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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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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 公司经营管理回顾

  报告期内,面对行业持续调整和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等影响,公司坚持“双轮提效、结构优化、减负达标、稳健发展”的经营工作思路,把握市场需求节奏,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加大销售回款与资产处置力度,控支出降负债,推进各项经营工作稳步开展。

  (1)加强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健康发展。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报告期内,公司党委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质量、全覆盖、多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二是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将党史学习教育同为员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相结合,提升公司凝聚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有序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2)坚持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财务稳健,统筹销售回款、项目支出、外部融资之间关系,降低有息负债规模,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一是提高前期效率,推进项目去化,销售回款较去年同期增长3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9亿元;二是通过发行公司债和中期票据以及金融机构借款,为公司募集期限合理、成本较低的资金,科学匹配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整体资金成本较去年有所下降;三是有效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低效资产处置、项目股权合作和产成品销售,加快现金回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现金短债比持续达标,剔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持续改善。

  (3)应对市场调整,多措并举促进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价值营销,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提升产品力和服务力,制定专项销售策略,推进项目销售去化。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签约额339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6%;实现销售面积175万平米,与去年持平。从产品类型看,公司住宅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298亿元(销售面积156万平米);商务产品实现销售签约额41亿元(销售面积19万平米)。

  (4)坚持价值投资,合理价格获取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一是继续坚持“深耕五大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周边一小时交通圈卫星城/区域”的区域战略,深入研究进入城市发展格局和竞争格局以及各批次供地态势,坚持价值投资、稳健投资;二是积极研究重点城市的“两集中”土地政策,针对不同城市的竞买规则,制定拿地策略,优化投资流程;三是丰富项目投资渠道,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兼并收购、合作开发等项目获取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无锡、天津、嘉兴、昆山、固安获取项目8个,新增项目权益规划建筑面积95.4万平米,实现权益投资额约65.3亿元。

  (5)优化运营管理,资管业务稳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业绩稳步恢复,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息税前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写字楼板块积极招商蓄客,引入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如金融街中心年末签约出租率达到97%,较去年底有效提升,其他重点写字楼项目租赁经营保持稳定;商业板块整合资源,优化租户结构,提升顾客体验,重点项目如金融街购物中心客流量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2%和33%,新竣工的重庆磁器口后街项目和北京门头沟融悦中心顺利实现开业运营;酒店/文旅板块持续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成本管控,重点项目如慕田峪长城游客数量同比增长37%,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恢复明显。

  (6)强化产品研究,提升产品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色、健康、科技、人文”的产品战略,一是加强客户研究和市场调研,从项目前期效率、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成本控制等多维度进行市场对标研究,不断优化和升级产品库;二是结合“两集中”土地政策,公司对各区域产品业务条线有效梳理,完善产品设计管理节点,提高拿地配合效率及设计质量;三是持续加强产品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和竞争力;四是加强绿色建筑创新,公司在建项目均按照所在城市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规划,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建设的建筑面积超过24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建面积达到372万平方米,加强可持续建筑发展。

  (7)强化风险控制,确保安全合规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形势的变化,持续加强对确保财务稳健和现金流安全、项目盈利水平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主动管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推进风险巡查机制,强化风险、内控、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联动,不断增强综合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2. 公司收入来源、营业成本及毛利率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房产开发业务项目工程进度有序推进,实现营业收入218.6亿元,同比上升38.3%。其中,住宅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98.7亿元,商务产品实现收入19.9亿元。受行业调控持续深化影响,公司房产开发业务毛利率为16.6%,其中住宅产品毛利率为14.8%,商务产品毛利率为34.5%。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出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上升5.1%,毛利率为87.3%,较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写字楼板块积极引入优质客户,重点项目出租率稳步提升;商业板块整合资源、强化协同,提升体验,客流量和销售额有所提升,经营业绩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物业经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同比上升27.2%,毛利率为-6.1%,较去年上升16.6百分点。酒店/文旅板块持续升级改造、提升服务品质、加强成本管控,经营业绩有效恢复。

  3.  2022年公司经营措施

  (1)持续加强党建,引领企业健康发展。2022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公司党委将继续按照“党建就是生产力,抓好党建就是竞争力”的工作方针,把迎接和贯彻党的“二十大”作为主线,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公司实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建引领,自觉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领域,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企业健康发展。

  (2)加强现金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2022年,公司将现金流管理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持续加强现金流管理,推进项目销售签约和回款,缩短现金流回正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二是深挖客户资源,优化激励机制,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推进处置低效资产和产成品去化,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资金;三是加强自持物业资产证券化研究和创新,优化自持物业结构,提高自持项目周转效率和经营效益;四是持续开展整体资金调度,统筹大额资金收支关系,节约和调度工程成本支出。

  (3)优化管理模式,统筹资源提高效率。2022年,公司坚持“开发业务与资管业务双轮驱动”战略方向,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公司经营效能。一是整合调整公司总部组织管理架构,围绕“战略管理中心、绩效管理中心、运营调度中心、资产配置中心、标准制定中心、风险控制中心”完善组织架构,提高总部管控效率;二是对开发类子公司进行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做强做大区域公司利润创造中心职责,提升开发类子公司人均效能;三是整合资产管理业务,完善持有物业管理架构,优化持有物业管理体系,提升自持物业盈利能力。

  (4)强化降本增效,切实提高盈利水平。2022年,公司将继续完善项目开发运营标准,提高项目竞争能力。产品研发环节,加强市场研究,持续升级产品研发和建造体系,推进产品定位质量提升和产品标准迭代建设;工程建设环节,全面提升项目体系化管理能力及品控风险预控能力,狠抓工程过程质量评估和交付评估及整改,提升产品品质;成本管理环节,全面提升成本管控意识,从客户角度出发提高成本适配性,加强动态成本管理,完善战略采购和供应商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5)强化投资能力,科学补充项目资源。2022年,公司将在保障资金安全、财务稳健的前提下,按照“广泛研究、积极参与、优中选优、审慎投资”的原则开展项目投资,一是加强投资筹划,把握土地市场周期性机遇,项目投资聚焦五大城市群重点城市中发展格局佳、竞争格局优、投资收益好的项目,优化区域/区位选择;二是拓展投资模式,除公开市场外,加大城市更新、兼并收购、合作开发等方式;三是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定制、以产定销等方式,持续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6)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市场动向,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统筹好规模、效益、价值和风险之间的平衡,提前做好相关预案,推动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进风险巡查机制,强化风险、内控、审计、纪检监察的职能联动,不断增强综合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司全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上述债券中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的评级为AAA。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主体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进行了年度跟踪评级,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均为AAA,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其中公司债券评级结果披露于深交所网站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期票据评级结果披露于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敬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为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纪委负责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四季度竣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四季度完工投资性房地产(融御滨江项目、重庆磁器口后街项目二期)公允价值合计为7.79亿元,合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前)1.26亿元,合计对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0.89亿元。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截至2021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87.41亿元,其中,完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337.06亿元,在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50.35亿元。2021年度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税前)为8.2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公告》。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简称“戴德梁行”)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估价报告,相关评估结果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戴德梁行估价报告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7亿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的收入、成本与利润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为241.55亿元,其中母公司5.42亿元。

  2.202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成本为189.75亿元,其中母公司1.32亿元。

  3.2021年度公司合并税金及附加为9.45亿元,其中母公司0.45亿元。

  4.2021年度公司合并销售费用为9.83亿元,其中母公司0.21亿元。

  5.2021年度公司合并管理费用为4.30亿元,其中母公司1.39亿元。

  6.2021年度公司合并财务费用为13.19亿元,其中母公司4.06亿元。

  7.2021年度公司合并投资收益为10.12亿元,其中母公司52.76亿元。

  8.2021年度公司合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54亿元,其中母公司0.10亿元。

  9.2021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减值损失为-7.37亿元,其中母公司0亿元。

  10.2021年度公司合并营业利润为26.73亿元,其中母公司50.85亿元。

  11.2021年度公司合并利润总额为26.99亿元,其中母公司50.88亿元。

  12.2021年度公司合并所得税费用为11.17亿元,其中母公司2.38亿元。

  13.2021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15.81亿元,其中母公司48.50亿元;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16.43亿元。

  (二)有关说明

  1.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截止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647.80亿元,其中母公司1,006.60亿元;负债总额为1,221.85亿元,其中母公司706.62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4.15%,其中母公司为70.20%。

  3.2021年度,按合并报表数计算,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55元,稀释每股收益为0.55元;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为4.43%,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为4.48%。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和担保的审核报告;

  八、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及财务资助等专项事项的审核报告;

  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一、 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

  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董事会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十七、 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度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8,279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金额不超过30,866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金额不超过7,413万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八、 以8票赞成、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将金融街月坛中心裙房区域写字楼(面积709.7平米)、配套地下库房(面积208.31平米)以及地下车位(10个)租赁给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三年,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841,424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关联董事盛华平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九、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李亮先生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京武夷属于公司关联方。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按照住宅类项目以销售签约额的0.95%、车位及储藏室以500元/套的定价原则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融御项目销售代理合同》,公建类项目以销售签约额的1.5%的定价原则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武夷花园南区公建项目销售合作协议》。根据2022年项目销售计划,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向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销售代理费,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802万元。

  2.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活动中心按照承办活动分类项目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红色拓展培训服务合同》、《业主答谢活动服务合同》、《员工活动服务合同》、《公司拓展培训服务合同》。根据2022年项目活动培训计划,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活动中心按照市场价格水平向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培训费、服务费等费用,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8.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2022年总体新增按揭担保额度不超过216亿元,担保主体为公司及各子公司。按揭担保责任至被担保客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2.本按揭担保决议的有效期自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3.各子公司按揭担保额度在上述按揭担保总额度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十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新增债务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融资总额(包括银行借款及其他债务型融资方式的融资总额)不超过218亿元,其中:2021年度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158亿元,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60亿元;2022年12月31日较2021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不超过-36亿元,202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较2023年1月1日新增债务融资净额不超过0亿元。

  2.上述新增债务融资增信方式为以公司的土地、在建或建成的项目、项目公司股权等提供抵押或质押,或通过控股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股东担保等形式。

  二十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23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亦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4.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总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进行以下调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5.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20亿元(参股公司担保总额度的5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满足上述条件的参股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调剂事项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6.本决议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3亿元。

  2.公司新增财务资助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3.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2.发行方式: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获得监管批文后,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每期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中期票据利率以每期发行时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5.资金用途:本次注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行权中期票据本息和住宅项目建设支出等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6.发行时机:在中期票据发行注册有效期(2年)内,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在中国境内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10.相关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具体事宜。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金融街中心CMBS接续/新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在保持金融街中心CMBS二期产品结构(财产权信托计划、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现有募集说明书约定,推进调整票面利率和售回后撮合交易。

  2.申报新的金融街中心CMBS额度: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85亿元)(最终规模以监管机构审核为准)。

  (2)发行期限:公司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的期限为不超过18年(3+3+3+3+3+3),公司每三年末拥有调整票面利率权利和购回权利。

  (3)发行方式: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获得监管批文后,采取一次发行方式,在批文有效期内(12个月)结合监管发行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产品结合发行时市场情况,以簿记发行结果为准。

  (5)资金用途: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产品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街中心CMBS(二期)的行权兑付金额,以及偿还其他债务、补充流动性资金、项目投资等(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

  (6)承销方式: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7)决议有效期:本次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决议的有效期为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8)相关授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董事会获得授权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办理本次接续/新发金融街中心CMBS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及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有交易价格时,依据成交价格确认其公允价值;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本身无交易价格时,由公司聘请的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的估价结论作为其公允价值。

  2021年度,公司聘请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确定公司2021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相关评估结果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详情如下:

  一、2021年末投资性房地产总体情况

  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387.41亿元,其中,完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337.06亿元,在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50.35亿元。

  二、2021年已完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及影响

  1.项目地理位置

  ■

  公司已完工存量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国家中心城市,项目规划建筑面积合计约102万平米。

  2.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方法

  (1)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以及收益法,与以往年度保持一致。

  (2)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主要参数包括:项目自身以及可比物业的交易价格、市场租金及出租率。

  (3)2021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原因及依据: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情况、项目未来发展趋势、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环境。

  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及影响

  2021年,公司完工投资性房地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20亿元(税前),变化原因:一是2021年上海静安融悦中心西区A栋办公楼、重庆磁器口后街(一期二批次、二期)、武汉融御滨江和黄村颐璟万和竣工,转入完工投资性房地产,前述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8.19亿元(税前);二是2021年金融街中心项目、天津环球金融中心项目、金融街购物中心项目及美晟国际广场项目有成本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0.17亿元(税前);三是2021年公司出售金融街月坛中心部分自持商业面积,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0.16亿元(税前)。

  除前述情况外,其余存量完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2020年持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戴德梁行房地产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果及影响

  2021年度,公司在天津、广州、上海、成都、重庆、北京六个区域共9个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7.37亿元,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85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5.12亿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2,803,603.6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4,850,126,90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2021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001,028,652.15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7,405,706,829.44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2021年度,公司不提取盈余公积。

  综合考虑公司平衡短期经营情况和长期稳健发展、当期股东分红和长期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988,929,9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约89,667,897元。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不发生变动。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2年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38,279万元。2021年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25,793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扬、白力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内容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公司预计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对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关联人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单独列示,对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人进行合并列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上述各关联人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如果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确定;如果没有政府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水平确定价格。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2021年,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有所变化,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项目建设、销售、运营情况和经营计划发生变化,同时公司精细化费用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导致向关联方费用支出减少;二是关联人项目购置和运营实际与经营计划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租金、代理费等售收入减少。

  二、关联交易对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注: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金融街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金融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2.金融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为北京华融综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融公司为金融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公司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经营工作需要发生的正常交易,可以支持公司项目运营管理的正常稳定;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交易价格根据政府规定和按照市场水平定价,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各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判断,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及各子公司2022年拟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可以支持公司正常稳定的运营,定价策略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杨扬、白力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担保总额不超过230亿元(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190亿元担保额度,为参股公司提供40亿元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90亿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1.2%。

  (二)担保要求

  1.被担保对象为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调剂要求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40亿元担保额度:

  单位:亿元

  ■

  注:上述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副总经理李亮在参股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担保要求

  1.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调剂要求

  公司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以下条件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担保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20亿元(参股公司担保总额度的5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满足上述条件的参股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调剂事项需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经审计)

  ■

  2.北京融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经审计)

  ■

  3.武汉两湖半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

  4.北京未来科学城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经审计)

  ■

  5.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信息

  ■

  (2)被担保人财务指标(经审计)

  ■

  四、担保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335.92亿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9.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42.8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9.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2%。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3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且保证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2.财务资助目的

  本次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主要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

  3.财务资助额度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33亿元,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财务资助有效期和授权

  本次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实际财务资助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财务资助主要内容和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具体实施,公司将在财务资助发生后及时披露具体内容。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没有超募资金情况,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开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为127.8亿元,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8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15%。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征询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2年3月2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纪委负责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负责人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7票赞成、0票反对、2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白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以107,985.8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2-02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转让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将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出售给金融街集团,在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完成且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并视评估报告结果确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合作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标的的专项评估报告已完成且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通过。根据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报告结果,公司拟与金融街集团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持有)以10.80亿元的价格出售给金融街集团。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2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扬先生、白力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国资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报告已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经过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金融街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5月29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高梁桥路6号A区(T4)06A2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牛明奇

  注册资本:1,112,43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37956C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销活动;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设计、制作广告;计算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股权结构

  金融街集团的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西城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持有金融街集团62.06%的股份,西城区国资委单独持有金融街集团37.94%的股份。金融街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西城区国资委。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融街集团持有公司31.14%股份,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6.77%股份。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4.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末,金融街集团的总资产为26,287,516万元、净资产为6,956,276万元;2021年度,金融街集团的营业收入为3,838,759万元,净利润为208,404万元。(未经审计)

  金融街集团具备本次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5.金融街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1号楼,总建筑面积约42,461平方米,该酒店由公司开发建设并于2006年投入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地上酒店客房,建筑面积约30,120平方米;公司持有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1层大堂以及地下酒店配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341平方米。公司拟将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整体出售给金融街集团,具体如下:

  1. 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金融街里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里兹置业”)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宁爱华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下经营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西餐、饮料、酒、糕点、冷热饮;美容美发;游泳、健身服务;洗衣服务;打字复印;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零售卷烟、图书期刊、百货、工艺美术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里兹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标的公司资产情况

  里兹置业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地上酒店客房,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酒店,房屋性质为酒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120平方米。

  (3)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里兹置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里兹置业100%股权,里兹置业近三年又一期未发生股权变动。

  (4)交易标的财务状况情况

  里兹置业最近一期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2.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1层大堂以及地下酒店配套房屋

  建筑面积:约12,341平方米

  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东街1号楼

  持有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部分账面原值为1.32亿元,已计提的折旧摊销为0.43亿元,账面净值为0.89亿元。

  3.交易标的其他有关事项

  公司和里兹置业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经营性物业抵押借款合同》,将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抵押给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8亿元。公司已取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客户授信审批通知书》,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作为出借人及抵押权人,同意公司办理交易标的的转让事宜,并同意配合办理标的资产由公司变更至金融街集团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除上述事项,里兹置业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公司不存在为里兹置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委托里兹置业理财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里兹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4.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和评估。以202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基础资产法、成本法,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方法,交易标的的账面值为4,232.01万元,评估值为107,985.8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交易标的的评估价为107,985.82万元。基于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总价款为107,985.82万元。

  (二)关联交易主要安排

  1.关联交易各方

  甲方: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拟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里兹置业)全部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以及直接持有的丽思酒店部分资产(下称:标的资产),乙方拟向甲方转让标的股权和标的资产,以实现甲方整体收购标的物之目的。双方将签署《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

  2.本次交易总价款

  基于对标的物的评估报告,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总价款(下称“交易总价款”)为107,985.82万元。

  3.本次交易相关安排

  (1)首期款支付:甲方依据《意向书》于2021年12月29日已向乙方支付订金106,000万元,该订金于本协议生效后转为本次交易的首期款。

  (2)北交所非公开协议转让程序:《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备齐资料,履行北京产权交易所的股权及资产非公开协议转让程序。

  (3)标的资产买卖合同的签署及不动产变更登记:北交所非公开协议转让程序履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备齐资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4)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北交所非公开协议转让程序履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负责办理完毕标的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新营业执照。

  (5)尾款的支付: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及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4.过渡期安排(过渡期系指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之间的时间段)

  (1)《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过渡期内,乙方对标的公司及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乙方保证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标的公司发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应当仅为因日常管理而需合理发生在过渡期内。

  (2)自评估基准日至2022年3月31日,标的公司相关损益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标的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不含当日)之后的相关损益由甲方承担和享有。

  (3)乙方因标的资产享有的出租权益(如有),自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日起由甲方享有,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关结算、移转事宜。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北京金融街为国家级金融管理中心,在金融街区域经常召开国家级、市级的重要论坛和会议,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起着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金融街集团作为国有全资公司,本次收购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能够更好服务于和保障好北京金融街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作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金融街集团不产生同业竞争。

  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出售给金融街集团,预计公司合并层面将实现净利润约7.6亿元。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自持物业结构,提升公司自持物业板块的整体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提升公司资产周转效率,优化公司偿债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金融街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38,279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判断,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北京金融街为国家级金融管理中心,在金融街区域经常召开国家级、市级的重要论坛和会议,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起着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金融街集团作为国有全资公司,本次收购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能够更好服务于和保障好北京金融街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作用。同时,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出售给金融街集团有利于优化公司自持物业结构,提升公司自持物业板块的整体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提升公司资产周转效率,优化公司偿债能力。

  (二)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转让价格以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的评估报告为准。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杨扬、白力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公司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将持有的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出售给金融街集团有利于优化公司自持物业结构,提升公司自持物业板块的整体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提升公司资产周转效率,优化公司偿债能力。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了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已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金融街集团不产生同业竞争。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拟签署的《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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