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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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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1、新能源电池业务

  公司秉承“技术领先,澎湃动力”的使命,专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新能源应用提供一流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有动力电池及模组等,全方位布局乘用车各应用市场和车型级别,以拥有竞争力的产品和领先的技术与客户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电动化、智能化和网联化。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型环保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用户提供新型环保技术、产品、应用工艺及售后服务等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够有效促进下游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生产流程高效化、产品品质环保化。公司所生产的新型环保表面工程化学品能够实现对传统表面工程材料、工艺的替代与升级,产品主要可分为涂镀添加剂与涂镀中间体两大类。其中涂镀添加剂主要应用于下游涂镀加工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能够有效降低下游生产加工企业的废水处理压力,并同时使其一次性生产加工产品合格率大幅提高,减少返工带来的能源和物料消耗,并最终应用于汽车、机械、电子材料、涂料、建筑、船舶、航空航天等行业的表面工程领域;涂镀中间体主要应用于涂镀添加剂的生产制造。

  (二)经营模式

  1、新能源电池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动力电池产能建设,于2021年第四季度达成第一条1.8GWh的动力电池生产线投产,并实现了批量交付。研发方面,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在三元高能量密度、叠片技术、快充等差异化产品方面进行研发投入,子公司苏州领湃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于报告期内揭牌并逐步投入使用,目前已形成一定的电芯、模组设计、试制、调试,验证能力,为公司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产品研发提供有力支持。采购方面,公司已经打通首款产品的供应链体系建设,实现了批量供货。生产方面,公司以按客户订单生产为主,按计划生产为辅。营销方面,公司将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已与国内数家大型车企进行了前期接洽、产品需求探讨,并通过参与行业论坛、专业展会等多元化的方式提升在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行市场开拓;报告期内已实现首家客户产品公告及批量供货。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通过销售涂镀添加剂、涂镀中间体等产品实现盈利。研发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与“产、学、研”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依靠公司研发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自主研发的同时,通过与各大科研院所的合作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在新型环保涂镀中间体产业化等工艺技术方面取得了业内领先成果。采购方面,公司在考虑市场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双方协商定价的方式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建立稳定的采购体系,并建立与原材料采购有关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采购的稳定性。生产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预测,并在参考客户订单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季节性需求变化组织安排生产。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涂镀生产加工企业和涂镀添加剂生产厂商,在国际市场上,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采用自主出口和进出口公司代理出口的方式销往境外市场。公司根据产品成本及期望毛利率拟定产品期望售价,并综合考虑不同的客户类型、客户规模、产品推出市场的时间等因素,对具体销售价格进行适度调整。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新能源电池业务

  2021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向好,带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快速增加。目前,中国新能源动力电池企业竞争激烈,市场趋于集中,但动力电池市场仍在持续增长,不断扩大的增量市场,为新进的具有研发技术优势的动力电池企业提供市场机会。公司将通过推进核心产品的研发量产、开展前沿产品的研发及储备研发、加强与下游客户的深度合作等举措,抓住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发展的窗口期,满足不同客户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多样化需求。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表面工程化学品根据下游不同的应用领域,可分为PCB电子化学品、平板显示电子化学品、集成电路电子化学品等。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2019-2025年中国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调研报告》显示:PCB用电子化学品2019-2024年全球的市场规模会保持在年均3%左右的增速,而国内可能保持在5%左右;平板显示用电子化学品预计2024年全球市场及国内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510亿美元、210亿美元,2019-2024年复合增长率分别在10%及15%左右;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随着集成电路的市场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预计相关电子化学品的市场会不断增长,预计2024年全球市场及国内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850亿美元、357亿美元。公司在表面工程行业深耕多年,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在核心技术、人才、环保、品牌以及业务区位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四)行业发展情况

  1、新能源电池业务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宏观发展形势下,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迈向汽车强国、降低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的重要方向。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其技术进步与能耗水平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以及车用能源需求结构转变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盟数据,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产量累计219.7GWh,同比累计增长163.4%,累计销量达186.0GWh,同比累计增长182.3%。2021年较2020年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汽车行业电动化进程仍在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带动动力电池等新能源产业链的进一步发展。动力电池制造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行业内企业的竞争体现在研发与生产技术、规模效应、品牌建设等方面。近年来,行业内头部企业利用自身技术、资金、规模优势,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扩大规划产能,对新进入者形成一定的壁垒。与此同时,整车企业为保证动力电池供应链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以及实现整车成本降低以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在与其主要新能源动力电池供应商合作的同时,开辟第二供应商以降低采购集中度的需求同样存在,优质新兴电池企业仍有望崛起。

  2、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

  表面工程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的支持性产业,具有应用面广、配套性强、重要性高等特点,其发展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表面工程在工业和制造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机械、电子材料等现代工业及制造业中都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调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产业整合逐渐成为发展重点,产业中的落后产品及产能逐步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电镀加工企业逐步实现园区化、大型化,该类大型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生产和环保资质、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供应和服务能力等均提出更高要求。因此,这也将促进行业内优势企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随着产业升级的推进和行业整体科研技术水平的提高,国内行业企业的综合实力也在不断增强,与国外企业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国产产品在中高端市场的占比有望逐步上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蔡志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 XU HUANXIN(徐焕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刘红霞女士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票59,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刘红霞女士未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做出的承诺,上述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将按承诺上缴公司所有。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2021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1〕122号)。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及其相关议案,为落实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抓住市场机遇,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0,000.00 万元,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及高性能动力电池研发中心项目。 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6、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通知》,衡帕动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衡帕动力计划自2021年5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4,400 股,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进一步巩固控股股东地位,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5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8、报告期内,刘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于2021年6月3日选举杨阳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74,0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58,413,500元变更为158,139,450元。为了推进公司新增拓展的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将业务核心团队利益与公司战略目标绑定,确保公司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0、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6 月 23 日,并按 18.6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7.9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1、2021年7月26日,汽车科技收购湖南凌帕所持有的衡帕动力的30,000万元财产份额,并担任衡帕动力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凌帕转换为有限合伙人,汽车科技进而取得对衡帕动力的实际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衡帕动力,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王蕾女士变更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20日,衡阳弘祁以人民币 66,158 万元受让上海凌帕持有的湖南凌帕 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衡阳弘祁除直接持有衡帕动力 100,000 万元财产份额及衡阳弘祁一致行动人汽车科技持有衡帕动力 30,000 万元财产份额外,还将通过子公司湖南凌帕持有衡帕动力 20,000万元财产份额。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2021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由于个人原因,公司非独立董事陈荣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非独立董事郭谦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非独立董事郑开颜女士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善锦先生、邓勇华先生、申毓敏女士、曾广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魏学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结合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等实际情况后对原发行方案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调整并推出新发行方案,故决定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新发行方案为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发行价格为27.3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9,207,740 股(含本数),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公司已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董事及新的发行方案事宜,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3、报告期内,XU HUANXIN 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于洪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迟 6 个月,即增持计划实施截止时间由 2021 年 10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衡帕动力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衡帕动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1,1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累计增持金额为4,050 万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了配合公司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7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16、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前换届聘任工作,具体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3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叶善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1.6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5.66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独立董事阳秋林、罗万里、赵航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董事薪酬(津贴)按照该标准执行,离任的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

  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于洪涛、游辉、曾广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董事于洪涛、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1.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950.1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784.4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853.90万元,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98万股;由于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同意公司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40万股。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10.38万股。

  董事游辉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游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在《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推动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8.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3月31日)。发行价格为22.8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7元/股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价格为22.86元/股,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34,995,600股(含本数),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6 限售期

  衡帕动力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8 议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负,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10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约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本次董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行建设的,相关建设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0,623.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为本项目最主要的项目投资支出,设备购置支出35,000.00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首先用于满足设备购置支出,结余部分用于项目其他工程建设支出,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之差额主要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以及预备费用,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与会非关联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事项,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仍为衡帕动力,由于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衡帕动力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衡帕动力签署《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衡帕动力持有公司47,365,7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衡帕动力将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后,衡帕动力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超过30%。

  鉴于衡帕动力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以满足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因此,衡帕动力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衡帕动力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善锦、邓勇华、申毓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0日15:3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5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规定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达志科技”变更为“*ST达志”,股票代码仍为“30053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1.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1.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950.19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784.45万元。

  根据《上市规则》第10.3.6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能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认,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并于2022年3月30日在湖南市衡阳市高新区衡州大道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创星谷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大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的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拟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监事,领取监事津贴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监事薪酬(津贴)按照该标准执行,离任的监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853.90万元,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非关联监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变化及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与会监事对本次调整方案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1.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衡帕动力”),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3月31日)。发行价格为22.86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8.57元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5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价格为22.86元,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34,995,600股(含本数),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6 限售期

  衡帕动力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7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8 议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为负,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担。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10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截止本次监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尚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入,本次监事会召开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进行建设的,相关建设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0,623.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为本项目最主要的项目投资支出,设备购置支出35,000.00万元。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首先用于满足设备购置支出,结余部分用于项目其他工程建设支出,投资总额与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之差额主要为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以及预备费用,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事项,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仍为衡帕动力,由于衡帕动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衡帕动力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衡帕动力签署《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衡帕动力持有公司47,365,7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衡帕动力将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在本次发行后,衡帕动力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比例将超过30%。

  鉴于衡帕动力已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以满足豁免要约收购的要求。因此,衡帕动力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衡帕动力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湖南衡帕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非关联监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领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衡阳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非关联监事陈经邦同意本议案,关联监事左大华、雷顺利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尚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等各方面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3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1.6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5.66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1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

  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离任的独立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2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董事薪酬(津贴)按照该标准执行,离任的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3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拟定公司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具体方案如下:

  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确定薪酬标准;其他监事,领取监事津贴八万元人民币/年/人;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该津贴标准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新增的监事薪酬(津贴)按照该标准执行,离任的监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津贴)。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4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据《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定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任命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发放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相应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40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删除经营范围中“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经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同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36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71.64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853.90万元 ,实收股本为15,813.95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亏损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为公司自2020年起,新增拓展新能源电池业务,公司近两年持续加大对新能源电池业务的生产及研发投入,公司第一条1.8GWh动力电池生产线虽已于2021年第四季度正式投产,但2021年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未能给公司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将围绕整体的发展战略,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资本平台优势为新能源电池业务及表面工程化学品业务赋能,加快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积极开拓市场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以此增强和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规范运作,有效提升公司管理及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业务良性开展。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的公司激励及约束机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进一步吸引更多各业务板块的高端人才,促进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3、争取控股股东资金和资源的支持,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 2022-037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98万股;由于公司2021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40万股。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10.38万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16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47人调整为31人,16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应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90.98万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年度新能源动力电池业务营业收入为2,077.93万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9.40万股。

  上述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10.38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作废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 *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38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为:陈建成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ST达志                          公告编号:2022-029

  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3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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