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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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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44,182,721.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3,313,579.23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公司拟以公司2021年年末总股本1,044,175,7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合计派发626,505,442.80元。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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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C28)。

  尼龙是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为五大工程塑料之首,凭借品种丰富、性质优异的特性,应用已拓展至纺服、汽车、电子、新能源、3D打印等方方面面。根据Markets and Markets数据,2020年全球尼龙市场规模达437.7亿美元。

  尼龙产业家族庞大,产品种类繁多,品种主要包括尼龙6、尼龙66、尼龙610、尼龙11、尼龙12五大品种。尼龙66作为尼龙主要品种之一,具有强度高、耐摩擦、耐高温、耐腐蚀等特性,综合性能较好,需求量占全球尼龙产品的比重为44%。

  目前尼龙66被广泛应用于工程塑料和合成纤维两大领域。据HIS报告,全球尼龙66消费中约41%用于合成纤维,59%用于工程塑料。其中在工程塑料领域中,汽车(45%)、电气和电子(16%)、工业机械(11%)领域占比较高。在纤维领域中,主要包括工业丝与民用丝,其中工业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汽车气囊丝、工业输送带等领域,民用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包装带等领域。我国尼龙66工程塑料占比为49%,工业丝占比为34%,民用丝占比为13%,其他应用占比约为4%。工程塑料中约47%用于汽车行业,其次是电子电气(28%)和轨道交通(25%)。未来,随着己二腈国产化的快速发展,尼龙66基于其自身具有的多重优越性能,将有三大新蓝海市场——民用服装、军装,新能源汽车和轨道交通。

  尼龙66产业作为一个处于成熟期的产业,其需求增长速度基本与全球宏观经济增长相一致,处于相对平稳的持续增长状态。近年来,受益于尼龙66研发创新和生产技术取得长足进步以及下游应用的快速拓展,我国尼龙66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华安证券研究所预测,尼龙66到2025年全国需求量有望达132万吨,2021-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为25%;到2030年全国需求量将在288万吨,2026-2030年年均复合增速为17%。

  尼龙66制品的总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关联程度较高,较快的经济增长能够增加社会对尼龙化工产品的总需求,因此尼龙行业的周期与宏观经济的周期大体相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目前,尼龙 66 的生产规模主要集中在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生产商有英威达、杜邦、巴斯夫、神马股份、兰蒂奇、旭化成等。全球尼龙66前几名主要生产厂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在全球主要厂商中,英威达公司生产规模最大,产能占全球35%左右,全球前三公司即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公司的产能占比达70.8%,产能前五的公司产能占比高达80%以上,国内厂商中只有神马股份在全球产能前五公司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支持我国尼龙行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支持尼龙产业做大做强、向高端产品迈进,如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被列为“鼓励类”。当前我国为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和有序发展,有利于提升行业整体生产服务、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有利于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生产销售型工业企业。公司产业结构上横跨化工、化纤两大行业,通过实施一体化战略,形成了以尼龙66盐和尼龙66盐中间产品、尼龙66切片、工业丝、帘子布等主导产品为支柱、以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为依托的新产业格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丝、帘子布、尼龙66切片、己二酸、双酚A、PC,其他产品有环己烷、高纯笑气、帆布、芳纶纤维、阻燃纤维、原液色丝、尼龙6民用丝等。主要产品及用途:

  1、帘子布

  公司主要生产用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航空胎等差异化高端尼龙66帘子布。公司尼龙66帘子布具有单位质量小、强度高、耐疲劳性、抗冲击等优良性能,是生产飞机轮胎、大型工程胎、轿车轮胎的优质骨架材料。米其林、普里斯通等世界著名轮胎集团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2、工业丝

  尼龙66工业丝是一种通过尼龙66盐连续聚合或切片固相增粘工艺生产的高强力尼龙66纤维。公司的尼龙66工业丝具有耐疲劳、耐冲击、耐摩擦、强力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其他领域还包括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绳索及织带等领域。

  3、尼龙66切片

  尼龙66切片是一种常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优质特性,是制作高强度工业丝、高端民用纤维和工程塑料的优质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工程机械、仪表仪器、服装纺织、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

  4、精己二酸

  精己二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能够与二元醇、二元胺发生成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及尼龙66系列制品。此外,己二酸还可用于生产增塑剂、胶粘剂、高级润滑油和食品添加剂等,在日常化工产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5、双酚A、PC

  双酚A,也称BP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苯酚和丙酮的重要衍生物,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在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PC作为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透光性好、抗冲击强度高、韧性大、电绝缘性好、使用温度范围宽和尺寸稳定性等优异的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板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光学透镜、LED照明等领域,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有替代其他工程塑料产品市场空间的趋势。

  6、BOPA薄膜

  BOPA薄膜属于功能性环保包装薄膜,主要应用于食品包装、电子、化工等领域。目前国内BOPA市场主要集中在食品包装领域,多为高温蒸煮袋、抽真空袋、高档食品保鲜包装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实行研发、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1、研发方面: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为补充的研发模式,与多家知名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以项目为依托进行合作开发和人员培训,围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开展研究工作。公司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前期技术调研或市场分析提出研发立项申请,公司技术委员会是公司重大技术、研发问题的审议机构,主要负责组织讨论与确定重大技术难题、重大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等,评审、确立科研开发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研发团队研发完结后经公司技术委员会验收结题或进入应用推广。2021年,公司加快推进两个重点试验室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行《新时代科技创新激励考核办法(试行)》,支持创新研发。

  2、采购方面: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是招标采购,采购部门具体负责原料采购计划制定、供应商的选定和管理、采购招标以及合同的商务谈判和执行。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或实际需求发起采购申请,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库存情况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选取并进行采购,公司质检部门负责对原料的质量进行质检。原料的采购价格由公司价格委员会根据市场行情和公司整体生产计划制定。公司制定有招标及供应商管理等一系列采购管理制度,每年综合考虑供应商供货质量、供货价格及供货周期等因素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更新合格供应商档案,确保原料质量的稳定性。2021年,公司实行 “招标+对标+审计”的创新招标模式,加强供应商认证,保证供应品质。

  3、生产方面:

  公司主要采用连续化、不间断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市场趋势、客户订单需求、产品和原材料库存等因素,下达生产任务组织生产,充分保障产品的交付。

  公司结合市场整体情况、自身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确定下一年度主要产品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层每月召开月度生产计划讨论会,确定生产计划后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同时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销售情况调整产品生产数量及具体型号。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生产工艺管理,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文件;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程序,控制各项工艺指标,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以及环保问题进行全程监督;质量管理部门按相关标准对原料、产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控制。公司整个生产过程采用先进的DCS控制系统,自动化程度高,能有效降低能耗,确保安全生产及按时按质按量保障产品的供应。过硬的持续供货交付能力是公司赢得客户信赖并保持长期合作的重要基础,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市场认可度。

  4、销售方面:

  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面对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国内外不同市场情况组织成立专业化的国内销售团队和国际销售团队,销售人员与国内外终端厂家紧密沟通,实时掌握下游厂家生产经营动态和和客户需求。公司市场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生产计划及客户实际需求,与客户协商产品销售价格和订单量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公司设立有价格委员会,根据产品综合成本、产品市场供需情况、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对于用量较大、合作关系良好、稳定的客户也会有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公司深耕尼龙行业40年,架设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营销和服务网络,持续深化“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的客户服务工程,使公司拥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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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该事项于2022年1月28日由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及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19 号文核准,报告期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2,079,3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33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1”累计已转股金额为41,723.40万元,累计转股数为67,732,79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7.3666%;公司定向可转债“神马定02”累计已转股金额为40,000万元,累计转股数为56,987,847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为6.1980%。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转股的“神马定01”金额为0.07万元,占“神马定01”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0002%;尚未转股的“神马定02”金额为0万元,占“神马定02”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报告期内,“神马定02”已全部转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尚贤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21)。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2-022)。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3)。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2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决定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2.43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押汇、贸易融资等。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详见下表:

  ■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 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六、十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33,313,579.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4,175,7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6,505,442.80(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1,070,317,260.81元(含2021年10月份半年度现金分红443,811,818.01元),分红比例为49.92%。

  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 年度立信共为 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含本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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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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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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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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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姓名: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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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619,644.96万元,比2021年全年预计金额多183,929.96万元,主要因为报告期产品售价上涨的原因及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未预计发生额的原因。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

  2021年9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签署的自2021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7日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1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严格遵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执行,业务开展情况详见2022年3月31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

  (二)金融业务类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情况:

  1、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不超过300,000万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5%-1.65%;

  2、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总额:预计0万元;

  3、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额度:预计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1、河南沈缆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2400万元,注册地:郏县龙山大道东段路南,经营范围:矿用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迅电缆、船用电缆、电线及钢芯铝绞线、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电缆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销售。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487,3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对制造尼龙产品的技术研究及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双氧水【含量>8%】环已烷、硝酸、液氮、己二酸、己内酰胺、硫酸铵、尼龙6切片、蒸汽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销售;建材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化肥、灰渣销售;对外贸易;供电;钢材购销、帘子布购销。

  3、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7日,注册资本18,2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开发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经营范围:生产:环己烯32800吨、环己烷8080吨、苯45000吨、重质苯10000吨、环己醇;批发、零售:环己醇、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钢材、建材;化工、化学技术服务;对外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4、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注册资本50,000万元,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郑州海联国际交流中心大厦25层,经营范围:煤炭零售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建材、机械设备、钢材、有色金属、铁矿石、矿山冶金设备、炭黑、石墨电极、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纺织品、电子产品、百货、办公用品;电子商务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招标代理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和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粗苯、重质苯、环己烷、己二胺、己二腈、环己酮、氢(压缩的)、苯、氮(液化的)、氧(液化的)、环己烯、硝酸(含硝酸≥70%)、三光气不带存储设施经营。

  5、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9日,注册资本23469.51万元,注册地: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陆地管道运输;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主要业务为原煤开采和洗选;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等。

  7、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3日,注册资本3,380.30万元,住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板桥西路2398号,经营范围:浸胶生产各种帘子布、帆布、帘子线等。

  8、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公司位于德国埃伦巴赫市格拉兹斯托夫大街,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酰胺纤维等。

  9、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资本157,35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经营范围:生产、 销售:氢氧化钠 、氯(液化的)、盐酸、次氯酸钠溶液、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盐酸)、工业氢氧化钙(电石渣)、工业氯化钙(液体35%质量分数,二水物)、氯乙烯(抑制了的)、氯化氢(无水的)、二氯乙烷、氢气(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间2020年6月12日)、聚氯乙烯树脂等。

  10、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297,650.91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11、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注册资本12,24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轻工路中段,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供应等。

  12、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高新区神马大道666号26号楼3楼,经营范围:环保节能项目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及服务;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供配电系统、节能环保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矿山设备、电气设备、水处理及排污清淤系统的研发、组装、生产、安装、维修;售电;供暖;供热;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照明器具、五金交电、钢材、建材、机电设备、矿用设备。

  13、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位于河南省平顶山高新区青桐街9号,注册资本3,1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高低压开关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矿灯系列产品、安全帽、铅酸蓄电池、矿灯充电架、有害气体报警装置、防爆电器、隔爆型LED光源巷道灯和机车灯及配件、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及配件、矿用塑料制品及配件、LED照明灯具及配件、LED景观灯具、LED显示屏、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太阳能光伏支架、光伏接线盒、光伏连接器、光伏智能汇流箱、光伏逆变器、光伏升压变压器等。

  14、平顶山神马医院

  医院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医院位于平顶山卫东区新华路中段,注册资金280万元,床位80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眼科等。

  15、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 26日,位于美国洛杉矶市,注册资本:2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自产产品和所需原辅料的进出口业务,适时开展第三方贸易。

  16、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55号6层D08室,经营范围:销售安全气囊丝产品和其它产品。

  17、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贝丽北路水贝金座1805室,经营范围:销售锦纶帘子布、产业用布、帘子布原辅材料、工业丝、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合成树脂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五金制品、建材、机械设备的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房屋租赁。

  18、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23,8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西路(南)269号,经营范围: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电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电料批发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19、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5,896.2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1KM处,经营范围:岩盐开采;工业盐生产及销售;洗护类:洁肤(浴盐、洁面盐)生产销售;场地及房屋租赁;卤水、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碳化硅、金属材料、电线电缆、机电设备、五金交电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停车场)、货运汽车租赁。

  20、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08月15日,注册资本24,000万元,住所:叶县新文化路东段叶县产业集聚区服务中心406室,经营范围:太阳能电站组件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磷酸铁钒锂项目基础能的开发与应用;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支架以及相关配电设施的销售;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项目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服务;销售:建材、钢材、硅料、线切割刃料、树脂(不含可燃溶剂)、焦炭、润滑油、工矿配件、橡胶制品、日用百货、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商品和项目除外)。

  21、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17日,注册资本3,908.73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中段卫东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楼1903号,经营范围:环保与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及咨询;环保与节能设备及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消防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金属及非金属管道及配件、机电产品、矿用通风安全产品、机械设备、建材、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PVC及PE瓦斯抽放管生产、销售;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安装服务。

  22、平顶山三梭尼龙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05日,注册资本2,216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聚集区沙河二路南希望大道东,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尼龙6切片、丝;购销纺织印染、化工原材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尼龙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办公机具、焦炭、钢材。

  23、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经营范围: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材,工矿配件,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劳保用品;打字,复印,装订。

  24、《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注册资金600万日元,住所:平顶山市胜利街2号,经营范围:《中国平煤神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设计、制作国内广告业务,利用自有出版物发布广告业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物资销售;信息服务;会展咨询服务;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

  25、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注册资金1,000万日元,住所:东京都港区新桥5-16-5,经营范围:煤炭、钢铁、石油制品等商品的买卖、进出口及中介。

  26、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9月1日,注册资本11,107.73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新华路275号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院内,经营范围:技术咨询;互联网接入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通信用户管线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电子设备租赁;制作、发布广告;中介服务;代收代缴电信费用,移动电话代办服务;在本单位办公、住宅区域内安装电话;批发、零售:办公机具,通讯器材,电子产品,百货;销售: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仪器仪表的生产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气模防尘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

  27、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东大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28日,注册资本75,102万元,住所:开封市郑汴路,经营范围: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氯磺酸、氯化亚砜、氯乙酸、ADC发泡剂、氢气、烧碱、食品添加剂予盛牌氢氧化钠、盐酸的生产、销售。其他非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防腐保温材料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应经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销售;液氯气瓶检测和焊接;煤炭、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学试剂的生产、销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硫酸(带储存设施)、硝酸、醋酸、甲醇、乙醇、氨水(氨溶液25%)、环己烷(不带储存设施)批发,自有设备、房屋租赁。

  28、河南惠润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1,400万元,住所:郏县产业集聚区龙山大道中段,经营范围:化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泵、阀门制造销售;管道安装、维修;市政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机电维修;钢结构制作及施工、非标钢结构制作及施工;环保设备制造及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橡胶密封制品、聚乙烯工业配件、聚甲醛工业配件、聚丙烯工业配件、聚氨酯工业配件、滚筒包胶、洗选配件、金属材料、各种焊丝、机电设备及配件、工矿产品及配件、制冷设备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修理加工磨具;皮带机修理;批发零售焦炭。

  29、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5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12B08、12B09号,经营范围:网络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供电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维护;电力监控系统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

  30、平顶山煤业(集团)一矿残疾人基金会福利厂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2日,注册资本50.1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一矿生活区,经营范围:棕制品;菱镁制品,竹制品,墩布,针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木制品,塑料,地转,废旧钢铁加工。

  31、河南泉象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7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叶县龚店乡化工三路北段尼龙产业园,经营范围:生产与销售:尼龙扎带、配线槽、固定座、端子、配线器材、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的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包装材料、纸制品、建筑材料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32、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9日,注册资本6,125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高新区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711号,经营范围:催化剂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及回收利用(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化工新技术、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生产、销售吸附剂、助剂、净化剂、电池材料及电解液、分子筛和添加剂、水处理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制造、销售、维修与保养化工设备、机电产品、环保节能设备;销售尼龙制品及尼龙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33、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1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综合楼,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氨酯组合料原料产品,聚氨酯制品,尼龙原料及制品,一般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包装容器,发泡设备。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34、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5年06月15日,注册资本2160万元,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河南恒悦置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2号,经营范围:尼龙化工、催化剂的科技研发;水处理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科技研发及生产;批发、零售(无储存):环己酮、苯、粗苯、己二腈、液氨、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环己烯、一氧化二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6-己二胺、环己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24日)、环己醇及水处理药剂(危险化学品除外)、二元酸、建材、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容器)、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2类3项、3类、6类1项、8类、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8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道工程、防腐保温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阀门检验、安全阀的检修调校、化学清洗、带压堵漏、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承包;环保工程检测;搬运装卸服务;物业管理;节能技术、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5、平顶山市科盈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7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开发区建设路东段(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院),经营范围:批发:粗苯、氨、1.6-己二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17日止)、铜材、铝材、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平顶山市瑞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627万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东任庄村,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混合二元酸、己二酸、丁二酸、戊二酸;批发、零售:氧化镍、、氯化镍、氯化钯、三氯化钌、海绵钯。

  37、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2日,注册资本4000万元,注册地:平顶山市神马尼龙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8、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双方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较多的日常关联交易。近年来,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努力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增强公司独立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发挥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或“集团公司”)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集团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对外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服务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和落实,经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标采购中心友好协商,拟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5亿元。

  ●招标采购中心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的安排部署,参照《关于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发挥集团公司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集团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对外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服务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由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和落实,经公司与招标采购中心友好协商,拟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实施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外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5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招标采购中心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分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13,461,879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数的58.7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注 册 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矿工中路21号院经调楼17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5月31日

  经营范围: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汽车新车销售;货物进出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基本原则

  (一)公司拟与招标采购中心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期限:3年,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 1月 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合作内容:

  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招标采购中心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产品或服务:

  (1)生产、基建所需的各类设备、物资;

  (2)各类工程、设备、物资和服务招标/询比价的标书/询比价文件制作、组织等代理服务;

  (3)各种采购价格的市场询价、对标或预/概算审核等综合性服务;

  (4)其他采购或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招标采购中心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产品或服务:

  (1)生产、基建所需的各类设备、物资;

  (2)提供招标标书、公开询比价文件制作,在招标、询比价过程中,组织评委抽取、评审、定标管理等代理服务;

  (3)提供以下一种、多种或综合性服务:

  ①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市场价格的询价、对标服务;

  ②工程预/概算及造价的审核服务;

  ③提供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业务电子化和数据分析服务;

  ④提供各企业间同类物资合作供应商数据信息共享,拓宽采购渠道服务;

  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4)货物仓储配送服务;

  (5)根据公司需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3、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人民币50.5亿元。

  (二)定价原则

  1、有政府定价的,按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2、有公开市场价格的,按公开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市场供求关系及趋势、付款方式、付款周期、运输配送、质量等因素确定价格;并不高于京东、淘宝等企业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及《平顶山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可比批发价格;

  3、无政府定价且无市场价格的,经双方协商,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收益共享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招标采购中心拟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招标采购中心为公司提供的综合采购及服务符合公司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

  招标采购中心的产品及服务价格不高于市场上同等规格、质量的同类产品,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马源先生、巩国顺先生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招标采购中心签署《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该交易具备合理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6,032.2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38,655.4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聚碳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其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马股份”)出资8.52亿元,持股比例71%,河南科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15%,叶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8亿元,持股比例9%,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出资0.6亿元,持股比例5%。

  聚碳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50,000万元,其中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4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4年;向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融资5,000万元,期限一年。神马股份拟为前述融资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要求,本次担保由聚碳材公司第一大股东神马股份提供,不接受聚碳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的担保,因此其他股东就本次融资事宜不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38,655.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叶廉路与叶公大道交叉口东2km处

  法定代表人:李东安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淡盐水生产、销售;聚碳酸酯(PC)絮片、切片、聚碳酸酯改性材料一般化学品的生产及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8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聚碳材公司71%的股权,故聚碳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聚碳材公司资产总额 391,852.76 万元、负债总额 271,997.21万元、净资产 119,855.55 万元、净利润 -54.33万元、资产负债率69.41%(经审计);截止2022年1月31日聚碳材公司资产总额352,761.93万元、负债总额232,480.58万元、净资产 120,281.35万元、净利润70万元、资产负债率65.9%(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聚碳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本次聚碳材公司5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38,6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3.91%;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23,9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2.0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1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37,45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53,655.4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在相关银行申请融资15,000万元:其中拟在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融资10,000万元,期限壹年期;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融资5,000万元,期限壹年期。本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53,655.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亿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仵晓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3.85%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 181,132.52万元、负债总额 94,703.88 万元、净资产 86,428.64万元、净利润 14,655.84 万元、资产负债率52.28%(经审计);截止2022年1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8,4579.44万元、负债总额96,816.07万元、净资产87,763.37万元、净利润1,334.72万元、资产负债率52.45%(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帘子布发展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本次1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53,6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5.8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38,9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3.9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8,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373,655.4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为解决其4万吨尼龙66切片二期项目融资需求,拟在中国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捌年期。本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73,655.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乡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法定代表人:郭选政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尼龙66切片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02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故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资产总额 53,284.65万元、负债总额 11,739.27 万元、净资产 41,545.38 万元、净利润 26,600.35 万元、资产负债率22.03%(经审计);截止2022年1月31日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资产总额55,373.71万元、负债总额12,640.99万元、净资产42,732.72万元、净利润1,187.34万元、资产负债率22.83%(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4万吨尼龙66切片二期项目资本金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2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373,6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8.45%;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58,9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46.5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80,000万元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9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453,655.4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为满足其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融资需求,拟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8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2年)。

  为确保尼龙化工公司及时获得贷款,加快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建设步伐,神马股份拟同意按照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的要求提供如下担保:

  1、神马股份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

  2、神马股份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具书面承诺,确保本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出资到位;若本项目出现建设资金不足、项目超支、或暂时性资金短缺等情况,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建设以及尼龙化工公司按时偿还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贷款本息。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本次尼龙化工公司贷款提出的其它增信措施: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

  2、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形成的全部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3、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4、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存入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贷款的质押金。

  5、账户监管措施:(1)开立项目收入监管账户,归集项目全部销售收入、补贴收入和其他收入。(2)设立偿债准备金账户,每期还本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账户余额应不低于当期还本付息金额。

  为便于尼龙化工公司办理本次贷款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尼龙化工公司本次贷款担保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及质押金合同,出具书面承诺,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全部机器设备抵押,账户监管等事项)。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53,655.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10%,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08711亿元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开发区内

  法定代表人:赵铎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尼龙66盐及中间体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尼龙化工公司100%的股权,故尼龙化工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 846,665.08 万元、负债总额 439,287.69万元、净资产 407,377.39 万元、净利润 128,431.18万元、资产负债率51.88%(经审计);截止2022年1月31日尼龙化工公司资产总额825,008.46万元、负债总额408,734.98万元、净资产416,273.48万元、净利润8,753.72万元、资产负债率49.54%(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尼龙化工公司及时获得贷款,加快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建设步伐,公司同意按照前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所要求的方式对尼龙化工公司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453,6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58.82%;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38,955.4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771,241.12万元的56.9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

  为保证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工商变更有关事宜。

  本次章程修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金常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综合采购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办理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身份证的复印件、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3:30—6:00。

  4、登记地点:公司北大门(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63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立伟  李哲睿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

  (1)本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发行262,411,757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36元,同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72,347张,每张面值100元,购买其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37.72%的股权。上述发行股份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52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53号验证报告;

  (2)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2,079,3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33元,扣除承销费用11,320,754.67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588,679,242.66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299,922.53 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7,547,169.81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392,452,830.19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981,132,072.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此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80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71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的制度,履行募集资金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账户。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汇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神马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神马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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