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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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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市场地位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作为传统中、西药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品牌与品种优势突出,是湖南省主要的医药企业之一。公司主要致力于研究、开发中国中药传统秘方、验方和西药制剂,生产古汉养生精(口服液、片剂)、养心定悸颗粒、健肾壮腰丸等中成药以及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五维赖氨酸口服溶液等西药制剂。主要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治疗以及医疗保健的各个领域。公司生产的核心产品为古汉养生精,是根据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竹简医书《养生方》,精选地道中药材,运用现代科技研制而成的纯中药制剂,具有治疗兼保健功能的“准”字号药品,主要功效为补气、滋肾、益精,因其独特配方曾被评为国家秘密技术项目品种和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产品质量被市场及客户高度认可,树立了较好的市场口碑。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湖南省内市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和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公司正在努力拓展和培育全国市场。

  (二)行业发展变化、市场竞争格局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发布为医疗保障发展提出了的总体蓝图,医保控费、控药占比、带量采购等改革多项政策继续纵深推进,互联网医疗、医药电商等领域迅速发展,医药行业传统格局正在被打破,行业集中度提升,国内制药企业竞争加剧,医药行业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中医中药有着几千年文化的传承,具备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凭借其在治疗领域的独特优势,受众人群广泛。李克强总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党中央和国务院再次加大对中医药产业链发展的支持力度。随着促进中医药发展政策落地及中医药在疫情治防中的重要作用,中医药振兴发展迎来新的格局。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联合发文,批复同意湖南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对我省实施中医药强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长:焦祺森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6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38,603.68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111,522.08元。

  因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128号),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130号),详细内容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关联董事焦祺森先生、冯雪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管理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现有部门职能,同意增加两个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和品牌管理部。调整后的内部管理机构为:综合管理部、证券事务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业务管理部、品牌管理部、党群事务部。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为了促进公司产品向全国范围的销售推广,扩大公司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进而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焦祺森、冯雪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焦祺森、冯雪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焦祺森、冯雪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人员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视情况通过召开董事会的方式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日期并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七、九、十一、十四、十五、十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7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具体体现在: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改进,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公司定期开展对内审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同时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是为了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和开展银行票据池业务,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协定存款等。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古汉医药发生的业务属日常经营所需。中药公司、古汉医药各自发挥拥有的资源优势,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有利于公司新市场拓展及增加市场占有率,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在湖南省,由多家非关联经销商代理销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孙京伟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启迪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启迪药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七、十、十二、十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核准,公司2017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4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8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79,846,4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246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58,600.37元,(含置换金额30,456,400.00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13,163,914.11元,2018年度使用21,917,339.21元,2019年度使用46,943,788.67元,2020年度使用31,679,658.93元,本报告期内使用28,297,499.4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58,600.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7,327,485.03元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37,799.63元的差异为人民币21,089,685.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本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2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45.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取的通知存款及智盈存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9,700,060.77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存放于专项账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考虑国内中药饮片及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效益,甚至可能产生募投项目亏损。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6月26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500.00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904.71万元,截止项目终止时点已经投入募集资金60.23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44.48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积极筹划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批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130号),“我们认为,启迪药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启迪药业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启迪药业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另外,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现有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审慎筹划已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依法合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及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4亿支古汉养生精口服液技改项目(以下简称“4亿支项目”) 4亿支技改项目制剂车间、成品仓库、配电工程、锅炉房及废水处理站已按预定计划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其中制剂车间年产2.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的安装,并于2017年12月通过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GMP认证,已建成的部分生产线于2018年第二季度开始正式投产。剩余1.5亿支产能生产线相关设备尚未采购和安装,未来将根据古汉养生精口服液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直至达到年产4亿支的产能。由于提取车间设计时间较早,所需设备迭代更新较快,公司在积极推进4亿支项目建设的同时,需对4亿支项目进行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项目整体进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结合4亿支项目提取车间目前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GMP认证审批以及下游市场销售等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4亿支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上述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提取车间已完成土建施工、净化工程施工及满足2.5亿支产能的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验证,并取得生产许可证投产。

  注2: 年产4亿支古汉养生精口服液技改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配套工程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拟建设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包材库、综合仓库、立体成品库等5个仓库及科研质检楼、成果转化楼、技术交流中心等3栋研发楼,为生产服务,以确保产品周转和市场营销的需要,确保环保达标排放,并逐步形成新的医药研发中心,建设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平台,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生产技术及新药研发创新能力。由于配套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报批、落地建设等时间超出公司预计时间,以及对该投资项目科研质检楼软硬件进行了调整和提升,根据工程建设周期及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批预计情况,为确保配套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发挥募集资金作用,确保逐步实现公司研发技术能力以及仓储容量与公司发展需要匹配,公司决定将配套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上述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配套工程项目中的科研质检楼、辅料仓库原计划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将建设计划调整至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建设投入使用,后续仓储建设将根据4亿支项目的产能及销售情况逐步实施。经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次延期是对配套工程项目部分工程建设时间的调整,不涉及对该项目整体预计完成时间的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配套工程项目中的科研质检楼和辅料仓库已完成土建施工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3月)投入使用。配套工程项目中的成果转化楼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审批。

  注3: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固体制剂项目”)公司在积极推进固体制剂项目建设的同时,对固体制剂项目进行了工艺自动化、智能化的提升,对相关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的周期有所延长。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对项目整体进度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结合目前固体制剂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设备调试验证及取得生产许可证审批预计情况,公司决定将固体制剂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1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净化工程施工、首批设备采购和安装及调试验证。该项目已取得生产许可证,首批丸剂、颗粒剂生产线已于2021年3月投产。由于目前投产的生产线只是设计产能的50%,加之疫情对市场影响等原因导致2021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2022年公司对销售渠道进行了整合优化,结合公司丸剂、颗粒剂的预期销售增长情况,公司将继续按计划建设丸剂、颗粒剂生产线,预计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建设。

  注4:考虑国内中药饮片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格局,结合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的实际投资情况,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预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6月26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中药饮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7号)核准,公司2017年5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40,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646,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6,8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79,846,4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696,4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2468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1:原实施主体“启迪古汉集团衡阳中药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更名为“古汉中药有限公司”。

  注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699.71万元,此次披露金额为2,904.71万元,数据调整系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

  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分别在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高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华新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古汉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公司”),已由中药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城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雁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58,600.37元,(含置换金额30,456,400.00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13,163,914.11元,2018年度使用21,917,339.21元,2019年度使用46,943,788.67元,2020年度使用31,679,658.93元,本报告期内使用28,297,499.45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2,458,600.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7,327,485.03元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剩余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6,237,799.63元的差异为人民币21,089,685.4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推进当中,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3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有关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注1:2019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广发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10,800.00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从广发银行支取5000万元转入华融湘江银行购买大额存单于已于2020年10月28日赎回,未支取的广发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收益转为本金,合计5,870.10万元继续存在广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注2:2020年4月26日,公司购买光大银行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支取1000万元,2021年2月9日支取500万,2021年5月25日支取400万,2021年7月28日支取100万,2021年8月26日支取400万,2021年9月24日支取600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基本情况

  1.产品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控制风险,使用以上额度内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相关事宜。

  二、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银行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审批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是为了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和开展银行票据池业务,投资类型包括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用于协定存款等。本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管理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000590            证券简称:启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下转B2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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