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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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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金: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渊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7UG481P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中冶盛世广场A-1003-3

  经营范围:售电,承装、承修电力设施、电力设备的销售与租赁;电力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电力设备的维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新能源电力技术开发、电站运维;电力设备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上海坤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汇总

  ■

  3.经查询,北盛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1日

  注册资本金:6,484.8343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建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28C78Q66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雉州大道179号-2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机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超导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汽车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合同能源管理;电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业管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实际控制人:长兴汇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汇总

  ■

  3.经查询,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兰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0K3K9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六路泰然苍松大厦四层南座3A12-C4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2.产权关系及股东情况

  (1)股东情况

  ■

  (2)主要产权关系情况汇总

  ■

  3.经查询,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电机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集成电路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春市(以工商注册为准)。

  2.各出资方的出资额度及出资比例如下:

  ■

  3.日常管理权分配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吉电股份提名3人(含董事长1人),智源创投提名1人,北盛股份提名1人。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吉电股份、中吉慧能、太湖能谷各提名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吉电股份提名。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合作各方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经各方协商确定各出资方的持股比例和出资额度。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发展公司储能电站业务,拟成立合资公司,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优质资源,实现互利共赢,助力公司储能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2年2月末,公司与国电投智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律程序,董事会决议有效。

  2. 公司与国电投智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出资组建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发展公司储能电站业务,发挥各自优势,共享优质资源。可实现互利共赢,助力公司储能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3.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如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67.52亿元,负债总额524.72亿元,所有者权益142.80亿元,资产负债率78.6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8亿元,营业成本103.72亿元,毛利率21.29%;税金及附加1.08亿元;管理费用1.47亿元;财务费用16.8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37亿元;其他收益1.12亿元;投资收益0.22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70亿元;利润总额9.75亿元,实现净利润7.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78,911.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3,481,401.70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13,860,313.6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0,258,421.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415,382.24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0,156,960.43元。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3)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

  (六)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377.49亿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2-015)。

  (七)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2022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593,285.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453,334.92万元(新能源项目404,348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0,986.92万元、水电项目8,000万元);并购计划投资74,711.05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72,458.0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并购2,253万元);技术改造43,033.06万元(火电项目32,030万元、新能源项目11,003.0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22,206.44万元(科技开发投资18,250.53万元、信息化投资3,955.91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6)。

  (十)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一)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7)。

  (十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三)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8)。

  (十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六)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6.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交易金额为7,374.54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4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牛国君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33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19)。

  (十七)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电投智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0%,以现金方式出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0)。

  (十八)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30万元。

  (十九)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议案》。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向吉林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捐赠总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防疫物资和款项,用以支持地方疫情防控工作。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4月2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13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7.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11.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11.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徐祖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2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3.提案8、9、10、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4月15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股东大会人员需符合政府的防疫规定,遵守公司的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22年3月29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实参与表决的监事4人。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67.52亿元,负债总额524.72亿元,所有者权益142.80亿元,资产负债率78.61%;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1.78亿元,营业成本103.72亿元,毛利率21.29%;税金及附加1.08亿元;管理费用1.47亿元;财务费用16.85亿元;资产减值损失0.37亿元;其他收益1.12亿元;投资收益0.22亿元;营业外收支净额0.70亿元;利润总额9.75亿元,实现净利润7.8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亿元。

  按总股本2,790,208,174股计算,实现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四)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378,911.9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63,481,401.70元,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513,860,313.60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0.1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5元。

  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40,258,421.8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380,415,382.24元,202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0,156,960.43元。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五)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013)和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014)。

  (六)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融资发生总额不超过377.49亿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2022-015)。

  (七)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2022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593,285.4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计划投资453,334.92万元(新能源项目404,348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40,986.92万元、水电项目8,000万元);并购计划投资74,711.05万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72,458.05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并购2,253万元);技术改造43,033.06万元(火电项目32,030万元、新能源项目11,003.06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22,206.44万元(科技开发投资18,250.53万元、信息化投资3,955.91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6)。

  (九)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十)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7)。

  (十一)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管单位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18)。

  (十三)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无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十五)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采购原煤,预计2022年采购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的议案》,采购配送服务费按供货合同额的3.5%计取,预计交易金额为7,374.54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行业执行的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4.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监督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公司下属发电公司进行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服务,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为1,332万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牛国君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执行政府批复价格,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2-019)。

  (十六)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4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电投智源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盛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太湖能谷科技有限公司、中吉慧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60%,以现金方式出资。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周博潇先生和何宏伟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成立吉电智晟储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2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994号核准,于2016年12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85,701,785股,发行价格为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9,92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57,267,402.43元,资金于2016年12月19日到账。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610号核准,于2021年3月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643,894,194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0,751,795.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7,178,680.85元,资金于2021年3月16日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度从专户支出金额为625,521,756.69元(包括支付到各个募投项目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款),利息收入830,670.96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305,994.12元。

  2018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3,110.3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318,344.43元。

  2019年度专户利息收入2,359.68元,补充流动资金支出3,979,148.18元,账户费用支出1,2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355.93元。

  2020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6.64元,账户费用支出1,14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252.57元。

  2021年度专户利息收入1,034.31元,账户费用支出750.00元。

  公司2021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4,301.48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9,715.3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5,291.22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55,006.5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0,486.8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89.82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17.7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49.5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5.10元; 募投项目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3.2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130,712.94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85,525.30元。

  2.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为219,717.87万元。

  公司2021年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156,868.6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2,821.5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19,690.23万元。

  2021年度本公司专户利息收入74,978.71元,账户费用支出76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802.96 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49.29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13.59元;募投项目子公司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95.88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龙州沃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募投项目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07.01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37,268.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盛世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县市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滁州南樵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青海聚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宁昆仑路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长岭中电投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大街支行分别《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3月17日,公司和及国信证券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3月17日,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宿松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延安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公司所属全资子乌兰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龙兴支行、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兴国吉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寿光恒远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附表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84,753,211.85元。同时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7,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于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44,142,319.78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1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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