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36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柳工监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人员误操作,实际披露的是《柳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全文更正如下: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29日在柳工总部大楼6E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该项议案获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21年度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资产损失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为如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正确计量公司资产价值,降低风险,对公司资产进行核销。核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损失核销。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结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对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广西柳工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吸收合并,上述单位2021年度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造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产生差异,公司与其余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确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控制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如实阐述,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客观的评价。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仍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提供有效保障。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39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1名对象因考核为D,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应对上述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5,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计划,为满足下属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提供融资额度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为向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经销商提供银行或外部金融机构的承兑、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按揭业务等销售业务相关的融资业务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管理层在2021年收费的基础上和双方达成一致的定价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商定具体的审计费用;
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获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监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精神,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审慎进行表决。同时,公司监事还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召开会议和审议议案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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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上述决议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公告。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上市公司规范程序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并不断完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2021年,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1名对象因考核为D,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5,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议。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荣誉感,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拟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有限”),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相应的审计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7、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内对下属子公司外提供担保及对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8、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预计、调整及确认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公司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应公司的资产情况。
10、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控制环节、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方面内容作了如实阐述,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现状的客观评价。为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仍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提供有效保障。
1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除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以外的其他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的行为。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行为审批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公司的资源整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