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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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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目前,公司配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如果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实施配股。因此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计划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提供证券、期货、资产管理、投行、投资咨询及证券研究等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自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研究等优势业务的业内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五大类业务:

  ●投资管理

  公司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计划、券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完整的资产管理业务产品线。

  ?公司通过持股35.412%且作为第一大股东的联营企业汇添富基金为客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经纪及证券金融

  公司开展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并为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场外交易及托管等服务。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通过营业部接受客户的委托或按照客户指示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及债券。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东证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为客户提供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服务。

  ?公司通过东证期货旗下全资子公司东证润和开展风险管理业务,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的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场外期权帮助企业管理经营价格风险。

  ?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主要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

  ?公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将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给公司,从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公司为客户提供OTC金融产品,同时提供转让及做市报价等服务。

  ?公司托管业务主要包括为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各类资管机构提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等。

  ●证券销售及交易

  公司的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以自有资金开展,包括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创新投资及证券研究服务。

  ?公司从事专业的权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投资及交易业务,投资及交易品种包括各类股票、基金、债券、衍生品等,同时积极布局FICC业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灵活运用衍生品工具和量化交易策略,以期获取低风险的绝对收益。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证创投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投资产品包括股权投资、特殊资产投资、量化投资等。

  ?公司向机构客户提供研究服务,客户通过公司进行基金分仓,并根据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向公司租用专用单元交易席位以及分配的交易量。

  ●投资银行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通过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和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进行。

  ?公司提供股票承销与保荐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等再融资项目的承销与保荐服务。

  ?公司提供债券承销服务,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国债、金融债等承销服务。

  ?公司提供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

  ●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

  公司的管理本部及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资金业务及境外业务等。

  ?总部资金业务主要包括总部融资业务和流动性储备管理。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方金控开展国际化业务,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控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证国际及各持牌公司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5年),或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2021年,疫苗接种范围扩大,疫情防控取得一定成效,全球经济增速在2020年低基数基础上显著反弹。在宽松的货币政策与供需缺口扩大的多重影响下,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连创新高,引发通货膨胀率快速上升,美联储开始逐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加息预期随之升温。同时,我国受益于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与稳中求进的政策步调,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势头良好。报告期内,我国GDP达人民币114.37万亿元,同比增长8.1%。面临诸多外部不确定性,A股市场经历整体微涨、个股分化显著,其中,上证指数上涨4.80%,深证成指上涨2.67%,创业板指上涨12.02%;交投活跃度持续提升,2021年沪深股票日均成交额10,583.74亿元,同比增加24.82%;同时,债券市场震荡偏强,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36bp至2.78%附近,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2.28%。

  公司秉承“稳增长、控风险、促改革”的经营策略,紧扣“两提升、两稳固、一突破”中心工作,取得了优异的业绩,新一期战略实现了良好开局,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ROE明显提升,均创2016年以来新高;收入均衡转型成效突出,轻重资产业务齐头并进,公司估值显著提高;东证资管、东证期货和东证创新等子公司净利润创历史最好水平,对公司业绩形成有力支撑;市场竞争力大步提高,投行业务主要指标进入行业前十,财富管理业务转型获市场高度认可;机制改革成效显现,管理扎实稳健,分类评价重获AA评级;公司发展理念和文化建设等软实力广受好评,获评券商文化建设实践A类,明晟ESG评级由BBB升至A级。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抓住发展机遇,品牌优势继续扩大。东证资管的营收利润双创新高,年末管理总规模超3,600亿元,较年初增长23%。汇添富基金坚持一切从长期出发,持续锤炼投资管理、产品创新、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四大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年末管理总规模突破1.2万亿元。

  公司大自营板块围绕去方向、降波动,推进FICC、衍生品、量化、做市等为代表的销售交易转型。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现券成交量、利率互换交易量、银行间现券市场做市成交量、债券通成交量均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国开债和农发债做市均排名全团第一,国债期货做市获得中金所优秀做市商金奖第1名。场外衍生品业务表现强劲,规模同比增长超20倍,中金所期权做市月评前三,沪深交易所ETF期权月评A以上。

  公司财富管理转型实现有效突破,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推进产品代销业务。截至年末权益类产品保有规模647亿元,较期初增长43%,股票+混合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券商排名第7。公司获批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资格并同批首家获准开业,抓住投顾牌照规范契机,探索渠道创新拓展,开启券商基金投顾业务合作新模式。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竞争力大幅提升,股权融资规模指标迈入行业前十。公司积极发挥集团资源优势,为优秀的实体企业提供专业的全产业链投行服务,积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东方投行主承销年内融资规模第二大的科创板IPO和辉光电,主承销注册制新股询价新规实行后首批创业板询价项目明月镜片,首次入围工行、中行、上海银行的债券融资项目,承揽多个首单创新债券项目,保持债券零违约。

  公司积极拓展资本补充,完善考核机制。A+H股配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配股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出具的配股事项无异议的监管意见书,配股申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和国际部受理,推进配股工作成为公司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之一。公司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工作,优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持续完善各部门、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持续强化合规风控穿透管理,提升集团范围内合规风险垂直管理力度,有效保障公司平稳运行,全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各项风控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获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类AA级。

  公司有效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为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动态调整各业务板块资产负债配置,有效促进公司ROE的提升,增进了财务管理效能。公司稳步提升流动性精细化管理和主动管控水平,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流动性指标持续符合要求。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率,有效提升业务拓展与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审议通过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投行全资子公司。

  金融科技聚焦重点领域,公司加快数字化转型进程。赋能业务发展,形成科技与业务的双轮驱动与深度融合,为公司财富管理、机构及零售服务、自营投资等各业务板块提供专业全面的技术支持。公司试点技术干部派驻业务部门和OKR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率和科技赋能力度。加强产学研融合,多项创新成果在业内屡获殊荣。

  公司加强战略引领执行,制定发布2021-2024年公司战略规划,围绕重点工作加大了督办跟踪力度,推进公司战略落地。公司长期注重社会责任及环境保护工作,大力推进行业文化建设,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发布“东方证券碳中和指数”,公司被纳入恒生A股可持续发展指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金文忠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暂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计划于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宋雪枫先生、俞雪纯先生和刘炜先生3名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核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融资类担保,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东方金控向其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非融资类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东方金控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类/非融资类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并在公司及子公司/东方金控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83万元;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建议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裁,聘任鲁伟铭先生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鲁伟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战略规划(2021-2024)〉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涉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公司2021年度业绩公告》(H股)、《2021东方证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A股)、《2021东方证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股)、《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等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在东方证券大厦1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反洗钱工作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张芊先生、吴俊豪先生2名监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1年业绩公告(H股)。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定期报告审核工作指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并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表决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过程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中涉及关联事项的表决。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事先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管理科学、决策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及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及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业务发展所产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开展相关交易,交易公允且未给公司带来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22年度及至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包括预计与关联方开展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中介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如下:

  1、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2、与其他关联企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在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与公司开展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接受中介服务及其他服务,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1、申能集团及其相关企业

  申能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迪南,持有公司25.27%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的相关企业包括:申能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能集团及上述企业的重要上下游企业、申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30%受控公司及其旗下任何子公司。

  2、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关联自然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等。

  (2)其他关联法人

  除申能集团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在表决中实行分项回避。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融资类担保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授权期限内非融资类担保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方式募集资金,为降低融资成本,可能涉及公司或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类担保。同时,为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融资类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融资类担保

  1、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境内或境外金融机构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等债务提供担保。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在前述融资类担保所述额度、种类、类型、被担保人、期限等各项要素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类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并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非融资类担保

  1、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东方金控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17亿美元,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额计算。

  2、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为国际衍生品框架协议(ISDA)、主结算协议(Master Clearing Agreement)、债券市场协会/国际证券市场协会全球回购协议(TBMA/ISMA GMRA)、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经纪业务、发行结构化票据等非融资类交易提供担保。

  3、担保类型: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

  4、被担保人:东方金控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授权期限: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授权事项:在前述非融资类担保所述额度、种类、类型、被担保人、期限等各项要素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东方金控有权董事全权办理上述非融资类担保所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等,并在东方金控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函或出具担保文件时及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如下的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期货”)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11层、21层、22层(01室、04室)、31层(01室、02室、03室、04室)、35层

  成立时间:199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8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期货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16.21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2.6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人民币0.58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6.01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3.54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00.30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92亿元。

  2、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

  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6层

  成立时间:2010年2月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金文忠

  经营范围: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证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证资本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1.33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7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2亿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49.86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78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56亿元。

  3、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00号28-29楼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港币2,754,078,015.00元

  持股比例:100%

  董事长:张建辉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与持牌孙公司分别经营由香港证监会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的证券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证金融资业务等。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东方金控资产总额为港币204.10亿元,负债总额为港币181.4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港币5.01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港币90.15亿元,资产净额为港币22.68亿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收入港币-0.05亿元,净亏损为港币2.88亿元。

  4、境外其他全资子公司和BVI公司

  公司将根据融资或交易需要确定的境外其他全资子公司和BVI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授权期限内可能涉及的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进行预计,所预计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因公司经营计划及降低融资成本、增强香港子公司的对外经营能力等需要,上述预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安排合法,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2.2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等服务。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2021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

  2、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审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半年度审阅费用83万元。

  3、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本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以及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史曼女士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执业会员及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深会员。史曼女士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业服务经验合计超过19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小骏女士自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小骏女士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胡小骏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金融机构审计报告共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怡卿女士自2014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丁怡卿女士拥有多年上市金融机构专业服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本次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境内财务及专项监管报告审计费用11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2万元。上述审计收费是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较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没有变化。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合称“德勤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德勤事务所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过往为公司服务中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职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较好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担任公司2022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合称“德勤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此次续聘德勤事务所事项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聘请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2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建、行业文化建设要求及经营管理实际,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

  ■

  

  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裁,聘任鲁伟铭先生(简历见后)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鲁伟铭先生简历:

  鲁伟铭先生,1971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994年7月至1998年3月担任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业务员、交易部经营处项目经理,199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公司交易总部证券投资部职员、副总经理,证券投资业务总部业务董事,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10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兼任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刘炜先生的辞职报告,刘炜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刘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刘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鲁伟铭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022号公告)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鲁伟铭先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H股及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现将公司H股及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6号文核准,公司2016年7月8日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于2016年8月3日行使超额配售权。截至2016年8月3日止,公司已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933,709,090股,售股股东已出售93,370,910股H股,共计1,027,08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H股为港币8.15元,以港币现金缴纳,共计港币8,370,702,000.00元,在扣除交易费及其他费用总计港币145,045,025.30元后,港币8,225,656,974.70元已存入H股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资金划至上述账户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7,083,154,510.65元(包含已取得的利息收入)。此等募集资金在扣除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募集款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H股募集资金净额计港币7,417,133,357.56元,折合人民币6,386,884,274.4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在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已发生相关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61,949,74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港币7,345,307,900.42元,折合人民币6,324,934,524.77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6)第108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未结汇H股募集资金计港币1,114,273,672.19元,累计使用已结汇H股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452,307,940.06元,按照实际结汇情况和使用情况折合人民币共计6,411,524,860.3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港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港币446,668.5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07,685,282.60元,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108,050,478.82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发行工作,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778,203,79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58,275,884.32元,扣除非公开发行的部分承销费用人民币69,485,269.97元之后的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988,790,614.35元。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7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00593号的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已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1,095,54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57,180,338.8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2017年12月27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已经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核)字(20)第E00095号的审核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港币446,668.58元及人民币107,685,282.60元,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人民币总计108,050,478.82元,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到账金额包括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H股招股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约35%将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2)约30%将用于发展公司的境外业务;

  (3)约15%将用于扩大公司的投资管理业务;

  (4)约10%将用于发展公司证券销售及交易业务;

  (5)约5%将用于资本性支出,以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

  (6)约5%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按照H股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已使用的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641,152.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中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中承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25亿元将用于支持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2)不超过30亿元将用于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3)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

  (4)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加大创新业务投入;

  (5)不超过23亿元将用于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

  (6)不超过2亿元将用于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H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部分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H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部分用于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的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投入证券销售交易业务发展、提升投资管理服务能力、加大创新业务投入、推进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以及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九、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承诺未使用的H股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9,972.74万元。公司按业务实际发展情况投入H股募集资金。其中,拟用于境外业务的H股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进一步投入使用;拟用于资本性支出的H股募集资金将用于提升信息系统及扩充轻型营业部网络,公司的轻型营业部已进入筹备阶段、信息系统也按计划不断提升完善中,后续将根据实际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一:

  H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

  注:已使用人民币H股募集资金汇率按实际结汇汇率计算,已使用港币H股募集资金按照资金使用当月月末汇率计算,未使用H股募集资金汇率按照期末汇率计算。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减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披露的公告,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资本”)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5亿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40)。

  日前,经公司重新评估和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推进东证资本业务发展,扩大资产管理规模,考虑东证资本的运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决定不再执行前述对东证资本减资人民币9.5亿元的计划,维持东证资本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不变。

  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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