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82,212,9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华仁药业创建于1998年5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以精麻科、呼吸科、肾科、治疗性大容量制剂、医疗器械等产品为主线,以基础输液、大健康产品为两翼,原料药、制剂、医药包材、医疗器械等板块全面协同发展的国有控股医药健康产业集团,药品剂型涵盖大容量注射剂、水针剂、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等。公司是山东省应急储备定点输液生产企业,多次入围“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化药企业百强”,腹膜透析液产品成功入选国家卫生部腹膜透析示范及推广项目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021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业务领域从大输液、肾科领域向呼吸科、精麻科领域拓展,药品剂型从大容量拓宽到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品种和剂型进一步完善,并实现“原料+制剂”的一体化发展。目前,公司已拥有青岛、日照、孝感、浦北、合肥五大生产基地。凭借成熟的供应链整合能力、精细化的成本控制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公司产品被客户广泛接受和认可,产品成功进入全国30多个省市,“仁”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1、医药板块
1)大容量制剂产品
公司专注于非PVC软袋、直立式软袋、塑瓶、玻瓶大输液的研发、生产、销售,按照用途包括基础输液、血容量扩充剂、血液净化类、抗感染类、循环系统类、止血类、神经系统类、抗肝炎及肝炎辅助类等系列产品。2020年,公司完成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浦北县新科药品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快速补齐公司的大输液品种和品规,广西裕源药业的直立式软袋、塑瓶与公司现有品种和产线相互结合,形成输液产品高中低档全覆盖的产品结构。目前公司大输液产品的包装形式已涵盖非PVC软袋、直立式软袋、玻瓶、塑瓶等。
非PVC软袋产品:公司生产的非PVC软袋双管双阀输液产品,采用第三代全密闭式包装形式,不需导入外界空气,可有效解决污染问题。由于双管双阀、隔绝空气及专口专用,有效杜绝交叉感染的特性,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直立式软袋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的“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软袋生产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直立式软袋将瓶装输液能直立摆放与袋装输液能自排的优点合二为一,且生产成本较低。因袋体柔软,在输液过程具有自排功能,无需开放空气通路,袋体可在气压作用下回缩,压迫药液滴出,避免形成空气回路,降低了二次污染的几率,临床使用更加安全,且能直立摆放,更加符合医护人员的操作习惯,临床使用更加方便。
2)腹膜透析液产品
腹膜透析液主要治疗终末期肾病(肾功能衰竭,俗称“尿毒症”),是早期透析的最佳选择,能够最大程度保护患者残余肾功能。治疗原理是将腹膜透析液灌注至人体的腹腔,以人体腹膜为半透膜,腹膜毛细血管与透析液之间进行水和溶质的交换,通过溶质浓度梯度差可使血液中尿毒物质从透析液中清除,并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代替了肾脏的部分功能。
公司腹膜透析液产品是继大输液以来又一大战略性品种,是国内首家上市的非PVC包装的腹膜透析产品。公司目前已取得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低钙腹膜透析液(乳酸盐)两个品种共计21个品规的腹膜透析液药品批准文号。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陈香美主导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华仁腹膜透析液与市场某同类产品进行前瞻、随机、平行对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中期试验结果表明华仁药业非PVC腹膜透析液超滤效果更优。公司依托非PVC包材形式以及超滤效果优势,加强学术推广和医患宣贯,扩大市场影响力;通过自主开发的形式把控终端,增加患者粘性;同时把握分级诊疗和医保政策完善的契机,使销售渠道进一步下沉,提高市场占有率。
3)呼吸科、精麻科产品
2021年8月,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方式间接取得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安徽恒星制药主要布局呼吸科、精麻科,拥有多索茶碱注射液、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地喹氯铵含片、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等17个品种的批准文号,以及多索茶碱、喷他佐辛、盐酸乐卡地平等8个原料药的DMF登记。其中:呼吸科产品多索茶碱注射液(10ml∶0.1g)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并已中标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精麻领域产品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已获得生产批件,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此外,安徽恒星制药在精麻药领域积累了大量的核心技术,获得了7个品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精麻药品立项批件,喷他佐辛原料药、喷他佐辛注射液已进行注册申请。由于精麻药品具有较强的成瘾性,国家对精麻药品企业管制严格,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198家,其中可生产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定点生产企业47家,安徽恒星制药属于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定点生产企业之一。
2、医疗器械、医用包材
医疗器械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包括穿刺器、切口牵开保护器等用于外科手术、能够解放医生双手的一次性高值医疗耗材及碘伏帽等腹膜透析液配套产品,拥有“卓医卫”外科手术通路系列、“胜路安”护理系列、“仁”字腹膜透析系列等医疗器械高值耗材产品,以及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此外,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一类医疗器械医用冷敷贴,利用公司的国家发明专利“艾考糊精”原料药为主要成分制成,适用于组织的扭伤、挫伤后辅助褪红、消肿,日晒后皮炎、痤疮等人群皮肤的辅助修复、冷敷护理及保护。
医用包材方面,青岛工厂自主生产与大容量制剂配套的包材产品,包括非PVC三层共挤包装膜、丁基橡胶产品(胶塞)及注塑包材等,以及各种规格自封袋、缠绕膜、气泡膜、印刷膜产品,其中胶塞系列产品远销国内外。日照工厂积极推进转型升级,以纸板纸箱、塑料包装及填充物的研产销为重点,打造全方位专业绿色包装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实现包材自主可控。
3、大健康板块
公司积极布局饮料、化妆品等大健康产品线。饮料业务:包括电解质补充液、纯净水、大桶水、葡萄糖补水液、固体饮料等产品。其中,久源久电解质补充液由公司自行研发生产,用于补充人体水分流失、维持体内酸碱平衡及电解质平衡。化妆品业务:名济堂化妆品是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与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合作的“大健康产品研发联合实验室”研制,主打医学科学护肤,目前主要产品有胶原蛋白睡眠面膜、小分子胶原蛋白水、维生素E水润霜、极光晚安精华液、维生素E乳、防晒乳等。
4、医药商业流通板块
医药商业流通业务范围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医药原料等,现经营药品、医药原料3000余种,医疗器械1000余种,主要面向为全国三甲、二甲医院及全国药品、药材经营企业等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医药原料等批发业务。
(二)经营模式
采购模式:公司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管理,各生产单元所需主要原材料由总部统一负责采购,整合需求用量,确定战略合作供应商,集中谈判价格,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采购部门按照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年度原料采购计划和采购策略,并每月根据生产需要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对供应商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合格物料供应商库,选择具备供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管理规范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合作伙伴,并定期进行现场质量审计,确保供应商的生产质量体系符合公司产品要求。物料建立严格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组织生产。各生产基地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将GMP标准作为所有创新管理和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在采购、研发、生产、质量、设备管理、运输等方面全面执行;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销售模式包括直供医院模式和经销代理模式。公司直接参与国家、省级、地市的药品集采并中标后,对于直供医院模式,由公司直接与医院签订销售合同,并负责产品的配送或委托配送公司完成配送;对于经销代理模式,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
3、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1年,全球疫情持续反复,世界经济形势动荡,国内医药行业改革纵深推进,国家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医药行业竞争加剧。面对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公司紧紧围绕“医药大健康”战略目标定位,积极应对行业变化,加快推进业务转型,狠抓产品力建设、加快新药复兴,加大引才引智、培养新生力量,倡导狼性精神、提高人均劳效,推进重大项目并购、发挥协同效应,在公司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公司整体业绩大幅提升,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6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1%。
(一)喜迎百年华诞,党建引领发展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公司积极开展建党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公司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组织保障,以党建引领企业发展,加强公司党委和各支部组织建设,新发展预备党员18人,预备党员转正2人。2021年,公司荣获青岛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青岛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狠抓产品力建设,扩充药品品种
2021年,公司以产品力建设为核心,聚焦精麻科、呼吸科、肾科、治疗性大容量制剂,以及基础输液、原料药、医疗器械等,以国家集采品种、一致性评价品种为重点方向,推动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的新药开发,进一步丰富研发管线。
通过收购安徽恒星制药,公司新取得多索茶碱注射液、复合磷酸氢钾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地喹氯铵含片、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等17个药品品种,以及多索茶碱、喷他佐辛、盐酸乐卡地平等8个原料药品种。其中,多索茶碱注射液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中标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2021年,安徽恒星制药取得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二类精神药品)、多索茶碱注射液0.2g等两个药品生产批件,硫酸特布他林、阿加曲班两个原料药品种完成CDE备案登记。
报告期内获批生产及进入注册程序品种10个,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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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底,公司共33个品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公司胞磷胆碱钠氯化钠注射液、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液2个品种纳入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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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新获得专利56项,截至2021年底,累计获得专利457项。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6,710.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53%。
(三)加快营销转型,落实闭环管理
2021年,公司紧抓行业变革机遇,积极推进营销转型,加快核心产品、核心客户、核心团队的建设,以新思想、新方法、新面貌,迎接新一轮医药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周期。建立以市场准入办公室、战区、工厂营销中心三位一体的营销组织架构。对各工厂、战区、事业部实行闭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地市级三级集采,同时做好非集采市场的渠道布局,不断开拓增量市场。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自产药品销售稳步提升。2021年,公司整体实现药品销售3.88亿瓶(袋/支),较上年同期增长102.15%。
(四)强化安全生产,全面质量管理
2021年,公司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和完善风险管控的制度、标准和流程,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活动、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员安全学习教育等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持续推进全面质量管控,从研发、采购、生产、物流、市场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顺利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各项飞检及认证检查工作;对各工厂实施闭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集中生产、联合生产,降低成本,提质增效。
(五)推动重大项目并购,加强投后管理
2020年11月,公司收购广西裕源药业,快速补齐公司的大输液品种和品规,裕源的直立式软袋、塑瓶与公司现有品种和产线相互结合,形成输液产品高中低档全覆盖的产品结构。2021年8月,公司收购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安徽恒星制药产品品种结构优良,剂型搭配合理,均为当前呼吸科、精麻科临床一线用药。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快速取得过评品种、集采品种和在研品种,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药品品种和研发管线,推动公司在研发平台建设上创新升级和快速发展,业务领域从大输液、肾科领域向呼吸科、精麻科领域拓展,药品剂型从大容量拓宽到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散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品种和剂型进一步完善,推动“原料+制剂”的一体化发展。
2021年,公司加强对广西裕源药业和安徽恒星制药的并购整合,从人力、财务、内控、业务等方面加快融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人力方面,在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性的基础上,加强双方的团队的融合;财务方面,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优势,优化贷款结构,降低贷款成本;内控方面,将采购、付款、销售、合同等各业务流程纳入公司数字化平台,进行集中管控,审批流程由线下转到线上,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业务方面,对公司原有产品与裕源、恒星产品进行渠道融合,加快市场准入和全国挂网,充分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2021年,广西裕源药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企业”、广西高新企业百强企业、广西“专精特新”重点企业,入选2021年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其“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软袋生产工艺”取得国家发明专利。2021年,安徽恒星制药入选2021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1年,广西裕源药业销售收入20,292.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8%,净利润3,59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68%。2021年,安徽恒星制药实现销售收入15,69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56%,净利润6,810.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6.99%。
(六)夯实内部管理,推进健康合规发展
1)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监管要求,完善合同管理、流程控制体系、制度建设,确保公司业务和风险管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三会规范运作,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2021年,公司荣获“2021年度青岛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先进单位”。3)紧紧围绕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加强财务基础管理,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工作效率。4)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提高人均劳效,人员年龄、学历结构持续优化,人均净利润较上年大幅提升。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赋能企业发展。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培养新生力量,实行全员绩效考核,贯彻末位淘汰,打造狼性团队。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宣传工作,做好公司网站、《华仁药业》内刊、微信公众号、OA等企业文化宣传平台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5、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6、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为积极推进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布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推动公司实现快速稳定发展,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与安徽恒星制药及其原控股股东刘经星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安徽恒星制药100%的股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江华仁与收购交易对方玉林市健鑫商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特星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宜春景物星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胺星电子商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春聚代星数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西安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暨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8月13日,恒聚星医药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公司已经通过全资子公司曲江华仁持有恒聚星医药100%股权,并间接持有恒星制药100%股权,恒聚星医药已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3、2021年2月3日,国家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四批),五家企业中标多索茶碱注射液(10ml:0.1g),安徽恒星制药排在第三顺位。
4、2021年4月15日,恒星制药的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3ml︰60mg)获批上市,并视同通过了一致性评价。
5、2021年12月3日,华仁药业(日照)产品胞磷胆碱钠氯化钠注射液、广西裕源药业产品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液首次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6、2021年12月23日前,安徽恒星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多索茶碱注射液20ml:0.2g规格”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130,404,876.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84,230.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1,398,732.83元,扣除2021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17,728,025.66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9,491,353.20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45,842,301.3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84,230.1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1,885,265.03元,扣除2021年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17,728,025.66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5,415,310.5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度)》,为了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82,212,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红利0.18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127.98 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着眼于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经营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仁药业”)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勤勉尽责,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业务资质: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二)人员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石磊,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没有兼职情况。
(三)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中兴华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四)执业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石磊,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哈尔滨动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从事事务所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杨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拥有20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先后为威海广泰、澳柯玛、海利尔、华仁药业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2016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以上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石磊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宾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8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地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8,402,705.97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
注:①本期资产减值损失为81,086,762.64元,其中本期计提98,402,705.97元,本期转回或转销额17,315,943.33元,转回或转销额中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6,059,255.39元,不影响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②因并购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购时点被并购公司账面存货跌价准备与坏账准备的余额列示于本期增加-其他。
③2021年度核销坏账准备主要是通过和解等方式收回前期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140,038.91元。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838,973.61元,本期核销存货跌价准备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47,906,089.15元。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68,262,667.06元。
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期转销或转回应收款项10,476,969.72元,本期核销应收款项10,089,359.5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坏账准备余额270,867,960.38元。
3、长期股权投资坏账准备的说明
公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系2017年出资600万元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占其25%股权)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综合考虑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出资年份至今的经营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意见,2019年对投资哈尔滨爱恩月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600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核销资产的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账龄过长的部分应收款项、通过和解等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导致报废的存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10,089,359.58元,核销存货0元。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21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87,146,018.03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2021年底,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94.09%。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1亿元。公司拟为子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1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有效期一年。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如下:
■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资产办理抵押、由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融资、借款、提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以上授权不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根据公司2022年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及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源药业”)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日照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医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青岛医药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裕源药业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湖北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日照市富阳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效东
注册资本:3,6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营业务:大容量注射剂、冲洗剂、原料药(羟乙基淀粉130/0.4、艾考糊精)生产、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纸箱、纸制品加工、销售;食品、饮料生产、销售(含网络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1,475.35万元,净资产26,145.5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29.8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797.64万元,利润总额1,047.79万元,净利润1,028.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24.12万元,净资产26,511.29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512.8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3,017.81万元,利润总额328.94万元,净利润365.7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日
主营业务: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丁基胶塞、铝塑盖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异型塑胶制品及部分医疗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的生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等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68,781.88万元,净资产29,226.2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8,679.4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4,184.42万元,利润总额3,469.81万元,净利润3,021.1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71,400.80万元,净资产27,060.5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795.5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387.01万元,利润总额-2,673.96万元,净利润-2,165.7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被担保人名称: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12号楼4层、8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〇二年九月三十日
主营业务:药品销售(依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服装、卫生用品(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居用品、化妆品、工艺礼品、ⅡⅢ类医疗器械(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品(依据食药监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制造:纺织品、日用化学用品、家用电器,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4,132.97万元,净资产-1,108.61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5,241.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22,188.44万元,利润总额1,167.45万元,净利润874.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95,745.38万元,净资产11,568.1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9,522.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84,177.2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594.71万元,利润总额4,241.39万元,净利润3,176.7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被担保人名称: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浦北县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4,94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七年三月十八日
主营业务: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销售;多层共挤膜输液用袋、聚丙烯输液瓶、易折式塑料输液容器用聚丙烯组合盖、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的生产、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9,967.20万元,净资产9,151.3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7,7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402.85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8,535.25万元,利润总额2,869.70万元,净利润2,611.0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9,211.57万元,净资产12,746.2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12,6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059.0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0,292.36万元,利润总额4,100.02万元,净利润3,594.9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孝感市高新开发区孝感大道同济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效东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主营业务:凭药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销售;化妆品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858.65万元,净资产16,912.3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46.2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9,359.08万元,利润总额795.22万元,净利润719.5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625.43万元,净资产17,308.3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9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17.11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868.28万元,利润总额1,136.01万元,净利润1,043.5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为0。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基本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本次担保经审议批准后,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底,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495万元,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23%,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11%。若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80,000万元,占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7.26%,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8.1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董事会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等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帮助其获得相应的流动资金支持,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其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是董事会在对子公司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同时,由于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29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持有其39.705%的股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未对本次授信提供同比例担保,原因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是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不能对外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华仁同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述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实现成本动态化管理,公司对财务软件和业务软件进行更换升级,将公司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医药”)和沈阳华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医药”)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原来的“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个别计价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上述存货会计政策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子公司青岛医药和沈阳医药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子公司青岛医药和沈阳医药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个别计价法”。
(四)变更日期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发出存货计价方法变更应当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由于公司销售量大、商品品种繁多,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故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变更前后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内容涉及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自2020年8月起开展医药原料贸易业务,在业务开展初期,公司判断承担了商品的主要风险,因此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并据此编制了2020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近日,公司对以上医药原料贸易业务进行了回顾,对业务判断不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是更深层的业务实质,结合新收入准则以下条款:1)公司是否承担按照有关合同条款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2)公司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并未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3)公司是否拥有自主定价权,综上,公司认为在以上医药原料贸易业务中,在转让商品前后公司实际上未承担商品的主要风险。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专业机构的建议,公司确定以上医药原料贸易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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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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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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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二)对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三)对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2)母公司利润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利润表没有影响。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会计差错更正对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没有影响。
(四)对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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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褚旭、万洪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褚旭、万洪春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褚旭、万洪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褚旭、万洪春先生在任职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褚旭、万洪春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褚旭、万洪春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申请辞去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所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朱苏斌先生、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拟提名董传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朱苏斌先生、董传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苏斌先生,1974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在西安电器开关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任职,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朱苏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传文先生,1984年12月8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兴业证券青岛东海东路证券营业部分析师、投资顾问,青岛华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主管,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业务主管、证券事务总监,现任华仁世纪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青岛金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华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华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董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梁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梁红女士申请辞去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副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梁红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梁红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梁红女士在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梁红女士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梁红女士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呈,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副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贾学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贾学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学飞先生,1971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杨凌示范区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资金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总监。
截至目前,贾学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并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衣思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衣思闻先生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衣思闻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衣思闻先生在任职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出席代表19人,实际出席代表19人,会议选举单涛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单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单涛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青岛可好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长,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总监,青岛华仁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华仁建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目前,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5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科园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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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案1、3-7、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8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所有议案中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4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股东请仔细填写《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聪、王永昌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3. 股东登记表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投票代码:350110,投票简称:华仁投票
2.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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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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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非独立董事(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股东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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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7:00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一、参会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与本次说明会:
1、“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 (1) 通过微信搜索“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2)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依据提示授权登陆“华仁药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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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互动易-云访谈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提前访问“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杨效东先生、独立董事冯根福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聪女士、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王永昌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创新”)于2021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华仁药业股份不超过2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截至2022年3月29日,红塔创新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570万股(减持比例0.482%)。
红塔创新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数量不超过2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后续减持计划”)。上述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一、股东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红塔创新计划自减持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华仁药业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23,6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2年3月29日,红塔创新前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期限内减持数量为570万股(减持比例0.482%)。
■
红塔创新所持华仁药业股份为华仁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配股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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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原因:因公司自身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华仁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2018年配股取得的股份,均已解除限售;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数量将不超过23,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并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红塔创新在《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华仁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华仁药业的股份,也不由华仁药业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背红塔创新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预先披露了红塔创新的减持计划,并按规定披露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红塔创新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承诺的规定。
2、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或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3、后续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红塔创新将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4、红塔创新不属于华仁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后续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华仁药业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红塔创新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红塔创新关于华仁药业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9: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效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冯根福、张天西、贺大林(已离任)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6,085.54万元,实现净利润13,405.22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040.49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详细财务数据请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1日14:00在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强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6,085.54万元,实现净利润13,405.22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040.49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团队及其审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评议,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聘请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制度完整有效,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非职工代表监事梁红女士已向监事会递交了辞呈,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副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曲江天授大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贾学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