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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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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意见:

  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3、4、6、7、8、9、10、11、12、13项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2、5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20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7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钰斌,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审计委员会在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其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建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所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并且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之前年度审计工作。董事会履行的续聘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3月30日,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或“本解释”),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解释第15号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二)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三)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而非增量成本,即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解释第15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电子邮箱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电子邮箱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电子邮箱为rzport@vip.163.com。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1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拟审议的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2年3月30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总经理和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临2022-013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吞吐量3.065亿吨,营业收入71.47亿元,净利润8.3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37亿元,资产投资45亿元,股权投资300万元;持续优化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保持港口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2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预计需要融资64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7亿元,长期借款27亿元,其他融资方式10亿元。

  本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资金借款计划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借款审批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15,438,675.53元。

  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75,653,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3,026,155.52元(含税)。

  (2)董事会关于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公司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港口服务业,是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具有高度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基础投资规模大,回报期较长。

  为更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加快建设智慧绿色港口,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力度,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同时,兼顾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回报股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公司制定了上述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2021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2-010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4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临2022-016号)。

  19.审议通过《关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续聘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7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021年度内及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2-018号)。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所涉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19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22年4月28日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除第4、5、9、18、19、21、22、24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发布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20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3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

  为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被投保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1.3亿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4.保费金额:13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到期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购买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进而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8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7、9、12、15、16、17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5、1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 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 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中应该详细填写该名代理人 享有的代理权限。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81 号)

  (三)登记时间:2022 年 4月28 日(上午 9:30-11: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633-8387351

  联系传真:0633-83873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邮政编码:276826

  电子邮箱:rzport@vip.163.com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完成会议登记后,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身份证明,以便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7股票简称:日照港编号:临2022-015

  债券代码:143356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类别:关联方中标本公司工程项目。

  ● 本次累计交易金额:约人民币136,192.62万元。

  ● 本公告所述交易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13项工程招标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3.98亿元。

  ● 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近期,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港湾”)通过中标承建了本公司及子公司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岚山港务”)工程项目,累计金额为136,192.62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13项工程招标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3.98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东港湾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X1359336XD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821.6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9月3日

  住所:日照市连云港路98号

  业务范围:土石方爆破、水下炸礁与拆除工程(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压力管道安装(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设施维修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物料输送类设备制造;建筑设备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水运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山东港湾是一家业务清晰、战略明确、管理科学的大型国有综合性工程施工企业,集施工、勘察、设计、科研和咨询于一体。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业务涵盖水运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构件预制、商砼供应、土石方工程、矿山开采和咨询设计、试验检测等领域。山东港湾具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山东省首家、全国第16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3项壹级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项贰级资质,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具有境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拥有70余项国家专利、100余项国家级、省市级QC成果和工法。先后完成了大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荣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天津市建筑工程“结构海河杯”、山东省建筑质量最高奖“泰山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质量最高奖“天山杯”等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100多项,创建国家3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多个,塑造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荣获“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水运工程建设优秀施工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中国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山东港湾资产总额116.03亿元,资产净额23.04亿元。2021年1-12月,山东港湾实现营业收入67.67亿元,净利润3.00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名称及金额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01E木材堆场硬化工程

  101E区堆场硬化面积20211.6平方米;堆场北侧设钢筋混凝土排水沟177.92米。现堆场既有供电、照明、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善,不再新增设计。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主要包含101E区堆场硬化和排水沟等。

  2.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堆场道路更新改造—中六路、中九路南段改造工程

  中六路改造:总改造面积约35891.73平方米,包括原地面破除,水泥稳定碎石及混凝土面层,路面交通标线及护栏,建设明排水沟约,敷设中水管,地磅房拆除1座。中九路南段改造:总改造面积约12650.33平方米,包括原地面破除,水泥稳定碎石及混凝土面层,路面交通标线及护栏。建设明排水沟,敷设中水管。

  3.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南部堆场工程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南部堆场工程,项目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拟建设堆场(约为77万平方米),施工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道路、堆场、给排水、喷枪站、水电管沟、消防、电气(电缆、高杆灯安装)、通讯等。

  4.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一突堤北部咽喉区道路优化工程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西二路及南一站台道路硬化及配套工程,包括混凝土路面118979.55平方米,主要为原地面碎石化或破除,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及混凝土面层,建设明排水沟3668米。

  5.日照港岚山港区南区部分环保工程

  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岚山港区南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油气回收装置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工程、1#洗车台维修改造工程、货场自动喷淋工程及其相应配套设施等。

  6.日照港石臼港区工作船码头简易库房及港北六路改造工程施工

  本工程位于石臼港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将2栋原有板房拆除,重新建造办公室、门卫室、仓库及卫生间等。主要由维修库和应急库以及室外配套三部分组成,地基基础、钢结构、内装修、水电照明、消防、外墙岩棉板及屋面岩棉板、门窗安装、监控系统等施工。

  7.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202堆场改造工程

  本工程主要包括202区堆场改造31573平方米,建设排水沟327.3米,建设挡墙350.3米,绿化1575平方米。

  8.日照港石臼港区西17-7堆场工程

  日照港石臼港区西17-7堆场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三十八路桥南侧,十号门北侧,河道东侧,港西十七路南延工程西侧。结合规划方案,建设10.1万平方米散货堆场,主要货种是煤炭和石油焦。

  9.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焦炭临时卸车线改造工程

  石臼港区南区焦炭临时卸车线改造工程,场地硬化总面积约25296.4平方米.本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焦炭卸车线场地向南延长313.8米与东煤南移北侧道路连接,延长段卸车线两侧场地进行联锁块铺装硬化,原有卸车场地北端铁路拆除后,对拆除铁路线后场地进行恢复硬化.对卸车线延长段场地中原堆场的水电附属设施进行向西改移.其中包含新建排水沟、改移喷枪及其他水电配套设施等。

  10.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散粮储运系统(土建部分)施工

  本项目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已建散粮筒仓南侧,占地面积共计约73417平方米,项目年周转量230万吨/年。筒仓区分为东西两组筒仓区,共计18座筒仓,其中:西筒仓区(D区)位于现有208区堆场,筒仓共计8座,仓容8万吨,分两排,每排4座。南侧布置一座汽车装车塔(5#汽车装车塔),东侧为本工程辅建区,布置本工程变电所和消防站。东筒仓区(C区)位于3#库、4#库位置,筒仓共计10座,仓容10万吨,分两排,每排5座。筒仓区的西侧为进仓、出仓工作楼,南侧布置一座汽车装车塔。

  11.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501罐区改造提升工程木材堆场扩建工程-501A区、501E区和新三路施工项目

  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501罐区改造提升工程木材堆场扩建工程-501A区、501E区和新三路,改造总面积约68885.2平方米。

  12.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8、#20、#22通用泊位工程(一标段:#18、#20通用泊位工程)施工项目

  本工程拟建设2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及1个2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0万吨级预留)及相应配套工程。

  13.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7泊位工程施工项目

  本工程新建1 个20 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25 万吨级预留)及相应配套工程。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依据招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提升生产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是生产经营之必需,有助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可持续发展。

  七、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八、合同签署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与山东港湾签署相应附条件生效的施工合同,合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九、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向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价格标准与公开市场中同等条件下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相同,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5.45%的股份,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长期提供部分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并取得收入,由此构成了本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东能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45%,山东能源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同为一致行动人,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接受港口作业服务的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包括不限于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照山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0002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2,47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6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油气、工程和技术研究及管理咨询、高科技、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咨询;期刊出版,有线广播及电视的安装、开通、维护和器材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批准范围内的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热电、供热及发电余热综合利用;公路运输;木材加工;水、暖管道安装、维修;餐饮、旅馆;水的开采及销售;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的地质探矿、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广告业务;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园林绿化;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煤炭、煤化工及煤电铝技术开发服务;建筑材料、硫酸铵(白色结晶粉末)生产、销售;矿用设备、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安装、维修、销售;装饰装修;电器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通用零部件、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污水处理及中水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工艺品、金属材料、燃气设备销售;铁路货物(区内自备)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述关联方。

  三、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根据测算,预计2022年度,本公司向山东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

  若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公司为山东能源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港口货物装卸、中转、搬运和堆存服务,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所收取的劳务费用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客户相同。

  本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港口作业服务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海鹏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能促进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

  (五)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签署

  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市场价格签订相关港口作业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2022-019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基于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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