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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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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2年3月30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委托出席1名,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委托执行董事申学清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行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天宇先生,行长申学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趁新女士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该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本行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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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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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郑州银行是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本行定位于服务地方经济、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积极落实国家战略和省市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聚焦“商贸物流银行、中小企业融资专家、精品市民银行”三大特色业务定位,深入推进深化改革和业务转型,实施“五四战略”,将商贸金融“五朵云”与“四新金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综合化金融服务。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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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汇兑净收益/(损失)、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1年10月,本行发放境外优先股股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本期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及其他权益工具。

  2021年12月,本行以资本公积向普通股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本行普通股股数由7,514,125,090股变更为8,265,537,599股,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详情请见本报告“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章节之“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之“1.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3.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4.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 本行根据原中国银监会于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贷款占不良贷款比按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8.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9.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10.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1.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2.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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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0,338户,其中A股股东100,281户,H股股东57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8,678户,其中A股股东98,621户,H股股东57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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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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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 境外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本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总数为1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境外优先股股东(或代持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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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1年12月31日的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

  2. 上述境外优先股的发行采用非公开方式,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为获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3. “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3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749.8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96%;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188.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6%;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2,890.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46%;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8.01亿元,同比增加1.33%;净利润人民币33.98亿元,同比增加2.32%;净利息收益率2.31%,,成本收入比22.98%,资本充足率15.00%,不良贷款率1.85%,拨备覆盖率156.58%,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种好助力区域发展的“责任田”。积极参与河南省信保基金建设,承担配投资金人民币3亿元、授信人民币16亿元;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发行规模人民币145亿元;发行创新创业金融债券人民币50亿元,助力全省科创再提速;全方位支持灾后重建,推出“防汛贷”、“抗疫贷”,精准落地中国人民银行灾后重建再贷款人民币30亿元,对受灾企业实施暂时延期还本付息;全力支持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大运河创新性提出零售“四新金融”和对公“五朵云”联动的“五四战略”。科创金融方面,全省首推“科技人才贷”、“认股权贷”、“高企e贷”,作为唯一一家银行代表参加2021年全国“双创”活动周;“郑科贷”规模稳居郑州市市场第一名;中原科技城入驻企业全触达,授信金额超人民币10亿元。小微企业园金融方面,全力支持河南省“万人助万企”重点企业和“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实现郑州市全部重点小微企业园全面覆盖。乡村金融方面,加大惠农服务站建设力度,着力拓展惠农客户,发行“乡村振兴卡”1.91万张。市民金融方面,着力打造“市民生态圈”,形成“万店联盟”生态格局,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社保卡发行合作协议,建成60个社银一体化网点,12个地市累计发卡超11万张。“五朵云”建设方面,成立五朵云运营中心,启动2.0版升级改造,建立商贸金融客户名单库,梳理出五大行业核心目标客户,“五云齐放”取得新进展。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本行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锻长链补短板,破解发展困局,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保持了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8.0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1.33%;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3.98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2%;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2.2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5%。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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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5,749.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71.66亿元,增幅4.96%。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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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5,155.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7.27亿元,增幅2.74%。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及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等负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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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94.1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4.40亿元,增幅29.23%;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77.6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2.71亿元,增幅29.83%。股东权益的增加主要由于本行于报告期内完成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及持续盈利所致。2021年11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1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9.99亿元。详情请见本行于巨潮资讯网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日期为2021年11月17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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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业务运作

  4.1 公司银行业务

  4.1.1 公司存款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经济发展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形势,本行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公司业务轻资本转型,聚焦场景生态、围绕数据赋能、打造对公客户一站式全景服务生态圈,大力发展基础客群,有效带动对公结算存款的稳定增长,优化对公存款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活期存款规模人民币882.2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5.81亿元,增幅19.80%,活期存款占比27.67%,较上年末增加4.23个百分点。

  4.1.2 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面对河南省内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出预期的风险挑战,本行秉承“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高效运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投放灾后重建专项再贷款,为受灾地区企业快速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金融保障;聚焦国家战略,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全面落实全省“万人助万企”活动重大工作部署,滚动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小微企业园建设;积极在绿色金融领域探索创新,成功发放河南省城商行首笔碳排放权配额质押贷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本金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2,128.9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22.59亿元,增幅24.77%。

  4.1.3 公司客户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深入推进客群管理及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客群营销机制,拓宽基础客群营销渠道;实施分层管理,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开展专项营销管理;充分应用大数据,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中嵌入营销过程可视化及工商新注册客户线索管理功能,实现精准获客与过程管理;加强对公司客户的动态管理,提高营销团队的工作效率;优化和推广对公电子渠道及现金管理产品,提升产品服务,提高客户粘性。

  4.1.4 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注重客群建设,提升重点账户覆盖度,机构存款不断增长;强化业务支撑,成立云政务金融敏捷运营纵队,借助数字化技术组合现有产品模块,搭建重点行业场景生态平台;连续多次中标河南省财政资金定期存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机构客户数5,181户,机构存款余额人民币591.41亿元。

  4.2 零售银行业务

  4.2.1 个人存款

  本行以“守土有责”为己任,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价值领先银行”的战略愿景,积极夯实“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围绕个人客户业务主线,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基础客群;创新升级产品,深耕重点客群;深化财富管理,提高客户黏性,持续优化存款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总额人民币1,216.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39.06亿元,增幅12.90%。

  4.2.2 个人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产品,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产品“房e融”实现在线签合同、在线抵押、在线公证等功能;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简单贷”实现在线签订合同、在线放款等功能;上线个人经营用房贷款产品“个人助业贷”,解决客户购买厂房等生产经营用房的资金需求;上线纯信用贷款产品“E税融(个人版)”,与国家税务局直连税务数据;推出根据人才等级给与信用授信额度的产品“科技人才贷”,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贷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规模人民币761.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8.09亿元,增幅13.08%。

  4.2.3 银行卡

  本行借记卡以商鼎卡为基础卡种,不断丰富品种、完善功能。报告期内,本行发行乡村振兴主题卡、商鼎云物流卡及集金融功能与社保功能为一体的社会保障卡,发卡量稳步攀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累计发行借记卡715.32万张(含电子账户),较上年末增加56.19万张。

  本行在信用卡客群建设、风险管控、数字化创新、消费场景搭建等方面持续发力。报告期内,上线发行公务卡,发卡区域覆盖河南省级、郑州市级、郑州各区县,以及部分地市财政预算单位;发行首款分行特色主题卡“洛阳文旅卡”,发行Visa外币卡和“Hi视听卡”、“Hi食尚卡”两款银联无界卡。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56.31万张,累计消费金额人民币996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5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42亿元。

  4.3 资金业务

  4.3.1 货币市场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经营计划指标要求,持续加强货币市场研判能力,深化同业负债业务管理,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的作用,向市场传导央行资金,维护市场平稳运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213.30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7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776.75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15.07%。

  4.3.2 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密切关注国际局势、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加强对资金市场、债券市场、外部监管政策、疫情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的研究和趋势分析,及时调整资金投资的方向和业务开展策略,抓住适当的业务开展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稳健投资。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004.3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4.51%;其中,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922.7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9%;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及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人民币917.4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5.42%。

  4.3.3 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全年发行规模人民币145亿元,承销份额在河南省内位居前列;发力产品创新,协助企业发行保障房债务融资工具和权益出资票据,研发完成并落地河南省内首单认股权贷款产品;持续为河南省受洪灾影响地区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协助受灾地区企业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人民币33亿元。

  4.3.4 理财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不断压降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规模,完成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有序退出,截至报告期末,预期收益型产品余额已全部清零。同时,加大对净值型新产品的设计研发力度,丰富净值型理财产品线,持续提升短、中、长期限净值型理财规模,形成现金管理型净值理财“郑银宝”、定开型净值理财“鼎信”和“行稳”、封闭式净值型理财“鼎利”和“致远”三大类五个系列净值型理财产品。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发行理财产品90支,募集金额人民币689.9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理财产品规模共计人民币479.7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92%。截至报告期末净值型产品规模人民币479.73亿元,占比100%,现金管理型净值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人民币105.59亿元,定开型净值理财存续余额人民币261.94亿元,封闭式净值型产品余额人民币112.21亿元。

  4.4 特色业务

  4.4.1 商贸物流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特色定位,着力推进“五朵云”建设和落地工作。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以先进的金融科技技术为辅助,推动“供应链金融+物流金融+商贸金融”的融合,开创商贸物流金融发展新阶段,打造平台化金融生态,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融资为一体的特色化综合服务。

  云交易

  “云交易”平台灵活组合现金管理、跨行财资管理、单位结算卡等产品,为客户“量身定制”财资管理解决方案。报告期内,本行多方面收集分析需求,快速进行产品、系统的迭代升级,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打通PC端企业网银、移动端企业手机银行APP、对公微信金融大厅三个对公电子渠道,实现电子渠道间的互联互通;持续迭代虚账户、跨行通、电子委贷、集中支付等现金管理产品功能,丰富现金管理产品体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电子渠道累计签约客户近6万户,现金管理平台已为3,0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提供财资管理解决方案,银企直联已成功对接百余家中大型集团客户,累计发行单位结算卡超4,800张,财资管理产品市场认可度持续增强。

  云物流

  “云物流”平台致力于为物流产业链和场景客户提供账户清分、支付结算、融资支持、增值服务等综合化解决方案。本行已搭建完成物流产业链金融线上化账户结算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上线云物流可视化看板。报告期内,本行深耕本土目标客户,针对客户实际痛点和需求,确立“1+N”点对链发展思路和“结算+融资”综合金融服务的客群深耕路径;成功落地云物流运费代付业务,整合货物流、信息流、资金流,探索平台+数据+场景的物流金融创新。截至报告期末,云物流D+0货款代付产品实现代付近140万笔,金额人民币18亿元,物流托付累计交易108万笔,金额人民币20亿元。

  云融资

  “云融资”平台依托电子签章、大数据运用、互联网等金融科技创新技术,将核心企业信用进行产业链延展,服务供应链生态圈。通过保理、信用证、商票、资产池、预付款融资等全供应链产品线上化及场景化融资服务,满足特色行业产业链融资和管理需求;通过数字化赋能系统优化和升级改造,提升业务效率和用户体验;通过发力平台金融和场景金融,开创商贸物流金融发展新阶段。报告期内,上线郑银特色“六合一信用证”,实现“人工”到“全自动”升级,成功落地云融资资产池业务。截至报告期末,云融资平台融资余额人民币近200亿元。

  云商

  “云商”平台以先进的金融科技为辅助,基于供应链上各环节的交易信息,通过平台电子结算凭证“鼎e信”,将优质企业信用流转到其上游链条客户,为核心企业、供应商、金融机构等提供融资、资产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涵盖鼎e信保理融资、鼎e信再保理融资和信转票等多种业务模式,精准纾困中小企业,践行服务实体支持小微的初心。截至报告期末,云商平台注册会员近2,500户,其中核心企业一百余户,帮助核心企业上游1,440余户供应商累计融资人民币超160亿元。

  云服务

  “云服务”平台通过对多样化场景打造不同金融产品及个性化方案,为客户提供增值和特色定制场景化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本行通过“郑州银行商贸金融”公众号对公金融服务大厅建设,拓宽业务服务渠道,提供微信端余额查询、动账提醒、回单查询下载、电子对账、电子发票下载等一系列便捷金融服务,提升客户体验;积极对接郑州市房管局租房平台监管系统,成为郑州市首批3家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银行之一,已成功为多家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在易缴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置业保证金、医保预付金等场景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场景金融业务模式,新增预售房资金监管、对公移动二维码支付等多项场景金融服务。

  4.4.2 小微企业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聚焦“小微金融”特色定位,持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不断提高小微金融服务水平。一是不忘初心,加大服务小微力度。对受疫情汛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落实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相关政策,积极支持灾后重建,加大灾后专项再贷款的投放力度。二是优化产品,提升小微客户体验。与微众银行合作推出线上贷款“微业贷”,升级政府采购贷产品“E采贷”产品功能,优化“E税融(企业版)”业务流程。三是科技赋能,多方位支撑业务发展。深入挖掘分析行内数据,优化模型;对接外部司法大数据,提高风控能力;采购银行流水OCR识别与分析工具,提高业务便利性。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单户授信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含贴现)人民币389.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36%,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0.32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户数65,431户,较上年末增加252户,圆满完成“两增两控”监管目标。本年累计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人民币286.48亿元,平均发放利率5.96%。

  4.4.3 市民银行金融业务

  本行坚持“精品市民银行”的特色定位,不断完善产品体系,提升客户权益,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关注市民资金流动性需求,推出低风险、低门槛、申赎灵活的净值型理财产品“金梧桐郑银宝”及存期灵活、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郑薪宝”特色储蓄产品,多渠道研发并推出代发客户、信用卡客户、工会卡客户等专属理财产品;丰富客户用卡体验,针对农村客群推出乡村振兴主题卡,针对物流客群推出商鼎云物流卡,结合政府支持建设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市民卡;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推出消费信贷产品“优先贷”和“郑好贷”,提供一揽子住房按揭贷款服务;依托数字化建设客户权益平台,结合多元化金融+生活场景,以积分、权益活动转化提升,公益活动创造社会效益,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金融及服务需求,为本行零售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5 未来展望

  2021年中国经济爬坡过坎,稳健前行,经济发展与疫情防控兼顾,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面对稳步复苏的经济环境,银行业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助微纾困的同时,银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重点集团、大型企业风险处置稳妥推进,存量高风险机构持续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明显减少。在金融监管方面,坚决推进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将各类金融业务全面纳入监管,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2022年,全球将进入后新冠肺炎疫情时期,经营环境中仍孕育着诸多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银行业将增强危机意识、宏观意识和战略意识,科学创新,破解新矛盾,打开新格局,加快从规模银行、重资产银行到价值银行、轻资产银行、绿色低碳银行的转变,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持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2022年,本行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坚持调结构、促转型、强能力,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事业。

  双轮驱动,深入实施“五四战略”。科创金融坚持客群再优化,推动产品再升级,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资源倾斜。小微企业园金融持续推进“伙伴工程”和“四全行动”,加强与小微业务、乡村金融和市民金融的联动,引领业务提质上量。乡村金融强营销展拳脚,推动服务升级,推进惠农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惠农专员培育。市民金融优化便民服务,提升第三代社保卡激活率,树立市场口碑。将“五朵云”2.0版作为对公业务的重要支撑,打造拳头产品,形成闭环式场景生态圈,以“五云齐放”巩固对公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对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

  真抓实干,保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紧跟国家、省市重点政策导向,配齐资源;坚定“存款立行”理念,持续优化负债结构;壮大基础客群,持续巩固农村和社区两个阵地,发挥团队作战效能,提升营销能力;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树立“全行一盘棋”思想,严格考核导向,严防死守全力“控新”,坚决防止不良反弹;坚持创新驱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敏捷组织建设,推进业务经营管理数字化,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数据治理;持续扩大“乱象扫荡战”成果,推进合规文化与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协同推进,做好转型发展支撑保障。推动战略规划落地,发挥战略规划PMO作用,落实定期检视和考核机制,制定2022年战略规划落地执行方案;做好资本规划,坚持内源性与外源性补充相结合,夯实发展的资本基础;开展蹲苗育苗,注重年轻人才选拔,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件”处置工作,守牢管控底线红线;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控档案管理风险,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附属机构“集团军”管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金融生态;发挥企业文化宣讲团作用,加大“郑银心约”宣贯,以全行干部员工心心相印,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欣欣向荣。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因另有工作安排委托执行董事申学清先生代为出席和表决,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宋科先生、李淑贤女士以电话或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本行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天宇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26,192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51,047千元,扣除2021年10月18日已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人民币470,209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2,580,838千元。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05,105千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73,000千元。

  3、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2021年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交织叠加对河南省内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地方灾后重建工作,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发展速度和营收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二是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持续暴露,本行不断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水平,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保持经营稳定向好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本行业务的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灵活有效地利用融资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1、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1)在依照下文第(2)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及/或A股、优先股,下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及可认购任何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购股权、认股权证、或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

  即使在满足下文第(2)项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分配附有投票权的股份会实际上更改本行的控制权,则本行董事会须另外事先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授权方可分配该等股份。

  (2)董事会拟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优先股股份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A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各自类别股份总数的20%(其中,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按照其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A股的数量计算)。

  (3)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①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第一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②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③本议案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项下所赋予的授权之日。

  (4)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拟发行的股份的类别及数目;②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③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④募集资金用途;⑤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5)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本行注册资本的增加。

  2、相关授权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处理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的事项。上述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授权具体内容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行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金额,保障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等相关监管规定,本行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债券品种

  二级资本债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本。

  2、发行规模

  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二级资本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3、发行批次

  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4、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债券期限

  基础期限不少于5年期。

  6、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以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9、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10、发行授权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授权本行经营管理层在资本补充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本行负债渠道来源,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确保资产负债平稳发展,根据监管政策导向和外部市场情况,本行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次发行金融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1、债券类型

  债券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其他普通金融债券等非资本补充性质的债券。

  2、发行规模

  合计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符合监管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债券发行上限的要求,最终发行规模以监管部门审批金额为准。

  过往股东大会已批准并决定发行但尚未获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金融债券,同意其继续发行,但其发行金额不包含在本次议案的300亿元发行规模内。

  3、发行批次

  各类型金融债券一次或分次发行,次数及各次发行规模依据本行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决定。

  4、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5年,届时根据本行资产负债结构并视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而定。

  5、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结合发行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方式

  拟通过簿记管理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方式。

  7、发行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募集资金用途

  不同金融债券种类有不同的用途:创新创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专项用于创新创业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本行科技金融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绿色金融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全部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三农”相关贷款,支持“三农”发展。其他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依据所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优化本行资产负债结构。

  9、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10、发行授权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具体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及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前述授权自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战略规划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创金融事业部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2)与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3)与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回避表决。

  (4)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丹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5)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6)与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8)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9)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回避表决。

  (10)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回避表决。

  (12)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回避表决。

  (13)与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夏华先生回避表决。

  (14)与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与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与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与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王天宇先生回避表决。

  (19)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与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回避表决。

  (2)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4)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回避表决。

  (5)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6)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与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夏华先生回避表决。

  (8)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回避表决。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及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一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压力测试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

  专项说明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26,192千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051,047千元,扣除2021年10月18日已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人民币470,209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2,580,838千元。

  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305,105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73,000千元。

  (三)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本行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本行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2021年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交织叠加对河南省内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积极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地方灾后重建工作,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发展速度和营收水平受到一定影响。二是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持续暴露,本行不断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水平,顺应监管引导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本行进一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保持经营稳定向好提供保障。三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内源性的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保证资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本行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长期发展策略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预案考虑了当前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形势,特别是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交织对河南省内经济发展的叠加冲击。本行在贯彻减费让利等国家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发展速度和营收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同时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也面临一定压力,本行顺应监管指导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作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支持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行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行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及风险抵御能力,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本行股东大会将设置网络投票渠道,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未来,本行将积极履行利润分配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股东共享本行发展成果。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其中,外部监事徐长生先生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长赵丽娟女士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报告内“第八章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监管形势等因素,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1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内控制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监督有效。本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1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系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而关联方的业务需求取决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因此,本关联交易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本行或本行控股子公司与本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授信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事项。

  本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本行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天宇、夏华、王丹、刘炳恒、苏小军、姬宏俊、王世豪、李小建对其所关联的子议案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关联人与本行之间的最大发生额,且不构成授信或交易承诺,实际交易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权限范围外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企业法人类关联交易

  (1)授信类关联交易

  表1:一般关联企业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表2:本行附属机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单位:万元

  ■

  注: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管理规定的业务类型,下同。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2年度,本行预计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各核定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等具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的金融市场类交易,以上业务均可滚动发生。为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买卖业务;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各核定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信托保管、监管等服务类业务。

  2.自然人类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交易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2022年度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实施总额管控,预计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总额不超过3亿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法人情况

  1.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189号正商环湖国际17层,法定代表人:秦广远,注册资本:193,000万元,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公共停车场管理;对公益事业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建设;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9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900,986.73万元、5,074,291.3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05,967.37万元、1,703,154.27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50,763.76万元、250,352.4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49.19万元、-6,421.89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工人南路165号,法定代表人:张慧云,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道路、桥梁工程的投资及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总承包;道路、桥梁工程维护及养护;对运输场站和物流设施的投资及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及通信管线的投资及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433,376.72万元、3,679,920.74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748,517.97万元、1,742,321.1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22,368.02万元、58,050.5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162.08万元、-6,005.7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3.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友爱路1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明远,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人防工程专业承包,对外工程承包;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工程测量;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98,865.25万元、587,160.4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4,310.41万元、66,881.7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20,469.81万元、144,138.6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944.97万元、1,960.0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4.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7号西侧第十层,法定代表人:石歆,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产业投资与运营及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产业园区建设及运营;产业政策研究及投资咨询;企业增值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647,418.82万元、3,855,450.5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183,735.83万元、2,204,972.2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77,928.12万元、112,237.8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622.02万元、3,015.9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股东郑州市财政局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5.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刘新勇,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9,754,661.06万元、20,819,656.4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034,282.17万元、6,407,844.8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442,137.56万元、1,890,790.7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60,125.37万元、307,517.02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6.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路111号晖达商务大厦15层1503号,法定代表人:朱志晖,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及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办公设备、体育用品、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及配件、通讯网络器材的销售;房屋租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05,856.72万元、317,459.0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32,778.68万元、238,340.9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4,186.96万元、81,599.7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968.03万元、5,562.3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监事朱志晖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号河南传媒大厦26层,法定代表人:成冬梅,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股权托管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破产、清算等管理服务;企业并购服务、企业上市重组服务;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246,808.74万元、2,491,544.2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16,001.16万元、837,858.19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88,497.26万元、100,953.1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3,977.52万元、39,987.66万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8.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4号,法定代表人:赵卫华,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992,351.41万元、972,701.6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905,729.33万元、839,985.8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3,307.23万元、30,929.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327.59万元、13,729.46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为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9.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赵长利,注册资本:400,000万元,经营范围:经银监会批准,公司本外币业务经营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51,134.24万元、1,124,972.93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023,377.67万元、1,088,548.76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92,083.48万元、104,422.4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2,291.09万元、67,251.81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苏小军先生为该公司董事及高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注册资本:464,288.47万元,法定代表人:菅明军,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237,687.56万元、5,427,256.87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18,647.61万元、1,431,323.2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310,330.17万元、233,604.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211.91万元、23,243.80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法定代表人:许建平,注册资本:512,612.7451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提供保管箱;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办理结汇、售汇业务;国际结算等外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贵金属及代理贵金属;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3,623.19亿元、3,962.69亿元,净资产分别为274.32亿元、280.14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3.04亿元、39.2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33亿元、7.73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王世豪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2.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法定代表人:徐诺金,注册资本:2,007,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574.82亿元、7,530.01亿元,净资产分别为593.55亿元、613.76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94.28亿元、97.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3.55亿元、21.12亿元。

  关联关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小建先生在该公司担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01-4104,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5,000万元,经营范围: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所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81,838.01万元、188,915.9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43,053.02万元、145,615.93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83,311.15万元、47,564.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386.68万元、7,538.07万元。

  关联关系:本行非执行董事姬宏俊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4.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33号5号楼,法定代表人:夏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442,981.52万元、2,913,528.8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277,076.64万元、293,122.28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75,262.23万元、42,072.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7,912.75万元、16,045.65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且本行执行董事夏华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5.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周口市扶沟县,法定代表人:殷魁伟,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88,498.27万元、97,087.79万元,净资产分别为6,454.61万元、6,793.2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731.99万元、757.9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9.88万元、-116.51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6.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密市溱水路与平安路交叉口东北角长隆金融大厦裙楼1-4层,法定代表人:殷魁伟,注册资本:12,5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4,270.27万元、100,154.05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5,989.08万元、16,036.21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592.73万元、1,255.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36.57万元、47.77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7.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浚县城镇黄河路中段路西,法定代表人:赵丽娟,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从事同业拆借;(七)从事借记卡业务;(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九)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2,284.12万元、141,117.42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1,013.71万元、11,713.0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552.84万元、2,782.1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67.50万元、1,399.33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且本行监事长赵丽娟女士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8.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驻马店市确山县盘龙镇107国道北段路西御景华府1号楼,法定代表人:冯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4,932.98万元、56,053.9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4,935.89万元、5,131.55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915.96万元、793.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3.54万元、195.66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9.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官渡大街中段,法定代表人:张文建,注册资本:112,270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788,279.39万元、1,937,894.01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63,910.03万元、169,013.8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8,243.46万元、24,046.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875.06万元、5,103.42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0.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鄢陵县花都大道与花博大道交叉口东100米南侧,法定代表人:毛月珍,注册资本:7,049.5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6,113.44万元、152,090.3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8,596.34万元、8,635.12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4,397.62万元、2,496.1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3.22万元、38.7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1.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郑市玉前路庆都首府小区23号楼,法定代表人:郭志彬,注册资本:6,912万元,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403,876.98万元、362,325.11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8,457.13万元、17,781.2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17,900.38万元、5,364.8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336.26万元、-675.88万元。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行的联营企业,且本行高管郭志彬先生在该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认定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所涉及的2021年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二)关联自然人情况

  本行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5.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下述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上述第1至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等。

  5.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上述规定情形的。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中国银保监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本行的关联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行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有利于丰富客户渠道,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本行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及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逐级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本行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在此基础上该等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我们同意本行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本行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出具了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的书面文件,并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本行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3.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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