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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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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后,公司总股本567,224,0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889,61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通过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疫情防控,保障了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我国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部署,积极有效采取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措施,消费市场复苏势头不断增强。其中,商品零售增势良好,消费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接触型消费加快回升,但餐饮等接触型消费恢复进程仍受到散发疫情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名义增长9.1%,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上年名义增长13.6%;我国商品零售比上年增加11.8%。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是重要的传统民生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全国工业体系中保持“底盘最大,发展最稳”的基本态势。

  民以食为天,随着我国居民消费能力日益提升,食品消费规模也在不断扩张。在新兴消费及群体需求驱动下,方便食品的空间被进一步打开,现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方便速食、速冻食品、休闲食品作为方便食品市场的主力军,其中速冻食品经过多年的消费习惯培育和产品不断升级,现已成为中国居民日常饮食中的一部分。近年来,“新中式速冻点心”成为当代年轻人的新宠,因其营养、健康、快捷的特性俘获了一批快节奏生活的消费者。国家一直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以传统节日为载体,传承传统文化。节令食品作为传统节日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为大家在节日期间寄托情感的纽带。结合国家强调的文化自信和各节日特点,各企业推出国潮IP、品牌联名款节令食品礼盒,吸引Z世代消费者的参与,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观念的更新,国内居民餐饮消费并不仅仅局限于吃饱吃好,同时还需附带良好的消费体验和不同的社交场景,这就增加了人们对餐饮连锁品牌背书需求,品质化消费崛起。2021年我国餐饮企业连锁化率在疫情催化下逐年提升,传统餐饮品牌经过多年的竞争,现在脱颖而出,进入快速爆发期。新餐饮品牌通过营销出圈进入快速发展通道,但后期品牌势能还需经历更多考验。2022年国家发改委等十四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针对餐饮行业提出了多项纾困扶持措施,为餐饮行业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助力餐饮行业发展。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食品+餐饮”双主业协同发展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现已成为深具岭南特色的大型食品制造及餐饮服务集团。公司致力于成为粤式饮食文化领导者,为实现“创百年老字号驰名品牌,打造国际一流饮食集团”的长远目标迈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1.食品制造业务:公司通过产业化研发,将广式传统特色食品转化为规模化生产的食品工业产品生产销售。旗下拥有“广州酒家”、“陶陶居”、“利口福”、“秋之风”、“粮丰园”等食品品牌,产品包括以广式月饼及月饼馅料、粽子、年宵食品等为代表的节令食品,以核桃包、叉烧包、流沙包、糯米鸡、虾饺等点心为主的速冻食品,以及广式腊肠腊味、中式糕点饼酥、西点面包蛋糕、盆菜熟食预制菜等其他食品。

  2.餐饮服务业务:公司坚持以广府饮食文化为特色,给消费者提供正宗地道的广式点心、粤菜美食。旗下拥有“广州酒家”、“陶陶居”、“天极品”、“星樾城”、“味来餐厅”等餐饮品牌。其中,“广州酒家”坚持粤菜文化传承者的品牌定位,创新性打造现代商务、经典品味的粤菜用餐场景,实现为消费者带来深入人心美食体验;“陶陶居”聚焦粤菜新潮品牌,围绕年轻、时尚、轻奢、国潮的品牌调性,推出更受潮流人群欢迎的新派粤菜。报告期内,公司拥有餐饮直营店32家,其中“广州酒家”直营门店21家,“星樾城”2家,“陶陶居”直营门店8家,“味来”智慧餐厅1家。公司授权第三方经营“陶陶居”特许经营门店22家。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把“餐饮强品牌,食品创规模”作为长期以来的发展战略,根据经营发展规划结合市场所需建立了“食品制造”和“餐饮服务”相互联动的经营模式。凭借在餐饮业务中积累的品牌力、良好口碑和创新技术等优势,通过研发团队将堂食菜品转化成工业化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促进公司食品制造业实现标准化、工业化、规模化发展。

  1.食品制造业务

  (1)产品研发:公司始终秉持“依靠食品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品牌建设”的发展战略,设立有具备行业领先研发实力的研发中心,拥有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流程和技术创新体系。在研发新品推向市场的同时,将部分餐饮门店销售的爆款点心、菜品研发转换成适用于不同场景的方便食品,并最大程度保留餐饮堂食的原有口味与风味。

  (2)原材料采购: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展开采购工作,以集中采购和参股核心原材料供应商等形式稳定供货渠道,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同时,推进实施战略性采购,通过密切关注上游供应市场信息、把握采购时间节点和竞争引入等方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3)生产加工:公司现拥有广东广州、茂名、梅州和湖南湘潭4大食品生产基地,形成了“一核三翼”的食品生产网络。其中,广州基地为全品类综合食品生产基地,湘潭基地目前主要生产月饼馅料及月饼产品,茂名基地主要生产速冻食品、月饼及烘焙类食品,梅州基地主要生产速冻食品。公司生产基地主要生产自有品牌产品,亦会为其他第三方品牌提供OEM/ODM服务。公司销售产品以自产为主,针对生产技术成熟的部分粽子类、肉脯类等其他产品,也会选择优质第三方供应商委托加工。

  (4)销售环节:公司坚持全渠道销售体系,已建立起包括经销商渠道、电商渠道、线下连锁门店和社区运营渠道、商超渠道的体系。通过利用各端口差异化的销售模式,有效地拓展实体商圈、线上虚拟商圈和移动微渠道商圈,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消费体验。

  2.餐饮业务

  公司餐饮业务以直营店连锁经营为主,其中“陶陶居”品牌餐饮业务是自营和商标许可第三方经营两种模式并存。

  (1)原材料采购:公司采取集中采购为主,定点分散采购为辅的采购模式,统一采购原材料,集中管控,确保原材料来源渠道清晰、质量符合生产、制作标准需求。

  (2)门店运营:将各餐饮店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全力打造多元化餐饮品牌矩阵,推出现代商务、传统经典、年轻时尚、异国风味等不同系列的餐饮店,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饮食需求和餐饮服务。

  (3)管理体系:公司对直营店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力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各直营店的日常管理,公司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进行统一管理。公司授权第三方经营门店按照公司要求及标准运营,由第三方负责日常经营。

  (4)菜品研发:依托粤菜大师工作室平台,围绕粤菜菜式、点心、宴席以及粤菜烹饪技艺等进行创新改良,打造粤菜新经典。同时,公司积极创新其他菜系新品,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90亿元,同比增长18.33%。其中,食品制造业营业收入为30.52亿元,同比增长13.22%;餐饮业务营业收入为7.25亿元,同比上升48.3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亿元,同比上升20.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亿元,同比上升16.6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3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峻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陈峻梅主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投资和融资管理、全面预算、货币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投资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按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经评价测试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执行整改,同时各业务环节存在补偿性控制予以应对,使相关风险整体可控,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公司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现。

  2022年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实现重大风险的可控。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徐伟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6,757,173.8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242,321,970.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完毕后,公司总股本567,224,04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889,61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6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对外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分配事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税务扣缴等一切相关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保持了稳健持续的分红政策,既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要求,又兼顾了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诉求,充分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现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此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2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严格遵守公平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租赁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向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832608047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1,752,424.2473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陈强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9日

  7.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5-7楼11-12楼

  8.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城投90%,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城投10%。

  10.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州城投的资产总额为29,711,224万元,净资产为14,991,741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为2,073,396万元,净利润为41,777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联法人的认定第(一)款规定,广州城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广州城投及其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含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城投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出于生产经营需要,租赁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物业,开展食品或者餐饮业务的销售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广州城投及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定价策略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租赁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含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含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含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1日

  至2022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2020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参见2022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二)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四)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

  1、2022年4月20日,8:30-12:00时,14:00-17:30时;

  2、2022年4月21日,13:30—14:10时;

  (六)登记地点:

  上述第(1)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上述第(2)项登记时间的登记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层

  (三)联系人:陈扬、许莉

  (四)联系电话:020-81380909;传真:020-81380611-8803

  (五)温馨提示: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请出席人员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时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近14天内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或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请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1-01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广州酒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伟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沈肇章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并就其他需审议事项形成书面决议。本次会议没有董事对议案投反对/弃权票。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关于提请召开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有权表决票数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1日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2楼路演中心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1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673.1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33%。具体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2021年度餐饮业收入同比增长48.32%,主要是公司2020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冲击,餐饮业务收入2020年同期数据基数较低,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公司餐饮业务得到较大恢复增长;且公司并购广州市海越陶陶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营业收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二、2021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现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900.00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25.47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01.53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73.0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7年6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51,595.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422.6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6,219.2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814.51万元。

  综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61,473.00万元,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57.96万元,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814.51万元,结项转自有资金的金额4,521.29万元(其中结余募集资金本金3,658.49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净额862.80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0.0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3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28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且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各专户注销前,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风支行承接。因此本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19.2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6,557.96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1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727号)。本次置换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已于2017年12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全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1年11月27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共计4,521.29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440A004318号)认为:广州酒家董事会编制的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酒家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广州酒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0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资金用途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和经董事会批准项目调用,非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用于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用途。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21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公司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委托理财产品概况。为控制风险,主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2.委托理财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

  3.委托理财的期限。理财产品投资不超过一年。

  4.授权期限。自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本次委托理财的是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需求。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具体委托理财合同以实际条款为准,主要投向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为19.37亿元,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进行委托理财,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5.81%。同时,根据公司行业及季节性产品经营波动性特点,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合理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并增厚股东回报。

  公司将规范运作,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事项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3043                                       公司简称:广州酒家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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