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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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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子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 保荐机构意见

  1) 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募集资金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

  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 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味食品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综合考量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天味食品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天味食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调整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3月调整为2023年3月;调整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11月调整为2023年11月。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投入,并已部分投产。但由于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全部条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后续资金使用情况,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3月。

  2.2020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0元。该项目未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完成用地指标等内部审批流程和招拍挂程序,公司和成都市郫都区相关职能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协调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建设用地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拆迁及场地平整,预计2022年完成相关手续。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安排相关部门为公司办理或协调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公司在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后,取得上述建设用地将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实质性法律障碍。虽然2021年调味品行业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仍然具备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积极协调安排项目用地审批进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根据目前进度,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将“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1月。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予以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就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对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预计与关联方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航佳”)、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科”)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味美”)在2022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与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一起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天味家园与四川航佳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金额为含税数。

  注2:四川航佳自2021年11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上表中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021年11-12月数据。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8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长春路西三段13号

  注册资本:8,231.58152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认购四川航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航佳”)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比例为17.70%,并向四川航佳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四川航佳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13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盛场镇社区13组

  注册资本:3,4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其他通用设备及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加工、修理;应用软件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研发及销售;特种设备生产;货物进出口及其他无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机电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

  博怀”)和公司管理层持股平台海南九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海南九川”)以自有资金受让成都海科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成都海科4.95%的股权,海南博怀、海南九川持股比例为4.35%、0.60%。同时,海南博怀向成都海科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成都海科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78号23层238、239、240号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以自有资金认购浩天味美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6,666.67元,瑞生投资持股比例为23%。同时,瑞生投资向浩天味美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浩天味美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浩天味美的实际控制人李浩杰、金国兰夫妇亦是“李想大虾”的创始人,在本次增资前,李浩杰先生已提交办理其申请和注册的与“李想”、“李想大虾”相关的全部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至浩天味美全资子公司的手续。同时,浩天味美及其全资子公司正在与全部在营的“李想大虾”门店重新签署加盟协议和品牌授权使用等协议,以保证以新的主体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李想大虾”与公司以往交易中履约情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经各方确认,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 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罗富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罗富丽,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政专员,现任公司后勤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富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附后):

  1、 提名邓文先生、唐璐女士、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沈松林先生、胡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提名吕先锫先生、陈祥贵先生、李铃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人选,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邓文,男,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市粮油食品厂技术员、成都东风面粉厂助理工程师、成都市金牛区财贸办主任科员、成都市金牛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人员、成都市天味食品厂法人代表、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天味商贸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兼总裁。

  2.唐璐,女,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成都市军通通信公司文员、成都军星实业有限公司主管、西南网景信息服务中心主管、西南网景印务制版公司总经理、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天味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于志勇,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成都无缝钢管厂技术员、成都市委办公厅秘书、成都金泉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成都市新时代经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天味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行政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4.吴学军,男,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成都旺旺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区域主管、产品专员、四川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渠道专员、成都六里店连锁便民超市市场督导、四川天味实业有限公司大区销售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5.沈松林,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2月加入本公司。历任完美(中国)有限公司集团人力资源主任,雅居乐集团人力资源高级经理,正荣集团人力资源副总经理,香港合能集团人力总经理,领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6.胡涛,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西安麦得法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员,西安皓天生物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认证主管,陕西正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技术总监、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中心总监。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先锫,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审计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教育审计学会会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陈祥贵,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二级教授,研究方向为食品营养与安全。曾任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四川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专职教授。

  3.李铃,女,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薪合伙人。现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提名周小利女士、李郑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罗富丽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罗富丽,女,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行政专员,现任公司后勤主管。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小利,女,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管培生、人事专员,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本公司招聘专员,现任公司招聘主管。

  李郑,女,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2014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成都百事饮料有限公司区域会计,本公司销售会计、营销会计,现任公司营销BP主管。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7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

  ●本次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

  计司发布了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根据以上准则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实施问答》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成本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中。

  (二)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

  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 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预计将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对于财务报表及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 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衔接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能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渊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冯渊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证券代码:603317

  法定代表人:邓文

  董事会秘书:何昌军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邮政编码:610021

  公司电话:028-82808166

  电子信箱:dsh@teway.cn

  网址: www.teway.cn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渊,其基本情况如下:

  冯渊女士,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合伙人。现任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68.SZ)、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000935.SZ)、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00789.SZ)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对《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4月15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1日期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收件人:何昌军、李燕桥

  邮编:610021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箱:dsh@teway.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冯渊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渊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7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4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6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6,167,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855,851.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311,34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113》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XYZH/2019CD40197的《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85,823,510.54元。其中: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17,760,810.54元;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9,004,100.00元;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59,058,600.00元。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将“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161,514,460.84元,加上以前年度已投入金额293,534,520.43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455,048,981.27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50,471,348.14元(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净额16,208,981.2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4月10日公司与保荐人东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0922239)。该专户仅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925.67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2019年8月23日公司及天味家园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共同签署《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31322462)。该专户仅用于“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845.90万元,实际投资12,333.63万元,实际使用金额占原计划投资额的104.12%。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鉴于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配套建设项目”已结项,对应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0922239)进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共同签署的《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2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2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2日

  至2022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冯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0)。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和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2年2月26日和2022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5、2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4、16、21-2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2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董监高责任险有关的被保险人、激励对象或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 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 登记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 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何昌军、李燕桥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件:dsh@teway.cn

  (四)特别提示

  为减少人群聚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目前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3个工作日(2022年4月19日16:0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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