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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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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37,758,0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中国文化产业领跑者、中国全域旅游示范者、中国新型城镇化引领者、中国科技创新践行者”为战略定位,践行“文化+旅游+城镇化”、“旅游+互联网+金融”、“科技+产业+园区”的创新发展模式,着力搭建文化、旅游、新型城镇化、科技、互联网五大业务板块。

  在华侨城集团“文化+旅游+城镇化”的战略布局下,公司以“主题公园领导者、旅游产业领军者、城镇化价值实现者、互联网创新实践者”为战略定位,以文化旅游、房地产为主营业务,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在文化旅游发展新模式、房地产业务差异化、旅游与互联网融合等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

  文化旅游业务

  公司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业态布局多元广泛,拥有众多特色文旅产品,分为以下六大产品体系:一是以娱乐游玩和时尚休闲为主要内容的欢乐休闲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公园、文旅商娱综合体、主题酒店等;二是以传统文化和特色民俗风情体验为主要内容的民俗文化类产品,代表业态有文化主题公园等;三是以自然观光和休闲度假为主要内容的自然康养类产品,代表业态有自然景区、度假区及度假酒店等;四是以文化艺术体验为主要内容的艺术展演类产品,代表业态有主题演艺与各类艺术活动等;五是以特色美食体验和萌宠互动、灯光秀、潮玩节等各类创意活动为代表的美食潮玩类产品;六是以华侨城旅行社和“花橙旅游”线上官方商城为代表的旅行服务类产品。

  ■ 

  公司文化旅游业务以“文化+旅游”为内核,采用“旅游+”为载体的协同发展模式,始终坚持创新、品质和特色,致力于传承、展现、弘扬中国优秀文化,持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文旅项目和产品,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

  房地产业务

  公司以文旅内涵融入房地产开发,形成了文化旅游、酒店、住宅和商业类地产业务融合发展的独特优势,以人文社区、品质社区、生活街区为居民提供优质生活及人文体验。近年来,公司积极创新产品模式,在公园式商业街区、康养旅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0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由段先念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具体详见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10);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8,201,793,915股剔除已回购164,035,862股后的 8,037,758,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3,775,805元。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

  五、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与各主要关联方预计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性交易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

  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2023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75亿元(包括银行、信托、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

  八、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2023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0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2022-13)。

  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2-2023年度为参控股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09.8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参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亦可对新成立、新收购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

  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2023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9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2%。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2-2023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

  十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决策。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关于2022-2023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

  十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规则修订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责任保险方案为:责任限额为每年8,500万元-20,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该购买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每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如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将另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十七、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十八、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关于增资海南华侨城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其中,第六、八、十八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王晓雯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第一、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四、十五项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还听取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经营考核指标的报告》《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的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1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1年度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99,112,368.32元(单位:人民币),母公司净利润为9,865,233,544.6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本年度拟提取利润374,589,500.8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已达到本集团注册资本50%。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3,031,999,933.08 元。

  拟按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8,201,793,915股剔除已回购164,035,862股存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 8,037,758,053股(发放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803,775,805.30 元。

  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2,228,224,127.78 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等关联公司2022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80,204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位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和王晓雯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因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主营业务: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资产总额超6,800亿元,净资产超1,900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700亿元。

  2、公司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4.08亿元;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日用小家电、厨卫电器及其他智能生活电器产品,家庭视听设备,IPTV机顶盒,OTT终端产品,数码产品,智能穿戴产品,智能健康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开关插座,移动电源,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产品,日用电子产品,汽车电子产品,卫星导航系统,智能交通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显示器;大屏幕显示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服务;LED(OLED)背光源、照明、发光器件制造及封装;触摸电视一体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应急广播系统设备;生产经营电子元件、器件,模具,塑胶制品,各类包装材料;设计、上门安装安防产品、监控产品,无线、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及系统集成,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的生产项目,除移动电话外,其余均在异地生产)。从事以上所述产品(含零配件)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售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提供电子产品的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从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不含拆解)(由分支机构经营);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财务结算、人力资源服务、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销售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门锁、五金制品;代办(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委托的各项业务,水污染治理、固废物污染处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可再生资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开发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的综合利用非金属矿物制品材料生产(开采除外)、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元器件专用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组装生产和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测试、封装与销售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及进出口。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24 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康佳集团资产总额398.75亿元,净资产102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为491.07亿元,净利润为8.07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

  公司之子公司水电公司、侨城汇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供应水电、销售商品,2022年预计销售水电及其他商品收入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提供代建、租赁、物业、酒店、餐饮、门票等服务

  公司之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华侨城物业、华侨城大酒店、威尼斯酒店、海景酒店等给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代建、租赁、物业管理、酒店餐饮等服务,2022年预计服务收入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设备,向康佳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购买LED屏幕等视讯产品, 2022年预计采购商品支出为人民币35,000万元。

  2、接受劳务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等与华侨城集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OCT”、“华侨城”及“欢乐谷”系列商标的许可使用费以及品牌使用费,接受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和联营公司提供的设计、工程、委托管理等服务,2022年预计支出为人民币80,000万元。

  以上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00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为:首先按照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如政府无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或者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等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

  六、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所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相关协议、合同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就2022年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事前沟通,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公司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参加会议的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与我们进行了有效沟通,我们也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公司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它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为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申请不超过40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以下简称“借款事项”)。

  (二)关联关系: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由于华侨城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华侨城集团办公大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借款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段先念、刘凤喜、王晓雯回避了表决。该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除特别注明外,本公告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华侨城集团于1987年12月07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段先念。其经营范围:纺织品、轻工业品等商品的出口和办理经特区主管部门批准的特区内自用一类商品、机械设备、轻工业品等商品的进口(按经贸部[92]外经贸管体审证字第A19024号文经营),开展补偿贸易,向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本公司出口商品转内销和进口商品的内销业务。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保税仓,会议展览服务(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须取得相关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汽车(含小轿车)销售。

  (二)历史沿革

  作为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自1987年至今,华侨城集团坚持市场导向,已成为一个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培育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房地产及酒店开发经营、电子及配套包装产品制造等三项国内领先的主营业务。自2009年11月华侨城主营业务实现整体上市以来,多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得到稳健成长。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侨城集团资产总额超6,800亿元,净资产超1,900亿元;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超1,700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借款额度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借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金额

  该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本年度需要支付的利息总额预计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

  五、定价政策和依据

  按照市场价格或比照市场价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该关联交易将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融资平台,合理控制资金成本,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该项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且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因此,我们一致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注意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下,公司向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是为了充分利用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融资平台。此项关联交易可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2023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4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公司参控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9.87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上述担保额度中,为资产负债率没有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80.2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29.63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2023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公告正文所涉及金额币种,除特殊说明外均为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济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1 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大道888号城东工业园创业服务中心五楼506,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 18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游乐园服务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57.02亿元,负债总额31.6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7亿元,流动负债10.44亿元),资产负债率55.47%,净资产为25.3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净利润为1.84亿元。截止 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注册地为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度假区(天津市东丽湖旅游开发总公司大楼内),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昕,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0.26 亿元,负债总额 44.50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 21.78 亿元),资产负债率63.33%,净资产为25.76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6 亿元,净利润为0.25 万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的 0.35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被担保人郑州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3 月,注册地为郑州市中原区柳湖街道增晖路1号柳湖街道办事处6楼,法定代表人为赵鹏宇,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游乐设备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旅游信息咨询服务;食品、工艺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 2021 年末总资产 25.59 亿元,负债总额 18.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0 亿元,流动负债8.80 亿元),资产负债率72.45%,净资产为7.0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7亿元。截止 2021 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 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四)被担保人天津华侨城泽沣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地为天津市西青区,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建昕,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项目建设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86亿元,负债总额6.8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56亿元),资产负债率87.19%,净资产为1.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2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五)被担保人青岛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9年 1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龙泉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春,注册资本为2亿元,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济贸易咨询;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照相器材、通讯器材、工艺品、日用品、花卉销售;展览展示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业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儿童游乐服务;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 11.88亿元,负债总额 10.22亿元,资产负债率86.03%,净资产为1.66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759.29 元,净利润为 -0.18亿元。截止 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1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六)被担保人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10月31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注册资本为港元110.05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和实业经营结合,业务涉及文化旅游产业以及进出口贸易等领域。该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499.18亿元,负债总额257.2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97.50亿元),资产负债率51.53%,净资产为241.9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6.83亿元,净利润为8.6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七)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房地产)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0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2楼,法定代表人为倪明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25.59亿元,负债总额476.5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9.20亿元,流动负债368.40亿元),资产负债率57.72%,净资产为349.0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80亿元,净利润为10.8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八)被担保人佛山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2.58亿元,负债总额11.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1.38亿元),资产负债率91.00%,净资产为1.1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5亿元,净利润0.1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九)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都市娱乐投资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滨海大道2008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杰,主营业务为旅游、房地产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0.09亿元,负债总额44.9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1.90亿元,流动负债36.95亿元),资产负债率89.78%,净资产为5.1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10亿元,净利润为0.5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9号三楼313,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2.03亿元,负债总额30.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43亿元,流动负债29.68亿元),资产负债率93.75%,净资产为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净利润为0.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一)被担保人江门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注册地广东省鹤山市古劳镇,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管理;旅游工艺品生产、销售;景区门票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89亿元,负债总额9.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亿元,流动负债6.27亿元),资产负债率88.75%,净资产为1.2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净利润为0.2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二)被担保人茂名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办海城二路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主题公园、创意文化园、酒店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36亿元,负债总额7.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4亿元,流动负债5.84亿元),资产负债率41.82%,净资产为10.6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净利润为0.6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三)被担保人广东深汕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同心楼首层第2号场地 ,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及城市更新项目;开展土地整理;一二级土地联动开发;园林、花木设计及开发;基础设施与市政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从事综合旅游度假区的投资建设及开发经营;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商业、观光农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76亿元,负债总额11.4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2亿元,流动负债9.08亿元),资产负债率55.36%,净资产为9.2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24亿元,净利润为1.92亿元。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水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7年0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部工业区B5栋一、二楼,法定代表人为谢建明,注册资本为1454万元,主营业务为供电、供水管理及维修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77亿元,负债总额3.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35亿元),资产负债率58.05%,净资产为2.4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92亿元,净利润为0.48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0.3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湾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会展湾南岸广场7栋103,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兴办实业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0.95亿元,负债总额0.8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03亿元),资产负债率86.90%,净资产为0.1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4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六)被担保人东莞华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4.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7.41亿元,负债总额16.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6.91亿元),资产负债率97.13%,净资产为0.5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4.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七)被担保人东莞上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东莞市,法定代表人为刘太山,注册资本为0.0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99亿元,负债总额31.9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31.98亿元),资产负债率99.97%,净资产为0.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为该公司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八)被担保人杭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万象城2幢3201室-06,法定代表人为仇海波,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94亿元,负债总额9.1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6.85亿元),资产负债率102.01%,净资产为-0.1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十九)被担保人杭州兰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临丁路697号1幢2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文化创意设计;酒店、公寓管理;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游乐园项目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2.63亿元,负债总额102.7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20亿元,流动负债77.96亿元),资产负债率100.11%,净资产为-0.1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4.20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被担保人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中断258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3.88亿元,负债总额46.5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62亿元,流动负债41.95亿元),资产负债率72.90%,净资产为17.3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99亿元,净利润-0.59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招商银行的4.6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一)被担保人宁波滨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阳光海湾展示中心,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景区管理、策划及相关咨询信息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7.47亿元,负债总额14.9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11 亿元,流动负债14.77亿元),资产负债率85.62%,净资产为2.5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净利润为2.5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的0.11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9.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二)被担保人上海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林湖路888号、林绿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袁静平,注册资本为4.44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景区管理、景区景点策划及管理的咨询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旅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10.47亿元,负债总额104.9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3.05亿元,流动负债29.56亿元),资产负债率95.00%,净资产为5.5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1亿元,净利润为0.85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的13.0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物名称:上海佘山欢乐谷旅游度假区项目门票收费权,质押物评估值:35.58亿元,质押期限:2019年1月2日至2028年12月28日。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三)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地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红枫科技园A3栋4层,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0 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138.24亿元,负债总额113.18亿元 (其中流动负债57.12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87%,净资产为25.06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64亿元,净利润为1.86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8.00 亿元保债计划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四)被担保人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30.3亿元,本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办公、文化娱乐、住宅项目的开发、经营、出租租赁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0.3亿元,负债总额31.06亿元,资产负债率44.18%,净资产39.2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亿元,净利润-0.43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4.00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该公司在农业银行的9.75亿元银行借款提供物业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2.6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五)被担保人上海首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被担保人由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行使实际控制权。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地为上海市静安区,法定代表人陈运根,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展览展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类房地产租赁。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63亿元,负债总额14.54亿元,资产负债率70.47%,净资产6.0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98亿元,净利润-0.4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西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9层,法定代表人为李世宇,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景区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8.84亿元,负债总额54.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4.61亿元),资产负债率92.42%,净资产为4.4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七)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侨城)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11.79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4.26亿元,负债总额108.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3.81亿元,流动负债81.47亿元),资产负债率58.70%,净资产为76.0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47亿元,净利润为6.70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的0.93亿元银行借款和交通银行的2亿元银行借款,工商银行的2亿元银行借款,交银租赁的2.92亿元借款,华夏银行0.95亿以及与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本金35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八)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都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和谐路1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6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对酒店行业的投资及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9.96亿元,负债总额37.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7.65亿元),资产负债率75.37%,净资产为12.3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的不动产权投资计划的30亿元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二十九)被担保人武汉华侨城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19街坊(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3层办公室A06,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3.91亿元,负债总额44.1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5.975亿元,流动负债18.19亿元),资产负债率100.58%,净资产为-0.2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9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17.975亿元和农业银行的8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被担保人武汉华滨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540号钰龙时代中心17-26层21楼B035,法定代表人为褚云宏,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8.47亿元,负债总额63.47亿元(其中非流动负债57.83亿元,流动负债5.64亿元),资产负债率92.7%,净资产为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一)被担保人华侨城(南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真君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欣,注册资本为40亿港币,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景区策划、设计、施工、管理与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34.86亿元,负债总额82.1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82.11亿元),资产负债率60.92%,净资产为52.7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21亿元,净利润为7.5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二)被担保人侨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注册地为武汉市青山区红钢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B号楼一单元20层1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升勇,注册资本为7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资产负债率0,净资产为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三)被担保人华侨城(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为周一华,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经纪服务及游乐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2.15亿元,负债总额58.6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8.61亿元),资产负债率94.30%,净资产为3.5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33万元,净利润为-1.2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四)被担保人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注册地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大道16号,法定代表人为张靖,注册资本为15.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旅游设施的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策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舞美设计制作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3.14亿元,负债总额38.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9.8亿元,流动负债  亿元),资产负债率72.17%,净资产为14.7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净利润为2.02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9.8亿元融资额度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五)被担保人成都华鑫侨盛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南路12号1号楼109号,法定代表人为林伟生,注册资本为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贷;房地产经营租赁;餐饮管理;文化活动服务;商务咨询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5.55亿元,负债总额25.2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5.26亿元),资产负债率98.86%,净资产为0.2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六)被担保人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7 月,注册地为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礼仁街 59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大帆,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管理主题公园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30.9亿元,负债总额112.6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1.7 亿元,其他金融机构 2.8 亿,流动负债 73.31 亿元),资产负债率86.03%,净资产为18.2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81亿元,净利润为4.47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已累计为该公司提供14.5006亿元融资额度担保(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1.0625亿,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8.5881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2.05亿,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8亿)。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

  (三十七)被担保人华侨城涿州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涿州市开发区范阳东路3号开发区管委会5楼506室,法定代表人为贺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特色小镇项目的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2.72亿元,负债总额12.13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8.60亿元,流动负债3.53亿元),资产负债率95.37%,净资产为0.5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28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八)被担保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7 年12月,注册地为云南省昆明市汤池街道,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云南华侨城的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经营;住宿及餐 饮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水上娱乐及休闲服务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25.52 亿元,负债总额 19.99 亿元(其中金融机构融资7.87亿元,流动负债16.12 亿元),资产负债率78.37%,净资产为5.5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0.18 亿元,净利润为-4.73亿元。截止 2021 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国开行 1.71亿元、招银租赁5.16亿元、远东租赁1亿元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8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三十九)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7.6%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中心(鲍思高),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5.13亿元,负债总额35.1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4.00亿元,流动负债31.14亿元),资产负债率77.87%,净资产为9.9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04亿元,净利润0.0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被担保人中山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2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开办实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公园管理;创业空间服务;物业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16亿元,负债总额21.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8亿元,流动负债18.46亿元),资产负债率67.41%,净资产为10.1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一)被担保人湛江华侨城欢乐海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注册地为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开发与运营;房地产项目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0.93亿元,负债总额17.9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流动负债15.92亿元),资产负债率86.00%,净资产为3.0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8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二)被担保人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逢沙村民委员会欢乐大道1号欢乐海岸广场蓝楹湾公馆1栋212号铺,法定代表人为冯晖,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旅游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91.54亿元,负债总额52.5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52.58亿元),资产负债率57.00%,净资产为38.9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7.01亿元,净利润为12.9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三)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原恒祥基公司,以下简称:城市更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鼎新大厦西座4楼,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5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合并总资产80.23亿元,负债总额57.8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37亿元,流动负债37.36亿元),资产负债率72.00%,净资产为22.3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净利润为1.2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2620亿元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留仙大道6008号鼎新大厦东402,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1.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5亿元,负债总额2.0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流动负债0.02亿元),资产负债率64.00%,净资产为1.1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社区龙胜新村五区287号206,法定代表人为区冠明,注册资本为6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9.60亿元,负债总额43.6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亿元,流动负债16.60亿元),资产负债率88.00%,净资产为6.0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65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六)被担保人东莞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地为东莞市黄江镇,法定代表人为胡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5亿元,主营业务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投资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3亿元,负债总额0.6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亿元,流动负债0.67亿元),资产负债率65.00%,净资产为0.3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63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七)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5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为广州市海珠区,法定代表人为胡月,注册资本为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养老产业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0亿元),资产负债率暂无,净资产为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城市更新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22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八)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文旅小镇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增城区派潭镇白水仙瀑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景区运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7.21亿元,负债总额1.2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48亿元,流动负债0.91亿元),资产负债率17.87%,净资产为5.9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37亿元,净利润-0.05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6709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四十九)被担保人海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16日,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87号16号楼14层,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土地整理及开发;物业管理及服务;房地产租赁业务;旅游、房地产及相关文化领域内的信息咨询等。该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为24.04亿元,负债总额13.9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53亿元、流动负债13.17亿元),资产负债率57.95%,净资产为10.1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62亿元,净利润为7.35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被担保人深圳市华侨城新玺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物业租赁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21.34亿元,负债总额99.0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1.14亿元,流动负债24.63亿元),资产负债率81.67%,净资产为22.2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6.35亿元,净利润为6.9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一)被担保人江门侨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地为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同德三路19号105自编之三,法定代表人为宋磊,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咨询服务,酒店管理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66亿元,负债总额9.4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41亿元,流动负债8.04亿元),资产负债率88.59%,净资产为1.2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净利润0.1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二)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文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围社区留仙大道6008号鼎新大厦东801A,法定代表人为笪云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公园、创意文化园、游乐园、室内游乐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从事广告业务;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化艺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首饰、户外用品的设计、开发;为酒店、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7.23亿元,负债总额26.2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8.81亿元),资产负债率96.19%,净资产为1.0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8亿元,净利润为0.00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三)被担保人东莞松山湖项目(暂无公司名)为公司控股公司,该公司 2022年处于筹备期,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文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6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四)被担保人潮州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地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北桥路石牌村路段17号铺面,法定代表人为刘亚泉,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经营;游乐园经营;土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7.05亿元,负债总额15.6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11亿元,流动负债5.24亿元),资产负债率91.76%,净资产为1.4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94亿元,净利润为0.47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市招华会展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桥和路313号A302b,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1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自有物业租赁、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5.15亿元,负债总额84.7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2.70亿元,流动负债51.46亿元),资产负债率80.61%,净资产为20.3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3.14亿元,净利润为4.95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六)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南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城北路香年广场南区主楼A栋1902A,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0.1亿元,主营业务为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投资;物业管理;经营电子商务。2021年年末总资产2.07亿元,负债总额2.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2.04亿元),资产负债率98.16%,净资产为0.0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七)被担保人深圳市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地为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深汕路(坪山段)168号六和商业广场一期H3507,法定代表人为吕涛,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营业务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基础设施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投资;物业管理;经营电子商务;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021年年末总资产41.27亿元,负债总额39.3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3亿元,流动负债32.92亿元),资产负债率95.40%,净资产为1.9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1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华侨城南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八)被担保人丽江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香江花园二期尚水居34栋4-2,法定代表人为刘路,注册资本为0.2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6.41亿元,负债总额6.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6.35亿元),资产负债率103.77%,净资产-0.2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净利润为-0.3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25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五十九)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0.52亿元,负债总额18.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30亿元,流动负债10.80亿元),资产负债率59.32%,净资产为12.4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9亿元,净利润为2.3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9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9.9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5室,法定代表人为王久浩,注册资本为2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及管理;实业投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1.25亿元,负债总额21.60亿元(其中银行借款0亿元,流动负债20.96亿元),资产负债率69.11%,净资产为9.6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3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99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一)被担保人肇庆华侨城小镇文旅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29.07%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注册地为肇庆市鼎湖区桂城站前大道创客商务中心D单元7室一楼103室,法定代表人为文红光,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文化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文化旅游项目规划、设计及施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5.25亿元,负债总额0.61亿元(其中银行借款0亿元,流动负债0.61亿元),资产负债率11.00%,净资产为4.64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3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0.872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二)被担保人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留仙大道彩生活大厦10层1002-3,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亿元,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需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8.30亿元,负债总额14.97亿元(其中银行借款4.97亿元,流动负债10.02亿元),资产负债率52.91%,净资产为13.32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5亿元,净利润为0.12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三)被担保人惠州市利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4.0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地为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街道新岸路32号大院内2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为郭振东,注册资本为12.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9.69亿元,负债总额36.7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9亿元,流动负债34.78亿元),资产负债率73.98%,净资产为12.9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4.17亿元,净利润为8.43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公司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38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四)被担保人广州华侨城十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北二街26号之一二层207室,法定代表人为林开升,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服务;养老产业投资、开发;项目投资;房地产投资;文化产业园的投资、招商、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 。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22亿元,负债总额2.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9亿元,流动负债0.23亿元),资产负债率81.37%,净资产为0.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224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五)被担保人漳州华侨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漳州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注册地为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13号,法定代表人为刘路,注册资本为0.3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23亿元,负债总额10.0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10.00亿元),资产负债率98.00%,净资产为0.2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华侨城房地产或全资公司深圳华侨城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六)被担保人南京侨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册地为南京市雨花台区龙飞路12号3层330室,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23.85 亿元,负债总额13.8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7.85亿元),资产负债率58.07%,净资产为1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6亿元提供土地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七)被担保人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地为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三单元1001室,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销售及相关配套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主题公园、体育公园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与都市休闲娱乐项目相配套的酒店、会所、公寓、商业、餐饮、娱乐、酒吧、电影院的经营管理以及演出经营、演出经纪、零售音像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的经营管理,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8.66亿元,负债总额45.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11亿元,流动负债32.99亿元),资产负债率50.87%,净资产为43.5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净利润为0.0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为银行借款12.11亿元提供土地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6.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八)被担保人南京龙西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将军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耿冰,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3.98 亿元,负债总额1.1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11亿元),资产负债率 27.65%,净资产为2.9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3.81万元,净利润为-890.90万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六十九)被担保人济宁华侨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7.25%的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4层南,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20亿元整,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务,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6.13亿元,负债总额6.2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22亿元),资产负债率23.80%,净资产为19.9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52亿元,净利润为-0.09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被担保人滁州康金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 月,注册地为安徽省滁州市全椒路155号205室,法定代表人为郝东旭,注册资本为 0.3 亿元,主营业务为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开发、销售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0.16亿元,负债总额8.4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6.90亿元),资产负债率 83.49%,净资产为1.6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34亿元,净利润为1.37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02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一)被担保人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注册地为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扬州市长春路1号8,法定代表人为郑平,注册资本1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旅游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纪念品设计、制作、经营;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景观工程、雕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舞美设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物业服务、公园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47.62亿元,负债总额41.8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25亿元,流动负债40.60亿元),资产负债率87.84%,净资产为5.79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与扬州万维置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借款余额6.22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以及公司为该公司在交通银行的银行借款1.25亿元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二)被担保人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36.18%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国际机场东南侧、玉兰花路东通关服务中心及展示中心508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海东,注册资本为100.00亿元,主营业务为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投资与开发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93.38亿元,负债总额62.4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62.46亿元),资产负债率66.91%,净资产为30.9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84亿元,净利润为0.8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 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3.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三)被担保人苏州虎丘华泓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4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注册地为苏州市姑苏区虎阜路999号虎丘婚纱城4幢4层,法定代表人为梁皓,注册资本为 5 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0亿元,负债总额0亿元,资产负债率0,净资产为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亿元。截止 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5.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四)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东部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23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发达路云里智能园8栋10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琦,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修装饰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餐饮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新型城镇化项目投资;产业园区项目投资;产业园区管理;工程咨询管理;工程项目代建。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18.85亿元,负债总额21.28亿元,资产负债率112%,净资产为-2.4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1亿元,净利润为-0.37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2.5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五)被担保人深圳华侨城低碳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 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04月23 日,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吉祥三路 25 号 401, 法定代表人为周平,注册资本为 1.2 亿元,主营业务为: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项目咨询服务;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开发和管理(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文化活动策划;酒店公寓运营管理;会议策划、婚庆礼仪、商务信息咨询;商铺、办公场地租赁;物业管理、物业租赁;日用品、服装鞋帽、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购销;展览展示服务;文化活动策划、社会实践活动策划;体育器材健身服务;代售民航客票业务;国内贸易。该公司 2021年末总资产7.27亿元,负债总额5.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亿元、流动负债1.71亿元),资产负债率74.45%,净资产为1.8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亿元,净利润为-0.11亿元。截止 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1.56亿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六)被担保人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1%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注册地为襄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津新区,法定代表人为丁未明,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旅游及关联产业投资;景区策划、设计、施工与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86.68亿元,负债总额59.13亿元(其中长期借款总额26.10亿元,流动负债33.03亿元),资产负债率68.22%,净资产为27.55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76亿元,净利润为3.83亿元。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文旅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本金11亿元、中国银行的4.8亿元银行借款、交通银行即期信用证1.03亿元、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93亿元、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亿元融资租赁,平安银行3.75亿元的项目贷(该笔借款提供土地抵押),以上贷款均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武汉华侨城为该公司在光大银行的6.145亿元银行借款按照51%股比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土地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12.85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七)被担保人武汉当代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0.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地为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二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华,注册资本为1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等。截止2021年底,公司为该公司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7.08亿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为上述银行借款提供在建工程抵押。除以上事项外,该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7.0801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八)被担保人武汉天创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7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洪山区武汉火车站东广场综合办公楼(白云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李顺国,注册资本为2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98.76亿元,负债总额产99.2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99.23亿元),资产负债率100.48%,净资产为-0.47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为-1.08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或公司全资公司武汉华侨城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8.0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七十九)被担保人成都洛带华侨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60%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三峨街199号23栋附202号,法定代表人为姚明华,注册资本为5亿元,主营业务为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营业性演出;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演出场所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28.2亿元,负债总额28.9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8.93亿元),资产负债率102.59%,净资产为-0.73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0043亿元,净利润为-3.586亿元。截止2021年底,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2-2023年度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该公司4.20亿元额度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八十)被担保人宜宾华侨城三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累计持有该公司55%股份。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注册地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广场西路四号广电中心2307室,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文,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等。该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33.47亿元,负债总额21.9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129亿元,流动负债18.811亿元),资产负债率65.55%,净资产为11.53亿元;202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2-1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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