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公司纵横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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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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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1月5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2022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76.97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近日,公司与湖北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今日头条”)签署了《保证合同》。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网时代”)与湖北今日头条之间签订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商务协议”),大网时代有义务按照商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湖北今日头条支付数据推广费用,公司自愿就商务协议项下大网时代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的支付等)向湖北今日头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建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湘潭建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商银行湘潭建北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泵业”)之间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期间签署借款合同等文件而发生的债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最高限额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大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泵业”)之间自2022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辉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城镇迎宾大道东首软件产业园B栋大厦4楼406-1房间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信息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大网时代实现营业收入148,698.76万元,净利润1,920.6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网时代资产总额为43,038.30万元,净资产为11,690.45万元。

  2021年前三季度,大网时代实现营业收入92,269.27万元,净利润2,157.8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大网时代资产总额为40,691.20万元,净资产为13,848.30万元。

  2、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43,69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腾伟

  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九华示范区九华大道9号

  经营范围:泵、园林机械、电机、汽油机、阀门、模具、五金工具、电气控制柜、成套供水设备、农业机械、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环保设备、电器零部件及相关配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业务;实业投资;流体机械及配套产品的测试、检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钢材批发和进出口;厂房租赁;普通货运;泵类及成套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智能泵房、一体化泵闸系统及附属设备;生活(废)污水处理项目、工业(废)污水处理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水过滤工程的施工及技术服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机械密封件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和评估服务;机电设备租赁、安装与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湖南泵业实现营业收入43,677.57万元,净利润1,055.5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泵业资产总额为81,438.41万元,净资产为46,719.62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2021年前三季度,湖南泵业实现营业收入38,129.94万元,净利润1,842.9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湖南泵业资产总额为100,486.40万元,净资产为46,961.85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3、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2年5月8日

  注册资本:11,38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希锋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畅顺路19号

  经营范围:泵及配件制造、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精密铸造加工;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大连泵业实现营业收入12,061.51万元,净利润396.3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连泵业资产总额为23,227.48万元,净资产为1,403.69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2021年前三季度,大连泵业实现营业收入12,800.18万元,净利润840.47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大连泵业资产总额为28,132.76万元,净资产为2,272.82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担保人(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湖北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江苏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务协议的修改、更替、补充、延展或重述等文本均统称“商务协议”。

  根据商务协议,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数据推广服务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数据推广费用。

  乙方及丙方知悉并充分理解商务协议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背景。

  各方确认,乙方有义务按照商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数据推广费用,丙方自愿就商务协议项下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的支付等)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债权

  (1)乙方应当按照商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数据推广费用。

  (2)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协议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数据推广费用,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商务协议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

  (3)担保合同项下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小写:150,000,000.00)。

  3、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担保债权的按时足额偿付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丙方确认,当乙方未按商务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数据推广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时,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在2日内将乙方在商务协议和担保合同项下应当支付的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至甲方的指定账户。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商务协议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建北支行

  债务人:利欧集团湖南泵业有限公司

  1、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期间,在人民币40,000,000(大写:肆仟万元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属于担保合同主债权的,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债务人:大连利欧华能泵业有限公司

  1、主合同

  主合同指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以及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2、主债权

  担保合同涉及的主债权包括:

  (1)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

  (2)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3)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合同。

  (4)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3、最高本金限额

  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4、保证期间

  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5日止。

  5、保证方式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担保合同所涉及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今日头条签订担保合同,是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大网时代与今日头条旗下媒体端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增长,目的是使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的付款账期,无需全额预付款项,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泵业、大连泵业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60,344.77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度合并报表)的12.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工商银行湘潭建北支行)

  3、《最高额保证合同》(兴业银行大连分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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