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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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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码:临 2022-02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
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20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亏相关事项二次问询函回复公告。鉴于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审慎判断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和依据,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保证业绩的真实性。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充分提示退市风险。若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对营业收入予以扣除,我部将在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后,及时提请启动现场检查等监管措施,并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请公司充分提示终止上市等风险。

  三、公司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涉及“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表述。年审会计师应当认真核实相关事项,履行审计程序,审慎对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

  四、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五、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做好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聘请年审会计师,积极配合其完成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将本函对外披露。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以上为《工作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工作函》的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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