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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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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余额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结合公司未来投资和业务发展计划,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总股本155,5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5,56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技术优势、产品品质优势及良好的信誉,在所属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有机硅功能性助剂和苯基氯硅烷两大类,广泛应用于有机硅新材料、医药、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等领域。

  功能性助剂产品主要包括甲基系列的六甲基二硅氮烷、硅醚等,以及乙烯基系列的乙烯基双封头、乙烯基硅氮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有机硅功能性助剂产品用途广泛,其中六甲基二硅氮烷作为硅橡胶、硅油等有机硅下游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改性材料,能够显著提升有机硅材料的疏水、补强、延展等性能;作为基团保护剂用于部分抗生素、肝炎、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治疗药物的合成;作为粘接助剂、清洗剂、抗蚀剂等用于半导体工业;作为稳定剂用于锂电池电解液,改善锂离子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和循环性能。乙烯基双封头主要作为封头剂用于生产高温硫化硅橡胶、加成型硅橡胶、硅凝胶和乙烯基硅油等系列产品。

  苯基氯硅烷产品主要包括苯基三氯硅烷和二苯基二氯硅烷等有机硅新型特种单体,是生产苯基中间体以及苯基硅橡胶、苯基硅树脂、苯基硅油等下游产品的主要原料,更是提高下游产品特种性能的关键原料。相对于甲基有机硅材料,苯基有机硅材料具有更加优异的特种性能,尤其在耐高低温、耐辐射、耐候性、阻燃性等方面表现优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资产总额为250,548.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043.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9%。实现营业收入87,999.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44.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0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37.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96%;每股收益2.0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9.4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1.8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1.5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0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初亚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投融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0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贤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1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26日全部到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863,681,797.86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为23,681,797.86元,现金管理余额为840,0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23日召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万吨高性能苯基氯硅烷下游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缩减9,800万元,用于增加“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同意将新亚强(上海)硅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上海市闵行区新增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为370,187,902.1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3,681,797.86元,利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40,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的差异为33,869,700.00元,系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33,869,7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合伙)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变更,未增加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2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5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0,682,705.61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5,5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5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70%。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5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5,56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5,562,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额度

  不超过12亿元自有资金。

  (二)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4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8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646,5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费用38,646,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000,0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20]91010001号《验资报告》。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理财由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负责。每笔具体理财业务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委托理财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预先确定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和期限,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需要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监督。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为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短期投资本金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银行存款,所得收益相应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利息收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流动性以及投资实际收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新亚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5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占比较大,结算方式主要采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及币种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外币币种是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及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三)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应对措施

  (一)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在签订外汇套期保值合同时,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为部分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三)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汇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6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同时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若上述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5,560,000股变更为225,562,000股,注册资本金由15,556万元变更为22,556.2万元;同时为保持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保持一致,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经五路3号”变更为“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需同步进行修订。

  基于上述变化,本次拟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

  ■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其他条款序号同时调整。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的修订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7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

  至2022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2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桑修申

  (二)电话:0527-88262288

  (三)传真:0527-88262155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2-01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相关要求,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所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1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新亚强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二、信息披露的审阅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人员对新亚强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亚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三、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新亚强在2021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

  公司代码:603155                                         公司简称:新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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