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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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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全部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22,365,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注:本摘要涉及简称请参照全文释义。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本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和散杂货的港口装卸、仓储、运输及其它配套服务,主要经营深圳西部港区及东莞麻涌24个集装箱泊位和18个散杂货泊位,汕头港6个集装箱泊位、3个散杂货泊位、1个煤炭专用泊位,湛江港2个集装箱泊位、34个散货泊位,顺德新港4个多功能泊位,漳州码头2个集装箱泊位、6个散货泊位,宁波大榭4个集装箱泊位,斯里兰卡CICT 4个集装箱泊位、HIPG 4个多功能泊位、2个油品泊位和4个集装箱泊位,多哥LCT 3个集装箱泊位,巴西TCP 4个集装箱泊位。同时参资上海、天津等集装箱枢纽港,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地港口。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如下:

  ■

  (2)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港口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与全球经贸发展密不可分。2021年,全球疫苗接种进程的加快有利于全球经济的进一步正常化。因此,全球经济整体处于复苏增长阶段,商品贸易实现恢复性增长,进而带动了全球集装箱海运贸易的需求。然而,在出口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欧美港口受疫情、劳动力短缺等影响导致空箱回流慢,加之苏伊士运河堵塞、盐田港疫情等多起“黑天鹅事件”,导致船舶延期、港口拥堵、航线调整等情况时有发生,进而致使集装箱分布局部失衡,有效海运运力供给持续下降,国际市场海运价格持续保持高位,全球海运物流供应链频现“梗阻”。不过,行业新机遇也在持续涌现,数字化、碳中和、新基建等新风口将为行业转型发展增添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全球领先的港口开发、投资和运营商,于中国沿海主要枢纽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港口网络群,并成功布局亚洲、非洲、欧洲、地中海、大洋洲、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地区。秉承锐意进取、稳健高效的经营风格,凭借全球港口组合、专业的管理经验、自主研发的全球领先的码头作业系统与进出口综合物流管理平台,本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的港口及海运物流服务与全方位的现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同时,本公司也投资保税物流业务、开展园区综合开发业务,推动港口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港口配套产业,致力于通过发挥现有码头网络的协同效应,提升产业效益,创造更大的价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体详见本摘要第三节之“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0493号),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项信用等级为信用等级为AAA。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港口业务总体情况

  2021年,本公司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639.4万TEU,同比增长12.0%;港口散杂货业务吞吐量为6.13亿吨,同比增长35.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8亿元,同比增长19.8%。

  (2)报告期内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疫情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把国门、守底线,高标准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各项业务持续增长,抓住港口行业回暖形势,跑赢大势、优于同行。

  ①业务量再创新高。2021年,本公司业务实现较快增长,港口项目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3,639.4万TEU,同比增长12.0%。其中,中国内地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10.9%,表现优于国内整体水平;海外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16.3%。散杂货业务方面,共完成散杂货吞吐量6.13亿吨,同比增长35.0%,主要受益于参股公司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整体变更为辽港股份,自2021年2月起,本公司将营口港业务量纳入统计,进一步完善了国内港口网络布局,提升了本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②疫情防控常抓不懈。本公司坚持“增强责任意识,为国家守好大门,守住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2021年,公司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成功处置多艘涉疫船舶,经受住了数次疫情风险考验。公司积极推进港区的服务驿站建设,并对一线重点人员实施闭环管理,实现国内员工“零感染”。公司心系海外员工安全,积极组织协调海外员工疫苗接种等措施,严守港区阵地,同时坚持常态化防控科学精准,持续完善防控机制,做好防控持久战准备,对国内港口物流供应链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③强港工程迈出新步伐。抓住疫情下“干线港”较好增长的市场机遇,本年度深圳西部母港增加了35条班轮航线。国内区域强港,发挥设施和管理新优势。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40万吨铁矿石码头升级改造、霞山港区15万吨级通用泊位,全部完工,产能大幅提升。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广澳港区年设计通过能力由原来的43万标箱,上升到190万标箱。海外港口业务也因疫情缓和及航线调整形成了上涨趋势。巴西TCP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100万标箱,达到110万标箱,同比增长12.4%,进入巴西百万标箱码头俱乐部。海外母港CICT主动调整航线结构,争取优质本地箱航线挂靠,集装箱吞吐量首次突破300万标箱,同比增加4.4%。HIPG加强与滚装班轮公司合作,全年突破50万辆,散货业务首次突破100万吨。

  ④创新发展成果丰硕。本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要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持续修订和完善数字化规划,推进招商芯平台、招商ePort平台、智慧管理平台SMP的建设,完善相关实施方案,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妈湾智慧港口建设,于2021年6月底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自运营以来,妈湾智慧港项目受到媒体和业界一致好评,荣获多项殊荣,包括工信部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大赛标杆赛金奖、2021年世界港口协会(IAPH)可持续发展奖等,并获得17项专利、16件软著,参与2项行业标准制定。妈湾智慧港的顺利投产进一步增强公司深西母港的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强港”。公司实现数字化转型的同时,积极探索模式创新,与相关主体开展密切合作,共同打造国际氢能产业示范港,成立智慧港口科技创新实验室;持续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推广至顺德、北滘等10家大湾区支线码头,助力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持续提升;招商国科成功完成整合,揭牌运营,并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未来将成为公司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平台。

  ⑤综合开发持续深化。2021年,国内保税物流业务持续推动业务创新,成功引入新项目,规模不断提升,优化自营业务结构,夯实核心货种。海外园区方面,斯里兰卡汉班托塔园区累计入园企业35家,重点引入产业客户,园区客户覆盖了金融、物流、海事服务、汽车配套、政府一站式服务机构等;吉布提园区累计入园企业196家,以商贸物流为触角,服务国内产能,对接海外市场。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单位:元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本公司之子公司招商国际信息、集发物流、大港集箱、营口港集团签署了有关招商国际信息的《股权认购及增资协议》。

  根据《股权认购及增资协议》,集发物流、大港集箱分别以其持有的DPN 29.40%、49.63%股份,营口港集团以其持有的港信科技100%股权对招商国际信息进行增资。招商国际信息、DPN和港信科技在合并前后均受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上述增资事项已于2021年2月9日完成。增资完成后,招商国际信息更名为招商国科,本公司、招商局港口、集发物流、大港集箱和营口港集团分别持有招商国科13.18%、43.74%、13.26%、22.38%和7.44%的股权,招商国科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招商国科分别持有DPN的79.03%股权和港信科技的100%股权,能够对DPN和港信科技实施控制。因此,于2021年2月9日起,本公司参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于比较财务报表期初起将DPN和港信科技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中。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 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邓仁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预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2021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85,829,204.07元,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087,072,210.8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次公司提取盈余公积70,492,239.72元,本次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9,507,111.31元。

  拟按2021年末总股本1,922,365,124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含税),共计826,617,003.32元。

  完成股利派发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902,890,107.99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5.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

  6. 关于《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7.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声明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8. 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9. 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的议案》。

  11. 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12. 关于《2022-2026年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2026年公司五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13.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王秀峰、刘威武、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14. 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王秀峰、刘威武、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15. 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575,051万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210,000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277万元,对并表范围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参股公司新增担保额度4,672万元。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16. 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招商港口年度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在建项目进展及境内外的融资环境,2022年度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非关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拟与非关联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计划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53.6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与各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的具体结果和相关融资条件的变化情况,酌情引入计划外银行及金融机构,调整各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金额,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在已审批的总融资计划内办理审批与借款、借款展期和其它用信品种相关的事宜,并在相关合同文件上签字或者签章。

  17. 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发行债券产品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

  2)债券发行规模及种类

  各类债券产品注册及发行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注册及发行的债券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其他创新融资品种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3)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4)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6)期限与品种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对于永续类债券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

  7)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及并表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等用途。

  8)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并在于前述有效期内注册的债券产品的注册及发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2)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及并表子公司注册及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2)在符合监管要求的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4)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签署与每次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必要手续。

  5)办理与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授权议案之日起24个月。

  7)在取得股东大会就上述1至6项之批准及授权之同时,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

  8)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和其他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18. 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19.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同时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交易后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正式协议等。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邓仁杰、王秀峰、刘威武、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20.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21.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2. 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全球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里,安全并高效的开展业务经营、市场拓展及项目投资等企业活动,参照市场同类型上市公司做法,公司已于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持续为公司董监高购买董责险。其中,2021年度董责险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为持续做好公司风险管理,降低公司董监高的职业风险,保护其在执行职务时免受经济损失,充分发挥经营潜能,同时提升公司投资者信心、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现提议:继续购买2022年度董责险,保险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保单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在全球资深保险公司之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同意继续购买上市公司2022年度董责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续买董责险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等,并同意将《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具体会期及议程安排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3)。

  24.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并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后公司设立总部部门包括行政事务部(企业文化部、保密办公室、信访维稳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国际交流合作研究院)、财务管理部/资本运营部、战略创新部/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运营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部(应急管理部)、监察部、投资发展部、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市场商务部,总部直属机构包括资产管理中心、财务共享中心。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20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 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6:3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 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由杨运涛监事会主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6)。

  3.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发表书面评价意见如下: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舞弊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的检查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派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

  2.《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41.8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四)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认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七)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运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八)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九)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我们认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5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本公司2021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85,829,204.0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87,072,210.89元。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次公司提取盈余公积70,492,239.72元,本次提取后,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公司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9,507,111.31元;

  2、拟按2021年末总股本1,922,365,124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4.30元(含税),共计826,617,003.32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902,890,107.99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7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对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办公室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21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9.71亿元。2022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0.20亿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刘威武和宋德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友联船厂有限公司等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邓仁杰,注册资本为19,960.08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国际、国内货物装卸、运输、中转、仓储等港口业务和物流服务;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拖轮业务;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6,888,956.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109,915.03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96,618.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15,953.85万元。(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长邓仁杰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原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白景涛(离任未满12个月)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首席运营官、总经理张翼(离任未满12个月)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宋德星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粟健(离任未满12个月)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二)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楼建强,注册资本为4,364,286,051元,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船舶管理服务,物流配送、包装服务、咨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10,011,88.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6,733,49.81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5,035,33.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735,19.55万元。(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副总经理郑少平(离任未满12个月)在过去12个月内历任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宏,注册资本为740,080.387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专业物流、代理及相关业务和电商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为7,430,289.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309,897.87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2,434,553.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71,340.50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宋德星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四)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许永军,注册资本为79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园区开发与运营业务、社区开发与运营业务、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5,620,334.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675,518.6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064,341.3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20,173.71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五)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国林,注册资本为18亿元人民币,一般经营项目是: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规模为9,202,969.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733,968.9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925,306.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7,550.99万元。(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王秀峰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六)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离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或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

  其他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办公室租赁、提供或接收劳务等类型,公司同关联方之间进行前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适用国家、地方政府定价;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加成法,采用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3、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8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公司拟在招商银行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以下简称“最高存款余额”),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限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最高存款余额的额度内,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仁杰、王秀峰、刘威武和宋德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情况

  1、购买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购买金额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最高存款额度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即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购买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品种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12个月内)、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及R2风险等级以内(含)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证券或其他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4、购买期限

  公司本次购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5、购买方式

  董事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有效期内决定具体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方案并负责实施和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产品的选择、投资金额的确定、合同及协议的签署等。

  6、资金来源

  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等。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开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于中国大陆主要中心城市,以及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卢森堡、悉尼等国际金融中心。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根据招商银行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的资产规模为92,490.21亿元,存款总额63,470.78亿元,贷款和垫款总额为55,700.34亿元;2021年招商银行营业收入为3,312.5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99.22亿元。

  3、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4、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拟投资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理财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2、风控措施

  根据公司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等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负责内控审计的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相关审计,充分评估投资风险;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就相关证券投资事宜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协调独立董事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并负责信息披露;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核算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理财服务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理财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取标准。

  4、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贷款业务

  公司作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践行和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重要实施主体,未来有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等资本支出需求,2022年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与信贷的限额如下:

  (1)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

  (2)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2、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较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前述产品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最高存款余额,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招商银行确定具体每项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八、对公司的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22-026

  (下转B24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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