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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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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88,032,76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综合城市环境服务业务

  (1)垃圾智慧分类业务:公司提供覆盖城市全场景的垃圾分类解决方案和服务,通过“线上+现场”的模式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硬件布设、操作运营(含宣传)等组合式服务,在“两网融合”、厨余垃圾回收、居民宣教、有害垃圾管理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政府招标并签署服务协议取得垃圾分类项目。

  (2)城乡智慧环卫业务:公司利用全球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环境管理云平台,为城镇、农村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水域等区域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综合清洁服务及应急保障方案。城乡智慧环卫项目主要为政府采购项目,公司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取,处理费由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清运区域工作量核定固定或单位处理费后按时支付。

  2.废弃物处置与利用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十余年,构建了世界一流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链,原生垃圾焚烧、飞灰等离子熔融、炉渣资源化处置,从垃圾到资源,开创一站式三化处理新模式。焚烧发电项目采用更高标准、更低排放的“面向未来的蓝色垃圾焚烧厂”设计运营理念,积极应对垃圾焚烧处理需求的快速增长和“邻避现象”的现实矛盾。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主要采取特许经营权方式,约定经营期限及运营期付费标准,项目收入主要包括垃圾处理费以及销售电力和副产品取得的附加收入。公司通过BOT、BOO的投融资模式,在打下坚实的业绩基础、建立良好口碑的同时,还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定运营及未来新项目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固废综合处置业务:公司提供包括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分散或集中的处理处置服务,其中依靠等离子体技术,公司可为飞灰、医疗废弃物、化工釜渣、中低放核废料等危险废弃物提供针对性的无害化、资源再利用处置方案。通过电离气体产生的高温等离子体不仅能够将有机物完全分解为小分子无毒物质,还能将其他物质如重金属等熔融形成稳定的玻璃态物质,产生的玻璃体及陶瓷体物质可以作为建筑原料进行再利用并外销。作为当前世界最先进的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可基本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满足世界最严苛的排放标准。公司已在江苏海安建成了等离子体飞灰资源化示范工程项目,通过自主研发的等离子体飞灰熔融技术与成套装备有效解决了生活垃圾焚烧“最后一公里”世界性难题,促进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的改良与升级。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先进高端的等离子体技术及核心装备,拓展其他危险废弃物处置领域的商业化应用。

  (3)再生资源回收与分选业务:依托环境服务全产业链,以互联网产品和软硬件技术系统为载体,以构建再生资源渠道及逆向物流体系为基础,公司建立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运营的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标准、高质量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分选后的再生资源除公司自行回收处置外还可销售给专业回收处置公司。

  3.环保装备制造业务

  公司提供优质的垃圾焚烧发电整体解决方案及行业领先的新型核心装备,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危废处理、垃圾智能分类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及移交。除满足自有项目所需设备外,公司还通过参与政府、同行业环卫企业的各种环卫装备采购的招标和询价进行环保装备销售。

  4.新能源业务

  公司通过优化整合当地电源、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储能为据点,向前端扩展至分布式光伏发电、地面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新能源生产业态,向后端扩展至智能柔性电网、充电桩等电力消纳环节,进入完整的新能源黄金赛道。公司充分发挥重力储能的调节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通过虚拟电厂等一体化聚合模式,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在可再生能源产业链择优选址,如在光照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光伏发电等,多线并举,逐步建立起在新能源赛道上重要节点技术的核心优势。通过建立区域能源中心,将区域内风、光、水、余热、生物质、生活垃圾等分散的可再生能源进行集中化储存,再对区域内不同用户进行冷、热、电、氢等能源的一体化供应,在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质量的同时,强化区域内用户运营的深度,为后续拓展能源数据、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打下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大资产出售完成情况

  公司通过 100%控制的下属子公司 Firion Investments,S.L.U.以现金方式向 Global Moledo,S.L.U.出售其所持 Urbaser,S.A.U.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5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及 2021 年 7 月 1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交割事项已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21日实施完成,交易对方已于交割日全额支付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标的资产Urbaser,S.A.U.100%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关于本次交易的过户完成情况及实施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二)新能源产业布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正式涉足新能源产业,于2021年11月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署《新能源产业投资协议》,就滩涂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储能、氢能、零碳数据中心等新能源业务与如东县政府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协定;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美国STERA能源公司、天空塔(北京)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中国境内首个100兆瓦时重力储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2022 年 1 月 30 日(北京时间),公司控股子公司Atlas与重力储能技术开发商 EV公司签署了《技术许可使用协议》。

  (三)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鉴于此次回购股份已达到原定方案的回购金额下限,且自 2021 年 9 月以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良好,股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已无法满足回购条件,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此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2,994,11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购买最高成交价为 4.50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3.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7,699,616.84 元 (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7,134,24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24%,购买最高成交价为 6.09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5.37 元/股,成交总金额622,553,826.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0,128,36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变更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资产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及持有人代表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公司自行管理,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公司本次变更资产管理人事项是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之相关的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变更的相关手续。

  (五)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情况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36 个月,即延长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存续期内,如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所持有公司股票的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 36 个月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完成全部股票出售,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六)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的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基础上,公司于2021年12月与基金管理人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东源投资财富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按照每份额人民币1.0818元的价格认购东源投资财富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145万份额,总价款为人民币34,022,61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投资理财已到期赎回。

  (七)部分子公司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将部分全资子公司的业务进行整合并注销部分业务重合的子公司,以控制费用,回报股东。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全资项目子公司孝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福建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天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天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南宁市武鸣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上述全资项目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将发生变化,但因其原先开展的业务归集到其他同类公司,故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1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母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23,009,896.00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2,300,989.60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0,708,906.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4,754,278.93元,截至2021年期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5,463,185.33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人第八届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完成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事先已获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在现有担保金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洪剑峭先生任期届满即将离任,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徐浩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浩萍女士简历附后)

  徐浩萍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财务总监张建民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张建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总裁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涂海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聘任。(张建民先生、涂海洪先生简历附后)

  1、聘任张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聘任涂海洪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最新颁布并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及《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制定《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1、《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与如东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新能源产业投资协议》中滩涂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合作内容,推动公司系统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如东锦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如东能楹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拟设立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该全资子公司设立的注册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徐浩萍、张建民与涂海洪简历

  徐浩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1月生,会计学博士,复旦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南京大学数量经济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自2005年起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为副教授职称,同时在南方基金等三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徐浩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浩萍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2014年6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建民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4.01%的份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14,651,25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涂海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生,工商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FC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2015年5月至2021年5月,先后任天地华宇物流集团副总裁兼CFO及壹米滴答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集团高级副总裁、CFO。

  涂海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1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以下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独立性和稳定性,更好地公司完成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同意2022年度在公司现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担保额度(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19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以及并购项目等对流动资金及项目贷款的需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财务规划,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现有贷款余额的基础上,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新增总额不超过15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置换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保理业务等。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公司的经营和建设情况分配具体的授信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以在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20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提供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事项,本次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该担保额度最高限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92%,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进行担保。

  2、上述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后续将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其他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便于各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3亿元的新增担保额度(含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调整担保额度,并全权代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所必须的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以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上表所列“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公司财务根据各相关公司情况所预估的最高额度,后期公司可能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或建设情况,在公司、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但新增担保总额度不会超过人民币153亿元。担保额度在子公司间调剂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楹”)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76365.780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销售自产产品(限分公司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股票、证券、基金、期货除外);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0,709.1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18,218.72万元,净资产192,490.3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581.80万元,利润总额39,123.77万元,实现净利润39,123.77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42,986.7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49,898.01万元,净资产193,088.76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2,485.97万元,利润总额598.37万元,实现净利润598.37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环保能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4日

  注册地点: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陈竹

  注册资本:1557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2,130.7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588,557.10万元,净资产43,573.6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3,382.80万元,利润总额11,251.49万元,实现净利润9,944.21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48,403.5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06,089.37万元,净资产42,314.17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3,215.94万元,利润总额-1,259.50万元,实现净利润-1,259.5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九台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0日

  注册地点:吉林省九台市苇子沟街道靠山村七社

  法定代表人:景兴东

  注册资本:14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炉渣制品销售;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329.86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9,929.98万元,净资产14,399.8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34万元,实现净利润0.34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320.0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3,920.20万元,净资产14,399.89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楹环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2020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水污染治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白蚁防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合计持有其99%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839.3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7,272.53万元,净资产23,566.7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606.99万元,利润总额586.24万元,实现净利润586.24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842.6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5,561.79万元,净资产26,280.84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2,762.67万元,利润总额2,714.04万元,实现净利润2,714.0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南通通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南通通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珠路南侧、临海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限分支机构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餐厨垃圾处理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7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41.1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185.17万元,净资产5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81.6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235.67万元,净资产1,746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辽源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20日

  注册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大寿村(寿山村委会院内)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2986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取得专项许可后方可经营);炉渣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590.9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3,926.83万元,净资产30,664.1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40.81万元,利润总额678.83万元,实现净利润686.95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3,630.9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2,850.92万元,净资产30,780.02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954.01万元,利润总额127.24万元,实现净利润115.88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锡林浩特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7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杭盖街道办事处东园街垃圾处理场东部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8200.4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餐厨废弃物收集、无害化处置;污水处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76.74%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364.19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64.00万元,净资产2,100.1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22万元,实现净利润-0.22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31.5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46.34万元,净资产3,385.19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扬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2日

  注册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七里社区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1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气生产,炉渣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787.3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7,930.88万元,净资产12,856.4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495.98万元,利润总额1,638.72万元,实现净利润1,638.72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720.3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8,733.23万元,净资产12,987.12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79.02万元,利润总额130.71万元,实现净利润130.71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0日

  注册地点:延吉市小营镇小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鹏

  注册资本:16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销售;砖瓦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通过江苏天楹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368.7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8,743.87万元,净资产17,624.8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785.50万元,利润总额973.93万元,实现净利润914.77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6,588.9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8,970.23万元,净资产17,618.68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29.36万元,利润总额-6.18万元,实现净利润-6.18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江苏天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天楹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18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342-350室

  法定代表人:曹德标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储存、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4,914.70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8,796.96万元,净资产26,117.7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74.09万元,利润总额-1,290.30万元,实现净利润-1290.3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7,749.7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31,955.40万元,净资产25,794.38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0.21万元,利润总额-323.35万元,实现净利润-323.35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江苏斯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斯瑞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安市海安镇黄海大道(西)268号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81.62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35.02万元,净资产2,046.5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93.41万元,实现净利润-693.41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02.23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521.31万元,净资产3,280.92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82.67万元,实现净利润-282.67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江苏海通经贸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通经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南通市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141室

  法定代表人:茅洪菊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艺术品进出口;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免税商店商品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数控机床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8,220.54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40,369.40万元,净资产17,851.1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143.80万元,利润总额88.62万元,实现净利润74.63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8,805.7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48,861.82万元,净资产19,943.89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55.21万元,利润总额-161.44万元,实现净利润-161.44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德展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海安市海安镇长江西路28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资本:8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能源项目投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91,769.58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92,571.74万元,净资产799,197.8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3.01万元,实现净利润73.01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82,290.8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481,266.23万元,净资产801,024.58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63.30万元,实现净利润263.3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华楹(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4月23日

  注册地点:11KRANJICRESCENT,WHBUILDING,SINGAPORE728656

  注册资本:650万美元

  经营范围: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等其他相关垃圾

  与公司关系: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65%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59.47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60.58万元,净资产3,598.8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87.75万元,实现净利润-287.75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731.6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705.01万元,净资产4,026.64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河内天禹环保能源股份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注册地点:越南河内市朔山县南山社南山废物联合处理区

  注册资本:1,436,224,000,000越南盾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及销毁非危险废弃物,电力生产、传输、分配,排水及污水处理、回收再生废料,生产以及分配热水、蒸汽和空气调控和制冰。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天楹间接持有其66%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26,144.41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97,217.38万元,净资产28,927.0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43,505.05万元,负债总额(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202,318.34万元,净资产41,186.71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实现净利润0万元。

  被担保人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清化天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7日

  注册地点:TruongSonGroup,DongSonWard,BimSonTown,ThanhHoaProvince,Vietnam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16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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