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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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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99,06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最初国内首家研发和生产应用纳米材料在大面积光伏玻璃上镀制减反射膜到国内率先一家利用物理钢化技术规模化生产≤2.0mm超薄物理钢化玻璃、超薄双玻组件、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依托现有技术优势在BIPV建筑一体化、节能建材、电子消费类产品等领域的开发和拓展,实现了公司多元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公司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光伏电站业务、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太阳能玻璃、超薄双玻组件、电子玻璃及显示器系列产品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公司产品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以客户订单为基础,通过分析客户订单的产品需求量,结合自身产能、原材料情况制定生产计划进行量产,最终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产品。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光伏电站业务

  公司采取与EPC工程建设方合作模式,即由EPC工程建设方负责电站项目的前期电站开发、工程建设等,公司主要是提供超薄双玻组件以及电站建设融资借款。建成后的电站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电站项目进入运营阶段,通过将太阳能转化电能、输送并入地方电网,实现电力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十多余年,已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掌握。由于前几年受到原片玻璃采购的制约,使得该产品的销售规模及盈利能力都大幅下降。为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凤阳投资建设“年产一亿平方米特种光电玻璃”项目。截至报告期,凤阳硅谷窑炉产线均已投产,为公司的玻璃深加工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原材料保障。同时,加快了公司附加值更高的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投入,充分发挥公司在玻璃深加工领域积累的优势,同时也为股东持续带来投资回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凤阳硅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寿光灵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寿光达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高投毅达产才融合发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州华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交易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张喆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葛晓奇、曾剑伟、刘金祥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198.2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097.85万元,利润总额5,810.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9.9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99,062,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11,943,75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2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不超过163,539.04万元的关联交易。

  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为本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 改。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853,316.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46,684.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246,980.7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4,310,514.54元,本年度使用428,936,466.2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73,246,980.7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9,335,730.11元,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12,253,733.24元的差异为人民币412,918,003.1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金额415,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3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4月29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议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本次会议所有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4月27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斌渊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4月29日上午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2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等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将与关联方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科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硅谷”)发生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承租厂房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3,539.04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亚玛顿科技总资产21,320.02万元,净资产16,674.66万元;营业收入95.06万元,净利润350.95万元。(未经审计)

  信用状况:亚玛顿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2、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凤阳硅谷总资产199,037.39万元,净资产 69,919.81万元;营业收入87,705.56万元,净利润 9,046.56 万元。(已经审计)

  信用状况:凤阳硅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 及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查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48,296,393.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3,009,201.2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4,829,639.33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6,475,955.25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9,062,5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1,943,75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慎研究和讨论,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实际情况下拟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独立董事刘金祥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芹女士、保荐代表人杨路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 月11日(星期一)16: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与期限范围内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一、赎回到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起,公司及分公司于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经开区支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天宁支行(以下简称“江南银行天宁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常州分行”)签署了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目前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公司赎回本金41,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409.52万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购买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投资的品种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具有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2、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进行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的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赎回的凭证及相关产品的银行存单。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22年3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及 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上述拟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机构、现金管理类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 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六章 第一节 证券投资于衍生品交易”规定的证券投资类投资品种。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专项意见的说明

  1、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0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 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柏林,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卫兰,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斐,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0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0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0.0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 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派驻了专业能力较强、职业操守良好的审计团队,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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