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441,224.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8,553,675.77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64,223,852.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时代新材紧跟全球经济发展步伐,利用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与资源、坚持面向新兴产业、面向高端产品,所涉及的多个业务领域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目前在全球轨道交通弹性元件产品领域规模第一,在线路、桥梁建筑减隔震等其他领域均处于行业前列,是轨道车辆减振全套方案提供者和减振产品研发制造品类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在风力发电领域是风电叶片规模位居国内第二和国内拥有最强独立自主研发能力的叶片制造商之一,是全球少数具备聚氨酯叶片批量制造能力的企业;风电风机弹性减振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第一;在全球汽车减振细分领域规模排名第三,是全球第一个主动减振产品批量装车推广应用企业;在高分子新材料产业领域发展上,近几年先后突破了一系列诸如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聚酰亚胺材料、有机硅材料、电容隔膜材料等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工程化应用。依托多年来的研发投入和市场积累,公司已经发展成为跨行业发展,国际化经营的高科技公司。

  时代新材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及工程化推广应用为核心,致力于从事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产品品种千余种。轨道交通产业主要从事轨道车辆减振、线路减振、桥梁减震隔震、车体新型材料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风电产业主要从事风电叶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运维业务;汽车产业主要从事高端汽车减振降噪与轻量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主要从事高性能聚氨酯、长玻纤增强热塑性复合材料、芳纶材料、先进纸基材料、有机硅、PAI聚酰胺酰亚胺等新材料业务的研究与工程化应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销售收入140.51亿元,较上年同期150.80亿元减少10.29亿元,降幅为6.82%;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亿元,较上年同期3.27亿元减少1.46亿元。主要是2021年风电行业市场需求回落,订单减少,公司风电产品收入规模下降。同时,由于风电叶片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风电市场经营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彭华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杨军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杨军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军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书面委托董事李略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64,223,852.16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高管2021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1号公告。

  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260.20亿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8.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合并范围内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为69,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新一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中期票据。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杨军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提名杨治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中浩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已满6年,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提名张丕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张丕杰先生正式任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0-02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治国,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工业市场事业部总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党委书记,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张丕杰,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一汽集团计划财务部计划处处长、一汽长春轻型车厂副厂长、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一汽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采购部部长等职。现任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19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0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折旧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1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预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2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2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5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7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28号公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1,441,224.9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8,553,675.77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798,152股,拟派发现金股利64,223,852.16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所需资金,结合了公司目前的现金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情况: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人民币约1,454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考虑持股比例及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约828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由10年变更为25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因实际生产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且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性能平稳提升,对设备的磨损影响明显降低。经重新评估,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寿命将延长。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结合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时代华先的进口纸机生产设备的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10年变更为25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以2021年12月31日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账面资产净值为基础,根据变更前后的折旧年限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人民币约1,454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考虑持股比例及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约828万元。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假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折旧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进口纸机生产设备折旧年限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458       股票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可有效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六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公司已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已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全面金融服务合作《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包含此次关联中车财务公司的预计金额,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0-018号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并且此项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车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5、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对本事项的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车财务公司2021年存贷款预计额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1-009号公告、临2021-010号公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调增的议案,对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进行了调增。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1-061号公告。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预计额及实际发生额分项情况如下:

  1、与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

  2、与中车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车集团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预计额分项情况如下:

  1、与中车集团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

  注:根据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与中车财务公司进行全面的金融服务合作,具体类别和金额包括:公司在中车财务公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中车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他金融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与中车集团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元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下转B107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