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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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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 1,955,019,99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1年全年,我国内国内生产总值达114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全年呈现“前高后低”趋势。报告期内,受国内设备更新需求及环保排放标准升级以及全球疫情形势好转所带来的市场复苏等因素影响,工程机械行业整体处于平稳上升趋势。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克服了电力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不足、全球疫情蔓延等挑战,实现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再创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国内土方机械销量同比优于行业10个百分点,核心产品装载机、挖掘机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装载机国内占有率重回行业第一,全球销量稳居全球第一,其他整机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进一步巩固了行业地位;海外业务较好的抓住了市场机遇,取得了全年海外收入同比增长66%、工程机械产品销量同比优于行业42个百分点的优异成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本年度向原母公司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项下柳工有限的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已经履行完毕,柳工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已转移至柳工股份享有及承担,公司将柳工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因本公司及柳工有限合并前后均受柳工集团同一控制,根据准则要求,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无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策划实施整体上市,具体方式为:由上市公司向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柳工集团、招工服贸、双百基金、国家制造业基金、诚通工银、建信投资、广西国企改革基金、常州嘉佑及中证投资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柳工有限。柳工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1 号);12月30日,柳工股份与柳工有限的全体股东关于吸收合并柳工有限之资产交割协议正式签署;2022年3月4日,新发股份上市。柳工有限整体上市工作顺利完成!柳工集团混改及柳工有限整体上市,是自1958年建厂以来又一次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也是全体柳工奋斗者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柳工集团与7个战略投资者共同构建了“中央和地方国企优势+市场化机制+战略伙伴协同”的广西国企改革发展新模式。柳工股份将与新的股东携手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和资本联盟,深度变革柳工的体制和机制,为实现世界柳工的愿景赋予新的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37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侯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侯刚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侯刚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侯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72-3886509

  传真: 0772-3691147

  邮箱:houg@liugong.com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侯刚先生简历

  侯刚,男,汉族,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持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证券投资顾问资格。自2007年07月起历任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战略运营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印度子公司总经理等,2022年 3 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刚先生通过常州嘉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为 98,607 股,上述持股尚在锁定期且不享有表决权,除此之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000528证券简称:柳工公告编号:2022-3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依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截止12月31日,公司各项减值准备合计净计提40,97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7,062万元,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计提98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4,724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2,36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净计提15,23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50万元,合并商誉减值准备计提5万元。剔除外币折算差异影响,公司2021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税前)共计40,977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金融资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7,062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981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4,724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2,364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金融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二)合同资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6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合同资产减值参照金融资产计提原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三)存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5,235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库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四)固定资产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50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五)合并商誉

  公司对截止12月31日的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在每年年末,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的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977万元,减少本年利润(税前)40,97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22-39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于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调整:预计公司2021年度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509,798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2020-57、2021-38、2021-87)。

  因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对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工建机江苏有限公司、广西柳工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柳工(柳州)压缩机有限公司、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呢,因此上述单位2021年度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2021年度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265,200万元,实际交易额占预计交易额的52%。其中向关联方采购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243,899万元,实际采购交易额占预计采购交易额的51%;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21,301万元,实际销售交易额占预计销售交易额的79%。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相应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兼任柳工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文武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地伟达(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香港欧维姆工程有限公司等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1年实际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金额

  单位:千元

  ■

  说明:

  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宣传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合并列示原因为:该部分日常关联销售涉及关联方众多、交易内容单一、交易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0.5%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2、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或公司参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且已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

  说明:

  (1)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市场价格基本持平,无较大差异;

  (2)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

  (3)公司向关联方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装载机专用配套件驱动桥、变速箱,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4)公司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的专用柴油机、马达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向柳州柳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购的劳务服务根据劳务地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汇报,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且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2021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无异议。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及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有关联的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子项审议已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其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公告编号:2022-40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公司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043,593,692.83元(母公司数,下同),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59,180,068.24元,提取盈余公积金65,918,006.82元,减去已分配的公司2020年度(上年度)现金股利413,067,445.28元后(其中因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回购注销,已冲销对应的现金股利194,02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223,788,308.9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本预案公布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955,019,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含税),共计312,803,198.5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2,944,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满足,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397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2,944,8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 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 年 3 月 25~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405.4 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4月13日;23.02 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75.36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8月17日;14.15 万股拟回购注销。

  15、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37.17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475,240,876 股减少至 1,474,869,176 股。

  16、2022年3月28~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24个月为锁定期,本次申请解锁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2月28日,预留股份授予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36个月至48个月为第二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30%。至2022年3月1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已达到。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解锁期约定的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详见下表:

  ■

  3、关于公司业绩满足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业绩条件共有三个:一是每股收益的要求,二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三是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1)每股收益

  a)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0.67元/股,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0元/股,高于0.67元/股,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每股收益为0.48元/股)。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以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30.8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319%,高于230.85%,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据万得查询得出行业平均增长率为为242%)。

  3)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

  a)《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约定

  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不低于75%。

  b)相关指标计算

  公司2020年营业利润为15.70亿,利润总额为16.02亿,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为98%,高于75%。

  4、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形。

  三、2018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满足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事宜。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39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均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对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激励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内的相关事宜。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第二期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4,920股,回购价格为当时授予价格3.37元/股或3.46元/股,回购价款人民币727,855.20元;同时,激励对象中的11人因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D,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二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21,000股,回购价格为3.37元/股或3.46元/股,回购价款人民币71,040元。两者合计235,920股,金额798,895.20元。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公司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2018年12月27~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并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实意见。

  3、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777人。本次调整无新增人员名单情况且不涉及董事、高管人员调整。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比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2019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桂国资复【2019】10号),公司于当日发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5、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公告。

  6、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7、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9年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1,58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128.30万股。

  9、2019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2019年5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205.21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工作,并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授予完成的情况。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259人,预留限制性股票201.36万股,授予价格3.46元/股。

  11、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5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6,111,376股减少为1,475,921,376 股。

  1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工作,并于2021年2月26日进行披露,公司总股本由1,475,921,376 股减少为1,475,240,876股。

  13、2021 年 3 月 25~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405.4 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4月13日;23.02 万股拟回购注销。

  14、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 75.36万股限售股拟上市流通,上市日为2021年8月17日;14.15 万股拟回购注销。

  15、2022年2月8日,公司完成37.17万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发布公告,公司总股本由1,475,240,876 股减少至 1,474,869,176 股。

  16、2022年3月28~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1名因2021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上述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5,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因离职及2021年度考核为D而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57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5,920股限制性股票,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1,329.66万股的1.77%,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955,019,991股的0.012%。

  3、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市场价格与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因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故,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期授予价格3.37元/股或预留股份授予价格3.46元/股,合计798,895.2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35,92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955,019,991股减少至1,954,784,071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核实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上述不满足条件的57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235,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这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46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1名员工因2021年度考核为D,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5,920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55,019,991股减少至1,954,784,071股,公司注册资本从1,955,019,991股减少至1,954,784,071元。详情请参见2022年3月31日公司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柳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5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363,782万元(不含税322,566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346,119万元(不含税306,935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有关的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17,663万元(不含税15,63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7。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市场变化,公司对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调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58,183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配件、产品、燃料调减65,831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原材料、配件、产品、燃料调增 7,649万元。

  本次调减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38,024.77万元的3.8%,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调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相应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兼任柳工集团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文武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柳工美卓建筑设备(常州)有限公司等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曾光安先生、郑津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董佳讯先生、王建胜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需进行调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

  (三)、调整后2021年各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上年度、本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千元

  ■

  说明: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宣传品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合并列示原因为:该部分日常关联销售涉及关联方众多、交易内容单一、交易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0.5%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2-41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2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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