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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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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永才

  注册资本:2,3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主营业务: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经营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及资产受托管理;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新能源、节能环保装备的研发、销售、租赁、 技术服务;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路起重机械、各类机电设备及部件、电子设备、环保设备及产品的设计、制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4,367.30亿元,净资产1,733.46亿元,2021年中车集团实现收入2,399.70亿元、净利润129.66亿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车集团资产总额5,050.36亿元,净资产1,864.31亿元,2021年1-9月中车集团实现收入1,506.18亿元、净利润83.43亿元。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中车集团通过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0.87%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中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备注:公司日常与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众多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鉴于上述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均受中车集团实际控制,因此在此仅列示中车集团相关信息。)

  (二)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车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绪章

  注册资本:人民币22亿元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信托投资以外)。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1.36%,中国中车集团公司持股8.64%。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车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4,710,406.22万元,净资产为418,789.27万元,2021中车财务公司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83,129.93万元,净利润27,606.73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中车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如果前三种价格都没有或无法在实际产品买卖中适用以上定价原则的,执行协议价。

  市场价系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1、该类产品的销售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2、在中国正常商业情况下销售该类产品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协议价系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合理成本”指甲乙双方协商认可的产品销售方销售该等产品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合理利润”=“合理成本”ד同行业平均利润率”。

  (二)与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中车财务公司向公司支付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低于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的利率;

  公司向中车财务公司支付的贷款利率,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且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各成员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中车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中车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与公司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无实质差异,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合作可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额度折合人民币约为9.3亿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适的金融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内竞争力。

  二、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概述

  公司拟申请的年度金融衍生业务额度折合人民币约为9.3亿元。其中美元外汇敞口7,024万美元,欧元外汇敞口6,214万欧元。

  以上额度的设定,均依据对汇率风险敞口金额的测算,实际执行时将以届时的风险敞口金额为上限,本公司没有任何使用杠杆工具放大上述业务交易规模的计划。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管理原则如下:

  (一)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尽可能降低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以及企业财务的负面影响;

  (二)套期保值以真实业务为基础,以锁定收汇汇率为目标,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三)金融衍生业务与真实业务品种相同或相近、期限匹配、方向相反、数量相当。

  三、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本公司拟选用定价和市价易于计算、风险能有效评估的外汇远期、掉期、期权等简单易管理的金融衍生产品。

  四、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

  拟交易对手范围包括公司所合作的低信用风险的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当汇率波动使公司发生收入降低、成本上升、资产缩水、负债增加等损失的风险;

  (二)操作风险: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而导致金融衍生业务损失的风险;

  (三)信用风险:选定的金融衍生交易对手未能履行金融衍生业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因配套资金规模安排不当,当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或金融衍生业务出现亏损时,由于保证金账户中资金无法维持金融衍生工具头寸,而导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六、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和原则。坚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合理管理金融衍生工具持仓规模。在交易工具的使用上严格遵循交易配比、反向对冲,平衡损益、简单性和系统性等交易原则;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授权手册等相关规定,强化本公司外汇风险内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办法和流程,清晰界定业务交易审批和执行层面的权责划分,严格分离内控、交易、会计核算岗位人员,确保每一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交易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全面分析资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经营规范、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交易对手及代理机构;

  (四)建立财务风险实时监控机制。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会根据当前市场汇率走势和波动性预期,择机在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

  八、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其他资金周转需求,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株洲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约为人民币260.20亿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表:

  ■

  公司具体的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的实际授信批复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视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与银行签订单项业务合同进行约定,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8.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7.60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融资融信等业务提供担保,并对上述子公司境外借款、境外投标、合同履约等业务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为8.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6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上述公司为境外所属控股子公司CRRCNewMaterialTechnologiesGmbH提供4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年度额度中包含拟向其提供4,000万欧元的融资性担保。

  (二)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上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的预计。担保方对上述担保计划中限定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预计的范围之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处获得调剂额度。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81.74万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57%。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被担保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注2: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向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增资8,500万欧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德国(博戈)持有68.08%的股权,中车株洲所将持有新材德国(博戈)31.92%的股权,公司正在履行相关股权变更程序。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本公司合并范围内5家控股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9,500万元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问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对合并范围内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借款等财务资助,总额为69,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上述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财务资助金额有效期为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财务资助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21亿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4.56%。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被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被资助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经营数据均为已经审计数据。

  注2: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拟向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增资8,500万欧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材德国(博戈)持有68.08%的股权,中车株洲所将持有新材德国(博戈)31.92%的股权,公司正在履行相关股权变更程序。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因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金额为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将于2022年8月19日到期,到期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新一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滚动发行,确保到期偿还。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99%。

  三、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发行期限:单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五、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超短期融资券的指导价格,并按照实际发行期限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可以有效补充和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容量大,可以放大公司融资规模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相对银行流动贷款利率低,可以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在全国市场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八、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十、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其它相关事项。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滚动发行,确保到期偿还。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99%。

  三、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发行期限:单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0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五、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期票据的指导价格,并按照实际发行期限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发行目的: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有效支持投资活动资金需求,偿还银行贷款等。可以有效补充和缓解公司短期偿债压力;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容量大,可以放大公司融资规模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且中期票据期限相对较长、发行灵活、能改变公司短债长投的现状,优化负债结构;在全国市场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八、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九、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十、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其它相关事项。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具体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或“毕马威华振”)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6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毕马威华振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并且能够有效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工作,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指导意见,协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考虑到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1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99人,注册会计师9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10人。

  毕马威华振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1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5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20年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雷江,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雷江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雷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拟为林莹,200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林莹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林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拟为邹俊,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邹俊199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邹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收费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4万元,较2020年度240万元增长10%,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年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要求,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该议案。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2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8、9、10、11、12、13、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扫描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的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送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4月21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1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董监事(总经理)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电子邮箱:linfang@csrzic.com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第十五条、《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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