58,600股;

  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岩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魏慧娟直接持股242,747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54,000股;

  公司监事孙瑞山直接持股371,039股,年内减持直接持股50,200股;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艳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财务总监高飞不持有公司股份。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元(含税)。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和市场拓展等。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31,388,687.02元;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61,180,017.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84万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8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现阶段经营、长远持续发展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是领先的、专业从事专用集成电路、特种芯片及MEMS传感器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发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多光谱传感研发、多维感知与AI算法研发等能力,为全球客户提供性能卓越的MEMS芯片、ASIC处理器芯片、红外热成像与测温全产业链产品、激光、微波产品及光电系统。红外热成像产品的研制与开发涉及到光学、电子、计算机、物理学、图像处理、新材料、机械等多个学科,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研发需要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多领域的人才储备,以及高投入的研发平台和生产平台等。

  近年来,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与成熟、产品成本及价格的降低,红外热成像产品在特种装备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在民用领域的应用场景增加,行业需求扩容,市场规模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

  (二)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始终以市场方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2021年,公司继续深耕非制冷红外领域,坚持从红外芯片、红外探测器、热成像机芯模组到红外热像仪整机的全产业链布局,重点依托公司在红外探测器芯片及热成像机芯模组的核心技术和业内领先的量产经验,致力于以红外成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生态链的建设和整合,以持续的技术进步推动和引领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微波领域,公司经过早期的布局和团队搭建,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研发团队,完成了多项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收购无锡华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56.253%的股权,拓展了公司在微波领域的产品和市场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高投入。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将加快技术研发,在重点产品上加大资金以及人力投入。重点研发高性能小像元间距红外传感器技术、晶圆级封装(WLP)及其他先进封装技术、高性能大面阵小像元系列产品和传感用小面阵低成本系列产品;重点研发红外图像处理专用芯片技术晶圆级光学(WLO)技术,发展基于人工智能的红外图像处理算法和实现集成化、智能化、微型化的高性能、高可靠的红外机芯组件和热像仪整机产品;继续进行太赫兹器件、系统研发以及激光、微波领域的技术产品研发。同时,加强营销和服务体系的专业化、标准化,进一步强化品牌战略,继续加大海外销售网络的建设,实现国际化战略。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平台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继续加大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产品研发和平台建设,提升12μm全系列陶瓷封装和晶圆级封装探测器性能及量产能力,推进10μm及以下小像元探测器芯片的性能完善及产业化应用。

  2、继续加大热成像机芯模组及红外热像仪整机的产品开发,扩展公司红外产品应用场景,包括特种装备市场以及安防监控、工业测温、人体体温筛查、汽车辅助驾驶、户外运动、消费电子、森林防火、医疗检测设备、消防、物联网等诸多领域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和品类扩充,同步加速生产平台建设,以满足红外产品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3、在做优红外业务基础上横向拓展,提升公司在太赫兹、激光、微波及光电系统等其他领域的技术积累,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4、进一步完善营销与客户服务体系,大力加强营销与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向顾客提供专业化和标准化的服务;加大海外销售网络建设力度。

  5、随着公司资产、业务及生产规模的增长,公司需要充足的运营资金来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以利于公司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业务需要,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系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等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1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5号《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26,918.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3,973,081.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07月08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BJGX0458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5,668.0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586.79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081.22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支出17,881.22万元,超募资金投资烟台齐新半导体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8,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截 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72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

  2019年7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艾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睿光电”)与本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 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7)。

  2021 年 9 月 7 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与中信证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35902463010805。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延期原因: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为促进募投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公司尽可能加快此项目的施工速度和进度。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及项目施工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土建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本报告期末,此项目基建及厂房土建工程已完工95.00%,相关辅助设施正准备开始施工,资金投入比例为90.21%,此次延期对项目投入资金的总规模无影响。此外,受半导体行业供给紧张和疫情导致的企业复工进度及物流缓慢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国产及进口设备到位时间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2年12月,延期原因: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为促进募投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公司尽可能加快此项目的施工速度和进度。但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人员流动及项目施工建设受到了较大影响,土建工程建设周期有所延长。截至目前,此项目基建及厂房土建工程已经完工90.00%,相关辅助设施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2022年3月完成厂房竣工验收,资金投入比例为57.11%,此次延期对项目投入资金的总规模无影响。同时,公司已启动相关设备的采购计划,预计设备将在厂房完工后尽快到位安装调试,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量,公司拟将“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非制冷红外焦平面芯片技术改造及扩建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预计于2022年12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但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后续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8月2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6月17日,本公司已将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0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2019年7月29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0年7月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7 月 15 日, 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 年 11 月 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 月 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新项目情况

  2021年1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司拟使用 26,000 万元超募资金与烟台业达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山东齐新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并由合资公司开展“烟台新型半导体技术研究院”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由公司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向烟台齐新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累计投资18,200万元。

  (八)募集资金超支使用原因

  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中的相关设备因行业原因价格上涨,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已不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期募集资金超支金额63.30万元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闲置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艾睿光电为“红外热成像终端应用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艾睿光电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变(烟台开发区贵阳大街11号)。本次事项是基于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8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浪路南侧、中石伟业地块西侧、钮豹公司东侧,该地点为公司无锡分公司所在地。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原计划利用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但公司近年主营业务发展迅速,产能扩张较快,现有厂房在保证当前生产和产能扩张的前提下,已无法完全承接睿创研究院建设项目。同时,该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已签订购买合同,部分设备已到货,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新增无锡分公司所在地为该项目实施地点。此外,研究院部分研发人员本身常驻无锡,新增该实施地点,不会影响研究院的建设进度以及项目规划研究方向的研发进度。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睿创微纳上述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睿创微纳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创微纳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睿创微纳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5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四)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五)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3.5万股。

  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9人调整为102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6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31,250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5万股,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500万股的 1.22%。其中,首次授予43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预留授予109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86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09人;预留授予34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告所载之主营业务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卓越)、A(优秀)、B(良好)、C(待改进)、D(不合格)五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7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28)。

  (4)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2)。

  (5)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31,25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17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9名,其中7人离职,上述人员获授的共计23.5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02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归属10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125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9月18日

  (二)归属数量:1,031,250股

  (三)归属人数:10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9.86元/股(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0元/股调整为19.8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10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2-013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定《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的背景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国家相关政策已经明确了集成电路及光电子器件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给公司主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务院发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明确,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攻坚期。

  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集成电路及光电子器件领域,先后布局了红外、微波、激光、太赫兹等多维感知光电技术领域。回顾过去,公司非制冷红外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实现了近年的快速发展。微波领域,公司经过早期的布局和团队搭建,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研发团队,完成了多项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工作;2021年成功收购无锡华测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拓展了公司在微波领域的产品和市场能力。微波方向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助力公司获得更大发展。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战略

  睿创微纳致力于打造中国最有价值的特种芯片企业,成为世界领先的智慧感知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将持续践行“责任、进取、敏行、合作”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客户需求先导,技术创新领先,推行垂直整合经营模式,立足红外领域做优,横向拓展进入其他领域做强,服务并成就客户,为社会创造增量价值。睿创微纳将承载“以技术进步为客户创造增量价值,持续拓展人类感知能力,让人们从更多维度发现世界之美”的使命,在人类技术进步史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二)总体目标

  巩固和发展优势业务,同时探索新技术、新产品与新市场;扩大市场空间,增强市场渗透力,提升新产品与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持续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和外部服务能力。红外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态势,微波业务快速突破,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激光、太赫兹等多维感知领域持续推进。

  (三)企业文化

  公司愿景:在人类技术进步史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公司使命:以技术进步为客户创造增量价值,持续拓展人类感知能力,让人们从更多维度发现世界之美

  核心价值观:责任、进取、敏行、合作

  责任:使命必达,成就伙伴和自己。

  进取:挑战不可能,创新无极限。

  敏行:没有快速行动,所有决策都是空谈。

  合作:因竞争而进步,因合作而卓越。

  (四)战略保障

  1、企业文化与团队建设

  企业文化所形成的智力、凝聚力、创造力,也即文化力,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司将持续推动企业文化落地,牢固树立公司发展理念,引领和推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文化理念体系,形成公司特色文化氛围,推动企业的规范有序发展;构建行为规范体系,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创建学习型组织,倡导终身学习理念,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2、研发和生产资源保障

  公司作为研发驱动型企业,研发是公司的主力军,是一切生产的前提条件。研发生产出真正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一切以客户为导向,是公司实现战略目标最有效最根本的措施。目前公司已掌握集成电路设计、MEMS传感器设计及制造、封装测试、图像算法开发、系统集成等全产业链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在深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紧跟技术发展前沿,不断创新,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及应用。

  3、人力资源保障

  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并持续完善与业务发展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围绕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合理规划人力资源结构与规模;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及对杰出贡献员工的激励措施,优化绩效管理,创新员工激励方式;建立和完善在职培训机制,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加强对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打造适应公司快速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队伍、市场营销队伍和技术开发队伍。

  4、市场营销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营销与客户服务体系,大力加强营销与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向顾客提供专业化和标准化的服务;完善现有营销网络,并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分别制订标准的客户服务方案,定期向客户征询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大海外销售网络建设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是企业发展的灵魂与纲领,指引企业发展方向,明确企业的业务领域,指导企业资源配置,指明企业的发展策略以及发展措施。明确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愿景,指引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发展;有利于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就业,保护资源和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历程中承上启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年度。在此背景下,特制定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战略规划,引领公司向着新的目标奋斗。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本规划中所涉及的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形势、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等的不断变化,公司可能根据需要对规划做出相应调整,以及为了匹配战略执行继续对企业文化、战略保障进行优化的可能,在此过程中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效率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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